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作业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动火作业管理办法.docx(7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动火作业管理办法1总则1.1 为加强XX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动火作业管理,保障检修、施工作业活动的安全顺行,根据消防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1.2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分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子公司参照执行。1.3 各单位禁火区域划分为一、二、三级,在禁火区域内动火作业,必须办理相应的一、二、三级动火审批手续。1.4 动火作业的申请者、委托者、审批者、动火者、监火者,都必须遵照本办法履行职责。2动火作业管理种类2.1下列种类列入动火作业管理:2.1.1气焊、电焊或切割;2. 1.2喷灯;2.2 生产工艺中原设计使用的切割、明火作业(含电加热等),不属
2、动火作业管理范围。2.3 各单位区域内禁止焚烧枯草、杂物、垃圾及其它遗弃物。2.4 各单位区域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3动火等级的划分3.1 一级禁火区3.1.1 油类、可燃气体类及电缆隧道;3.1.2 1.2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3.1.3 生产要害部位内的电气室、操作室、计算机房;3.1.4 各单位认为必须列为一级禁火区的其他部位。3.2 二级禁火区3.2.1 油类、可燃气体类周围5-10米以内;发布日期:实施日期:3.2.2资料室、档案室、实验室、仓库、分析室;3. 2.3各单位认为需要列为二级禁火区的场所。3.3 三级禁火区:除一、二级禁火区以外的区域。3.4 一、二、三级禁火区域的具体
3、范围由各单位依据上述原则划定,并报运行与安全管理部备案,新建项目尚未明确禁火区域等级的可参照相应的禁火区域等级执行,新建项目交工验收后必须尽快明确禁火区域等级。4动火审批手续与批准权限(流程图见01)3.5 凡需一、二、三级动火作业的,按照xx公司禁火区域动火申请许可证(01,以下简称动火许可证)的要求,由委托申请单位和动火单位据实填写,经批准确认后,方可动火作业。未按栏目要求填写动火申请表,或填写不全的,禁火区域方一律不得批准。3.6 动火许可证由动火委托申请方填写,写明动火作业的具体部位及周围环境情况,制作动火点现场简易图,并在图上标明动火点,写明动火等级,是否节假日动火,应采取的针对性防
4、火安全措施,拟选用的灭火器种类,然后交动火单位填写。3.7 动火单位写明具体的动火单位、动火部位、动火时间、动火人姓名、操作证号码、现场监护(确认)人,再按动火等级审批权限审核批准(详见附件1)。3.8 一级动火4. 4.1委托申请单位和动火单位填毕动火许可证,由禁火区域负责人现场确认动火项目,补充预防措施,经运行与安全管理部(涉及易燃易爆气体、液体由专业技术部门人员)审查并现场确认后,报公司领导审批后签发。委托方、动火方、监火人现场确认签名并实施监护。5. 4.2夜间设备抢修或节假日期间的动火,委托方、动火方将动火许可证填毕后,由各单位安全人员现场确认并直接签发。委托方、动火方、监火人现场确
5、认签名并实施监护。6. 4.3一级动火期限为8小时。7. 5二级动火4.5.1委托申请单位和动火单位填毕动火许可证后,由禁火区域负责人现场确认,经所在单位安全人员审查并现场确认,由禁火区域领导审批。委托方、动火方、监火人现场确认签名并实施监护。4.5.2夜间设备抢修或节假日期间的动火,委托方、动火方将动火发布日期:实施日期:许可证填毕后,由各单位安全人员现场确认并签发。委托方、动火方、监火人现场确认签名并实施监护。4.5.3二级动火期限为3天。4.6三级动火4.6.1委托申请单位和动火单位填毕动火许可证后,由各单位安全人员现场确认并签发,并督促动火单位实施监护。4.6.2夜间设备抢修或节假日期
6、间的动火,委托方、动火方将动火许可证填毕后由禁火区域负责人确认签发。4.6.3三级动火期限为5天。4.7其它4.7.1为方便生产,各单位可根据生产需要,将经常进行电、气焊(割)等作业的区域场所申报列为固定动火点。固定动火点须经各单位安全人员确认批准。固定动火点可不办理动火许可证,但必须落实防火措施及责任人。4.7.2动火作业必须在动火期限内进行,不得延期。逾期必须重新办理动火许可证。5灭火器的配备5.1 动火点必须根据动火对象配备相应的灭火器,灭火器由禁火区域单位负责提供。动火结束后,动火单位协助复原。5.2 动火单位必须妥善管理灭火器材,如随意损坏或非用于扑灭火情而放空的,由动火单位赔偿,或
7、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6动火责任6.1 一、二、三级动火最终审批者,负动火作业管理责任。6.2 专业技术部门确认者,负专业作业动火的防范措施制定、确认、监督责任。6.3 禁火区域单位的安全人员,负动火、防范措施的确认和督促落实责任。6.4 动火委托人,负动火内容确定、动火安全措施确定,包括动火周围安全措施确认责任。6.5 动火人、监火人负动火安全措施落实及每次动火结束后现场火种消除、确认责任。6.6 动火人应严格遵守焊、割十不准规定,如有违背,负有责任。6.7 作业安全规则7.1 电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管理要求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发布日期:实施日期:一理总局令(第3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
