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2023年度县市区基本医疗保险绩效指标考核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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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港市2023年度县(市、区)基本医疗保险绩效指标考核实施方案根据自治区和贵港市2023年绩效考评工作安排,为做好我市医保系统承接自治区绩效考评指标考核等相关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考核内容和对象(一)指标内容基本医疗保险指标。(二)考核对象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二、考核工作责任分工考核工作由贵港市医疗保障局实施,市局办公室牵头,基金管理监督科、医疗待遇保障科、市医保中心等部门参与。指标考核工作责任领导为副局长陆柱廷、张凤兰同志,负责对县(市、区)医保局2023年“基本医疗保险”绩效指标考评工作的领导和具体指导。(一)牵头科室职责局办公室:在局党组的领导
2、和市督查绩效办的指导下,负责督促检查相关责任科室实施对县(市、区)医保局绩效考评指标考核工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我局考核县(市、区)医保局指标材料采集的汇总和报送;加强与市督查与绩效办及被考评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向市督查与绩效办反映和报告绩效考评重大事项。责任人:卢专玉,联系电话:4554970,邮箱:ggsybj(二)指标责任科室职责基金管理监督科:按照绩效考评工作要求和本科室职责分工,具体负责“基本医疗保险”中的“基金监管效能”指标的日常过程监管和年终考核评分,及时向牵头科室报告工作进展及提供数据资料,并对提供的数据承担责任。责任人:刘文俊,联系电话:0775-4590679,邮箱:gg
3、sybjjjk。医疗待遇保障科:按照绩效考评工作要求和本科室职责分工,具体负责“基本医疗保险”中的“农村低保对象参保”指标的日常过程监管和年终考核评分,及时向牵头科室报告工作进展及数据资料,并对提供的数据承担责任。责任人:罗创译,联系电话:0775-4590677,邮箱:y1dybzk。三、指标考核内容、任务及标准指标名称分值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项目分布完成标准基本医疗保险2农村低保对象参保。对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每发现1人未参保扣0.05分,扣完1分各县(市、区)农村低保对象参保。截至2023年12月31日,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100%参保。符合参保条件指农村低保对象中符合社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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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港市 2023 年度 市区 基本医疗保险 绩效 指标 考核 实施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