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地方标准行政机关公文运转效率管理规范草稿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前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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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辽宁省地方标准行政机关公文运转效率管理规范(草稿)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本标准是根据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制定的。本标准由大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本标准由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骆东升、衣庆慧、单爱东、邢家辉、李秀强、于璇、路杰、孟祥惠、朱秀娴、周博、赵雅、孙云歌、于恬。行政机关公文运转效率管理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行政机关公文运转效率管理的类型、时限要求和运转效率绩效评价。本标准适用于辽宁省各级行政机关对管辖行政区域内部门公文运转效率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
2、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办发(2012)1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件审核把关的通知(国办函(2016)44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政府公文审核办理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16)69号)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 1政府领导批示是指省(市、区)政府领导对相关文件的批示,按照批示意见,需要相关部门反馈办理结果的文件。领导批示件反馈时间累计平均值从每年1月1日开始至每个考核周期结束,文电部门转出的涉及某一单位的所有办结领导批示文件反馈时间总和的算术平均值。单个批示件反馈时间省(市、区)政府领导对某一文件批示后,文电部门将该批示文件转出
3、的时间至主办单位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文电部门的时间。文件会签是指由省(市、区)直各部门、各市(区)政府起草的,拟以省(市、区)政府及省(市、区)政府办公厅文件制发的文件,在完成起草后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的过程。主办单位是指文件的起草单位。会签单位是指文件内容涉及的货任单位。单个文件会签反馈时间主办单位将起草好的文件,通过相关公文传输系统、传真、送达或机要交换等渠道发给会签单位,会签单位签收确认的时间,至会签单位将意见反馈给主办单位的时间。文件会签反馈时间按季度平均值文电部门收到的本季度涉及会签单位的所有会签文件反馈时间总和的算术平均值。文件内部运转时间主办单位请示印发政府发和政府办发文件,其在单位内部
4、的签批周期及报送省(市、区)政府的时间。3.10文件内部运转时间按季度平均值文电部门本季度印发的由主办单位起草的所有政府发和政府办发文件的内部运转时间总和的算术平均值。3.11文件接收时间各单位到政府文件交换室取件时间,或通过公文传输系统接收政府文件的时间。3. 12文件接收时间按季度平均值各单位本季度到政府文件交换室取件次数,或通过公文传输系统接收政府文件的时间,每次(件)按季度平均天数。4指标要求3.1 政府领导批示反馈时间要求省(市、区)政府领导批示件反馈时间累计平均不得超过30日,单个批示件反馈时间不得超过60日。注1:对省(市、区)政府领导批示的反馈意见应有办理结果,而非报送简单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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