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旭凯木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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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示稿)项目名称: 贵港市旭凯木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贵港市旭凯木业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2年4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5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7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3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56六、结论58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59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贵港市旭凯木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项目代码窗体顶端2020-450126-20-03-0105252020-450106窗体底端2020-450804-20-03-023592建设
2、单位联系人建设地点广西壮族省(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黄练镇乡(街道)山谢村第17、21、22生产队地理坐标( 109度 21 分 41.581 秒, 23 度 07 分 35.039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021胶合板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17-34人造板制造202 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贵港市覃塘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020-450804-20-03-023592总投资(万元)550环保投资(万元)37环保投资占比(%)6.72
3、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 本项目新增了胶水生产线,2019年11月项目已开工建设,2020年9月11日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对建设单位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建设单位于同年9月28日缴纳了行政处罚款项。 用地(用海)面积(m2)19666.7(约29.5亩)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设置专项:大气专项评价,环境风险专项评价。 设置理由: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表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项目排放的甲醛废气属于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中的污染物,项目周边最近的敏感点为东南面70m处山斛新村居民,且甲醛储量超过HJ169附录B中的临界量,因此本评价设置大气和环境风险专项评价。规划
4、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名称: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17-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 审查机关:贵港市环境保护局 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贵港市覃塘区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 (2017-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贵环评201810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贵港覃塘产业园区按照“一主两副”(“一主”即主园区,“两副”即东龙木材加工区、五里木材加工区)的空间格局进行规划。主导产业:板材加工、家具制造、精细化工、绿色建材;配套产业:装备制造、金属电镀、配套五金加工业、加工剩余物综合利用、生物质能供热发电产业及仓储和运输业、商贸会展、工业设计、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
5、务业。本项目是人造板制造,符合贵港覃塘产业园区主园区发展区产业定位。其他符合性分析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三线一单”指的是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 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生态保护 红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 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桂政发202039号)及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 管控实施意见的通知(贵政规20211号)要求,对本项目“三线一单”进行符合性分析。 项目位于贵港市覃塘区黄练镇山谢村第17、21、22生产队,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
6、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桂政发202039号)及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的通知(贵政规20211号),经对照贵港市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项目位于贵港市重点管控单元内。根据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调查和污染物排放影响预测,本项目实施后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区域内环境影响较小,符合园区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和资源环境管控要求。生态保护红线相符性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生态201748号),生态保护红线指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质量,通常包括具有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
7、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海岸生态稳定等功能的生态功能重要区域,以及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石漠化、盐渍化等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因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民生保障项目建设等需要调整的,由省级政府组织论证,提出调 整方案,经环保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项目位于贵港市覃塘区黄练镇山谢村第17、21、22生产队,根据附件5项目用地为建设用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根据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项目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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