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种植水稻买卖合同.docx
《福建省农业种植水稻买卖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福建省农业种植水稻买卖合同.docx(4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福建省农业种植水稻买卖合同合同编号:FJ123456买卖双方 买方: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永靖镇农民杨先生 卖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胜利农业种植有限公司商品名称及规格 商品名称:水稻 商品品种:稻花香 商品等级:优等品 单价:2.5元/斤 数量:IOOO斤一、产品质量1. 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福建省相关标准的规定。2. 卖方对所售产品的质量负责,如在卖出后收到买方的投诉,卖方应积极解决。3. 如配送途中发生破损、磨损等情况,买方可以选择接受或拒绝,卖方应及时处理或更换。二、配送时间1. 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后的两天内送货到买方所在地,任何情况下,卖方都应按时按量交货。2. 如遇特
2、殊情况无法按时交货,卖方应提前与买方沟通协商,双方达成一致后再进行配送。三、交货方式及费用1. 卖方应根据买方要求将产品配送至买方提供的地址,并在收货时间通知买方。2. 交货费用由卖方承担,但如因买方原因造成的配送延误或无法成功配送的,所产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四、付款方式1. 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买方应在15天内支付全额货款。2. 如在约定时间内无法支付货款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支付逾期利息。3. 买方应当开具正式发票,并在货款支付后向卖方交付发票。五、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违约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引起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六、纠纷解决方式1.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无法协商,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2. 本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及争端解决构成的所有问题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七、其他事项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个月。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协商追加或修改合同。3. 本合同一式两份,卖方和买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方(签字):卖方(签字):签订日期:2023年2月1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福建省 农业 种植 水稻 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