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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于时间的关系,我根据自己的理解对2023清单计价规范给大家进行一下解读,有理解不到位或者不透彻的地方还请各位同行多多指教,相互学习。下面从两个方面进行解读,第一部分强制性条文规定及解读,第二部份清单计价规范的理解及应用。第一部份强制性条文规定及解读13清单计价规范中强制性条文共十四条,其中:“一般规定”章节中5条,“工程量清单编制”章节中4条,“招标控制价”章节中工条,“投标报价”章节中2条,“工程计量”章节中2条。3.1.1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解读】本条规定了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项目施工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按照标准的用词说明凡使用“必须”
2、者,则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所以,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项目施工发承包,不分工程建设项目规模大小,均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所谓国有资金(含国家融资资金)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国有资金占投资总额50%以上,或者虽不足50%但国有投资者实质上拥有控股权的工程建设项目。根据国家计委第3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规定:1、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1)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2)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3)使用国有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股权的项目。2、国家融资项目的范围包括:(1)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集资金的项目;(2)
3、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3)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4)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5)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3.1.4 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解读本条规定了分部份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采用综合单价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法进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时,综合单价包括除规费和税金以外的全部费用。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材料暂估单价。3.1.5 措施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国家或者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解读本条规定了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价原则。1、遵照像关法律、法规,将安全文
4、明施工费纳入国家强制性管理范围,规定“投标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报价,不得低于依据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费率计算。还规定:“建造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O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要求越来越高,13清单计价规范规定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国家或者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费用标准计价,招标人不得要求投标人对该项目费用进行优惠,投标人也不得将此项费用参预市场竞争。3.1.6 规费和税金必须按国家或者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解读】本条规定了规费和税金的计价原则。规费是政府和有关权力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税
5、金是国家按照税法预先规定的标准,强制地、无偿地要求纳税人缴纳的费用。规费和税金都是工程造价的组成部份,但其费用内容和计取标准都不是发承包人能自主确定的,更不是由市场竞争决定的。在工程造价计价时,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或者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3.4.1 工程发承包,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线风险、所有风险或者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范围。【解读】本条规定了合理分担计价风险的管理原则工程计价风险是指工程建设施工阶段发、承包双方在招投标活动和合同履约及施工中所面临涉及工程及工程计价方面的风险。根据国际惯例并结合我国社会主义
6、市场经济条件下工程建设的特点,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原则为“招标人提供量、投标人确定价、互不交叉重复、责任明确、风险共担”。所以,发包人应承担工程量清单的风险,承包人应承担综合单价的风险。3.4.2 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解读】本条规定了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及其编制责任。1、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发包工程,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招标人应将工程量清单连同招标文件的其它内容一并发(或者发售)给投标人。2、招标人对编制的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作为投标人报价的共同平台,工程量清单准确性(数量不算错),完整性(不缺项漏项)
7、均应由招标人负责。如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责任仍应由招标人承担。3、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进行投标报价,对工程量清单不负有核实的义务,更不具有修改和调整的权力。4.2.11分部份项工程量清单必须载明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解读】本条规定了分部份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的五个要件。构成一个分部份项工程量清单的五个要件是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它们在分部份项工程量清单的组成中缺一不可,这五个要件是在工程量清单编制和计价时,全国实行五个统一(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项目特征、统一计量单位、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的规范化和具体化。4.2.2分部份
8、项工程量清单必须根据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解读】本条规定了分部份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要求。强调分部份项工程量清单编制时,各构成要件均应按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进行,体现了对分部份项工程量清单内容规范管理的要求。4.3.1措施项目清单必须根据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的规定编制。【解读】本条规定了措施项目清单的计算要求13清单计价规范将措施项目划分为两类,一类是不能计算工程量的项目,如文明施工和安全防护、暂时设施、冬雨季施工费等为“总价项目”,另一类为可以计算工程量的项目,如脚手架、降水、模板工程等,以“量”计价,成为“
9、单价项目”,这样有利于因工程量变化进行结算调整。5.1.1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必须编制招标控制价。【解读】本条规定了应由招标人编制控制价的要求。我国对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控制实行的是投资概算审批制度,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原则上不能超过批准的投资概算。为了客观、合理的评审投标报价和避免哄抬报价,避免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所以招标人必须编制招标控制价,设定最高投标限价。6.1.3 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解读本条规定了投标报价的确定原则。投标报价编制和确定的最基本特征是投标人自主报价,它是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真实体现。1、“低于工程成本”是指低于投标人为完成投标项目所需支出的个别成本。2
10、、禁止投标人以低于其自身完成投标项目所需的成本的报价进行投标竞争,一是为了避免浮现投标人以低于工程成本的报价中标后,再以粗制滥造、偷工减料等违法手段不正当地降低工程成本,挽回其低价中标的损失,给工程质量造成危害。二是为了维护正常的投标竞争秩序,防止产生投标人以低于其工程成本的报价进行不正当竞争,伤害其他以合理报价进行竞争的投标人的利益。3、招标投标法第33条:“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据此,13清单计价规范规定:“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属于强制性条款,必须严格执行。4、对于“低于工程成本报价”的判定,在实践中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每一个投标人的不同情况加以确定。6.1.
11、4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解读】本条规定了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对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五个要素的填写原则。1、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提供工程量清单,其目的是使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具有共同的竞争平台。2、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填写的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必须与招标人招标文件中提供的一致。8.1.1工程量应当按照像关工程的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量规则计算。【解读】本条规定了工程量的计算原则。1、住建部和国家质检总局
12、2023年12月25日联合发布了相关工程的计量规范,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2、相关工程计量规范包括九个专业工程:(1)房屋建造与装饰工程计量规范GB50584-2023(2)仿古建造工程计量规范GB50855-2023(3)通用安装工程计量规范GB50854-2023(4)市政工程计量规范GB50857-2023(5)园林绿化工程计量规范GB50858-2023(6)矿山工程计量规范GB50859-2023(7)构筑物工程计量规范GB50860-2023(8)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量规范GB50861-2023(9)爆破工程计量规范GB50862-20233、以上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的内
13、容,均包括总则、术语、普通规定,分部份项工程、措施项目和附录等。4、附录规定了相关工程中分部份项工程、措施项目的工程量计量规则,计算工程量时,必须按相关工程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实现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全国统一。8.2.1 量必须以承包人完成完成合同工程应估计量的工程量确定。【解读】本条规定了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在招标阶段的作用及其在竣工结算中的确定原则。1、招标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招标人根据拟建工程设计文件估计的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应予完成的实际和准确的工程量,它一方面是各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另一方面也是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审的共同平台,是招投
14、标活动应当遵循“三公一实”(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具体体现。2、发、承包双方进行竣工结算的工程量应按照经发承包双方认可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确定,而非招标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此条与13清单计价规范强条4.1.2相呼应,进一步明确了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工程量清单的责任,体现了权、责对等的原则。第二部份清单计价规范的理解及应用一)基本概念【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是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招标人按照国家统一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23,提供工程数量清单,由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计算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份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自主报价
15、,并按照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简言之,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是建设工程在招标投标中,招标人(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造价公司)编制反映工程实体消耗和措施消耗的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份提供给投标人,由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的计价方式二)综合单价的编制1、定义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份项和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2、释义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又叫综合单价计价法,综合单价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核心,失去综合单价,工程量清单就等于失去了灵魂。13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分部份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3、综合单价构成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材料暂估单价。4、综合单价的编制依据在编制招标控制价实应依据国家或者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设计文件和相关资料;拟定的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等,不得上下调整。在编制投标报价时计价定额和工程造价信息等是参考依据。三)综合单价及合同价款的调整综合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