8、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执行。7.2 依据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从事动火作业人员,包括监火人员,必须经消防安全培训,由消防学校(政府认可)统一签发消防安全培训证书,每2年复训一次。7.3 电、气焊(割)工必须持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动火申请许可证,并随身携带,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7.4 焊、割作业必须遵守十不准规定7.4.1焊工没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又没有正式焊工在场进行技术指导时,不准进行焊、割作业。7.4.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的,不准擅自进行焊、害h7.4.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
9、情况,不准盲目焊、害人7.4.4焊工不了解焊、割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准焊、割。7.4.5盛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有毒物质的各种容器,未经彻底清洗,不准焊、割。7.4.6用可燃材料(如塑料、软木、玻璃钢、聚丙烯薄膜、稻草、沥青等)做保温、冷却、隔音、隔热的部位,以及火星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7.4.7有压力或密封的容器、管道不准焊、害人1.1 4.8焊、割部位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彻底清理或采取有效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1.2 4.9与外部单位相接触的部位,在没有弄清外部单位有否影响,或明知有危险性又未采取切实有效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害h1.3 4.10
10、焊、割场所与附近其它工种互有抵触时,不准焊、割。7.5 一、二级动火,双方监火人未到场,三级动火未经双方确认签字,动火单位监火人未到场不得动火。7.6 对确实无法拆卸的焊割件,要把焊割的部位或设备与其他可燃物质进行严密隔离(可采用防火布、铁皮等非燃烧物)。7.7 动火过程中,遇有设备跑、冒、滴、漏易燃油(气)等情况,应立即停止动火,并报告有关部门,经采取措施后,方可恢复动火。7.8 电、气焊(tJ)必须使用良好的工具设备、安全附件和安全装置(如乙块瓶阀与皮管连接处必须加装回火阻止器)。乙块瓶、氧气瓶的存放和使用,必须距明火10米以上,瓶距在5米以上。7.9 遇六级以上(含六级)大风,禁止在高处
11、动火和室外动火。7.10 10动火防范措施不落实,动火时间已逾期、动火地点、动火人、监火人与申请表不符、动火人无特殊工种操作证,均不准动火。7.11 动火作业结束后,双方监火人必须认真检查现场,在确认无火种隐患,并在动火许可证上签字后,方可离开动火现场。7.12 11.1凡高空动火作业或动火作业时火星飞溅可能影响到周围可燃物的,在动火作业结束后半小时至四十五分钟之内,双方监火人必须再到现场进行一次检查、确认。7.13 .2、凡在电缆夹层、电缆沟和其他有电缆的地方动火,动火作业结束后,双方监火人除在半小时至四十五分钟内到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外,一小时至一个半小时之内,生产方监火人必须到现场再一次进
12、行检查。7.14 .3动火作业结束后,现场检查、确认的时间,检查人的姓名签在动火许可证的背面,以供备查。8附则1.1 各单位在遵照执行本办法的同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9报告和记录表式9 .101动火作业流程图9.202xx禁火区域动火申请许可证10 .文件修改变更记录(管理)文件修改变更记录文件编号:修订部门:运行与安全管理部序号更改原因修改后版本号修改人修改日期主要更改内容1拟稿:日期:审核:日期:动火作业流程图公司禁火区域动火申请许可证作业点附近情况电缆油脂氧气氢气乙燃气其它危险品其它可燃物动火等级一级动火动火的具体内容动火点现场设备简图动火点安全防火措施二级动火委托者年月
13、日绘制人年月日制定人年月日三级动火消防器材配置泡沫只二氧化碳只干粉只1211只检修类别日修抢修定修年修夜间节假日以上内容由委托单位填写动火地点动火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动火种类电焊动火人姓%特种号操作码证时动火单位作业区班组正气割气焊以上内容由动火单位填写审批部门意见禁火区域负责人审批意见签名年月日禁火区域安全员审批意见签名年月日专业技术部门确认意见签名年月日区域领导审批意见签名年月日单位领导或安全办公室审批意见签名年月日委托单位动火前确认动火单位动火前确认委托单位动火监火人签名动火单/立动火监火人签名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动火结束后确认签字委托方年月日动火方年月日说明:1此表一式三份,委托单位、动火单位各执一份,动火人将许可证瓶身携带,便于检查。3 2.专业技术部门确认:煤气设备及管道委托煤气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部门确认,其它气体管道、设备,由各单位技术人员确认。4 .动火作业时,三级动火确认人未到场确认,一、二级动火监火人未到场监护,均不准动火。5 .措施不落实,任何一方均有权制止动火,并向审枇部门报告。6 .此表经各级审批部门审批后生效。发布日期:实施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