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示范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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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京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1、本示范文本,仅供物业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参考使用。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南京市房产管理局咨询。2、本示范文本所称的甲方为物业建设单位,乙方为物业建设单位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3、经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可以对本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包括选择内容、填写空格部位的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4、本合同为甲方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的组成部分。5、本合同文本条款由南京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甲方:;法定代土人:;住所地:;邮编:;联系电话:。乙方:;法定代表人:;住
2、所地:;邮编:;资质等级:;证书编号:;联系电话:。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物业名称)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1、物业名称:;物业类型.座啬地址:晟/县路号;占地面积:;建筑面积:。2、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O(物业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二)。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2
3、、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修养护,电梯等特种设备的专业维修需另行签订合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服务;4、公共绿化的养护服务;5、车辆停放管理服务;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消防等事项的协助管理;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9、o第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接受业主委托的其他特约性服务有:1、;2、;3、;4、;5、o第四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五)。第五条甲方应于(具体时间)按规定无偿提供具有产权的、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不含设备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属全
4、体业主共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位于;用房平方米,位于;用房平方米,位于O分期建设的项目在首期交付时的物业管理用房面积,应当不低于全部项目应交面积的百分之五十。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交付使用过半的,应将物业管理用房全部交付。物业管理用房按规划要求在末期建设的,甲方应当事先交付符合要求的物业管理临时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平面图见附件六)。第三章服务费用第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以下第种方式:(一)包干制1、物业服务费用按业主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具体标准如下: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别墅:元/月平
5、方米;办公用房:元/月平方米;商业用房:元/月平方米;用房:元/月平方米;用房:元/月平方米。(实施普通住宅物业等级收费的,其物业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见附件七)2、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6)物业管理企业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用;(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法定税费;(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11)O3、包干制服务费不含下列费用:(
6、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中修、大修和更新、改造费用;(2)代收代交的公共能耗费;(3)停车费、停车管理服务费。4、乙方按照包干制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后,无论盈亏均自行承担。(二)酬金制1、物业服务费用按业主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具体标准如下:多层住宅:元/月平方米;高层住宅:元/月平方米;别墅:元/月平方米;办公用房:元/月平方米;商业用房:元/月平方米;用房:元/月平方米;用房:元/月平方米。物业服务费用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2、乙方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中,采取以下第种方式先提取酬金:(1)乙方按(每月/每季/每半年)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2)乙方(每月/每季/每半
7、年)按应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的比例提取。3、除酬金以外的物业服务费用归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费用;(2)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3)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5)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6)o4、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结余部分接转至下一年度继续使用。5、对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解决:(1);(2)。第七条物业服务费用的交纳1、本合同生效当月至出售房屋交付当月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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