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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桐乡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TongxiangshiYang1aofuwusheshiBU1UZhuanxiangguihua(2023)(成果稿)2023.081规划总则1.1 规划目标1.2 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1.3 规划依据1.4 规划范围1.5 规划期限22.1 市域户籍人口预测2.2 老年人口预测2.3 养老机构床位需求分析3设标准3.1 养老机构规划布局与配建要求3.2 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布局与配建要求4养老机梅总体布局规划4.1 养老眼务体系建设目标4.2 规划思路4.3 规划布同5养老机构分片区(街惊)规划5.1 市级养老机构布局5.2 镇(街道)级养老机构布局6居家养老厦
2、务设筋期!引导6.1 规划思路6.2 选址原则6.3 规划布局7近期设与实旋液7.1 近期建设规划307.2 实施建议.1规划总则1.1 规划目标规划着眼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实现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规模适度、粮盖城乡、满足多元需求的具有桐乡特色的养老服务设施空间格局。1.2 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I)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91号)、“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浙政
3、发(2014)1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民办养老产业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4)16号)、桐乡市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桐政发(2015)、浙江省老龄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文件,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着力加强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各方面工作,着力完善老龄政策制度,着力加强老年人民生保障和服务供给,着力发挥老年人积极作用,着力改善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支撑条件,紧紧围绕建设更高水平的“四个桐乡”总体要求,全面提升老龄事业发展水平,确保老龄事业发展和经济社会发
4、展协调推进,确保全体老年人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成果,为2035年基本实现高水平社会主义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2)规划原则;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2)适度前瞻、着眼长远;3)合理引导,优化布局;4)整合资源、增存并举:5)凝聚共识、多规衔接。1.3 规划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国发(2023)35号);民政部等11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的通知(民发(2017)3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3)88号):浙江省社会养
5、老服务促进条例(2015);浙江省老龄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政发(2023)198号);浙江省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民养(2023)65号);浙江省关于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148号);浙江省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浙江省民政厅2023年6月);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桐政发(2015):浙江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星级评定标准(浙民福(2015)145号);关于明确城镇新建住宅项目配套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有关事项的通知(桐民(2019)24号)o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MZ008-2001)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
6、GB50442-2008);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GB50437-2007);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GB/T50340-2003):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建标144-2010);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GB50867-2013);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432010);居家养老服务与管理规范(DB33/T837-2011);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GB/T35796-2017);桐乡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3-2035)(在编);桐乡市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202D:桐乡市域村庄布点总体规划修编(20232035)(在编):桐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4调整完善版);
7、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1.4 规划范围本次专项规划范围与桐乡市辖区范围一致,即梧桐街道、桐乡经济开发区(高桥街道)、凤鸣街道3个街道,乌镇镇、濮院镇、石门镇、屠甸镇、崇福镇、洲泉镇、河山镇、大麻镇8个镇。1.5 规划期限2023-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3-2025年;远期为2026-2035年。2需求预测2.1 市域户籍人口预测本次规划确定桐乡市近期2025年户籍人口约为72.24万人,远期2035年约为76.42万人。2.2 老年人口预测本次规划预测至2025年全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22.37万人,户籍人口老龄化程度将达到30.97%;至2035年全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26.
8、38万人,户籍人口老龄化程度将达到34.52丸桐乡市各街道镇预测老年人口统计表镇(街道)2023年现状老年人口(万人)2025年步入老龄人数(万人)2025年预测累计死亡人口(万人)2025年预测户籍人口(万人)2025年老龄人口(万人)2025年老龄化程度()2035年步入老龄人数(万人)2035年预测累计死亡人口(万人)2035年预测户籍人口(万人)2035年老龄人口(万人)2035年老龄化程度()梏桐街道2.831.230.4115.443.6523.64%3.091.7516.334.1725.54%高桥街道1.970.720.287.372.4132.70%2.081.227.792
9、.8336.33%凤鸣街道1.270.260.183.831.3535.25%1.230.784.051.7242.47%乌镇镇2.540.920.378.823.0935.03%2.691.579.333.6639.23%濮院镇1.150.420.174.951.428.28%1.210.715.241.6531.49%石门镇1.490.540.215.321.8234.21%1.570.925.632.1438.01%屠甸镇0.810.290.113.050.9932.46%0.840.493.231.1635.91%崇福镇2.851.030.4110.373.4733.46%2.991.
10、7510.974.0937.28%洲泉镇1.690.620.256.512.0631.64%1.811.066.892.4435.41%河山镇0.820.290.122.780.9935.61%0.860.52.941.1840.14%大麻镇0.930.340.143.81.1329.74%1.000.584.021.3533.58%总计18.356.662.6472.2422.3730.97%19.3611.3376.4226.3834.52%2.3 养老机构床位需求分析规划至2025年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机构床位不低于150张,护理型床位占机构床位比例不低于60%,民办(民营)机构床位占机构床
11、位比例不低于7俄,则2025年桐乡市机构养老床位需求约为3358张,其中护理型养老床位需求约为2015张:规划至2035年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机构床位不低于300张,护理型床位占机构床位比例不低于80%,民办(民营)机构床位占机构床位比例不低于80%,则2035年桐乡市机构养老床位需求约为7917张,其中护理型养老床位需求约为6331张。桐乡市各街道镇老年人口预测及床位需求情况镇(街道)现状2023年近期2025年远期2035年备注现状老年人口(万人)现状机构床位数(张)近期老年人(7J)近期需求床位数(张)近期取消床位数(张)近期缺口(张)远期老年人口(万人)远期需求床位数(张)远期取消床位数(
12、张)远期缺口(张)梧桐街道2.839223.65548-3744171251329高桥街道1.97622.41362300283849787凤呜街道1.271961.352037172516320乌镇镇2.542433.09464522733661098102957濮院镇1.15641.421014616549564471石门镇1.49601.82273213214642582屠甸镇0.81100.99149109116348308崇福镇2.851503.4752137140912271077洲泉镇1.691442.063091652.44732588河山镇0.82900.99149591.1
13、8354264大麻镇0.93441.131701261.35405361总计18.35201522.37335852139526.38791716660683建设标准1.1 养老机构规划布局与配建要求根据服务对象、形式与功能设置,按照本次规划的机构养老服务设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这两大类设施构建的新型养老服务设施体系,同时综合考虑设施服务半径和规划服务人口规模,并与行政区划管理单元及单元控规层级衔接,划分为市、镇(街道)、村(社区)三个层级,并综合浙江省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浙江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星级评定标准(浙民福(2015)145号)、桐乡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2016版、关于明确城镇新建住宅项目配套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有关事项的通知(桐民(2019)24号)等规定的配置标准,结合桐乡市实际,制定本次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的配置标准。3. 1I养老机构布局引导养老机构布局应符合当地老年人口的分布特点,宜靠近居住人口集中的地区布局。市级的养护院、养老院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