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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团体选举方法6篇总结汇报选举(Se1eCtion中国古代选举)是从统治者候选人中选择统治者。它是一种自下而上的选择。“选举”的对立面是“委任二委任是自上而下的选择。我国选举人大代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进行。以下是我整理的社会团体选举方法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社会团体选举方法1一、换届筹备工作(在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换届筹备工作组)1、召开理事会。原则上应当在到届前(即证书到期前)提前3个月至半年开头打算换届选举工作,讨论有关换届事宜:本届工作报告、财务报告;章程是否修改;名称、住宅是否变更;拟定的组织机构人选名单(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2、、理事);是否设立分支机构;是否设立常务理事会;制定(或修订)本会会费标准草案和完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换届选举方法;根据章程的规定确定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会员数量少于100个的,应采纳会员大会的形式召开,会员数量超过100个的,可采纳会员代表大会的形式召开,会员代表的资格条件、产生方法等由理事会依据社会团体章程制定,会员代表一般不得少于全体会员的1/3且总数不得低于33个,会员代表数原则上须是理事数的2倍以上);形成本次理事会会议纪要。2、向业务主管单位提交换届报告。提交相关材料:本届工作和财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理事会会议纪要;拟定的组织机构人选名单(会长一法定代表人加付其身份证复
3、印件、副会长、秘书长、理事);章程修改草案;会费标准草案和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规章制度;拟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议程;换届选举方法;名称、住宅变更情况;社团会员登记情况。业务主管单位另有要求的,根据要求提交。3、党政领导干部、离退休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的,需事先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退(离)休干部兼职有关文件规定履行审批备案手续。属于党政领导干部届满后继续兼任的,需重新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根据市委组织部要求,现职干部无论级别,在社团兼职理事及以上职务及名誉职务,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后方可兼职,所兼职社会团体的业务须与本职业务工作相关。4、取得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换届的批复后,按会议议程将相关事项向
4、登记管理机关报告。换届前相关问题可询问登记管理机关,联系电话:8261508二、召开换届大会召开新一届会员(代表)大会。会议主要议程:听取、审议并通过上一届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在换届前需做好财务审计);审议并通过章程及财务管理方法等内部规章制度;投票表决会费标准;通过选举方法选举产生新一届组织机构(理事、常务理事和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形成本届会议纪要。留意:1、会员(代表)大会必须在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及指导下进行;2、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会员代表)出席方可召开,不得实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3、换届大会不能用理事会来代替。三、换届结束后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的事宜。
5、提交相关材料:新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及理事会会议纪要及签到册;业务主管单位作出的批复;通过的章程2023年版本(加盖社团和业务主管单位公章);制定或修订的会费标准决议;填报相应的表格。(即社会团体变更登记申请表、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社会团体负责人变动申请表、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等)、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选举方法、上一届理事工作报告、会员名单、理事名单、领导班子成员名单(领导班子指的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换届大会照片。假如法定代表人也变更,还需要提供上一任法定代表人的离任审计报告(也就是他在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审计)以上相关表格和表格均可在贵州政务服务网上下载四、留意
6、事项:章程的修订及核准。社会团体确需对章程进行修改、调整的,应在报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审议前,书面征求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意见。社会团体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社会团体修改章程未履行规定程序的,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章程核准。未经核准的章程,不作为社会团体开展活动的依据,社会团体不应擅自发布。财务(审计)制度。社会团体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还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社会团体应当建立独立的财务制度,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7、,不得将社会团体经费与业务主管单位及所属单位经费混管,不得将社会团体收入作为业务主管单位行政经费或业务经费开支,不得用于弥补行政经费不足或发放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各项补贴,不得借业务主管单位的登记、验证、年检等行政行为搭车收费。社会团体不得向其所属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办事机构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用。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根据“一届一备、变更必备”的原则进行。社会团体换届产生新一届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后,无论是否发生人员、职务变动,均应根据相关规定,准时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负责人变更备案手续。其中属于党政领导干部届满后继续兼任的,需事先根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不兼任
8、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通知(中办发(1998)17号)精神,重新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社会团体负责人任职资格和条件。社团负责人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社团负责人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届内达到最高任职年龄的社会团体负责人,一般应退出领导职位,可以改任名誉职务。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未经审批不得由现职公务员担任,并一般不再批准超龄、超届任职。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任职。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须由章程明确的负责人担任,同时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拟任人选假如已担任其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的,应事先解除已经担任的法定代表人职务。法定代表人人选不是章程明确的负
9、责人的,或者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的,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社会团体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届最长不超过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进行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事先以书面形式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社会团体应当在批准期限内完成换届。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组织机构的设置结构。遵循“三三制”原则,即理事的总数不超过会员(代表)总数的1/3,常务理事的总数不超过理事总数的1/3,协会负责人(包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总数不超过理事或常务理事总数的1/3。社会团体会费标准的备案管理。社会团体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必
10、须有2/3以上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并经出席会员或会员代表1/2以上表决通过,表决实行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时,不得采纳除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以外任何其他形式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不得采纳通讯表决方式。违反合理性原则,或者未履行规定程序的,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备案。社会团体通过的会费标准决议,应在30日内分别报送业务主管单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和财政部门备案。会费收取应该使用财政部门的社会团体会费收据。执行会费收支公开制度。社会团体应定期向会员公布会费收支情况,接受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审查,并在社会团体年检时向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报告会费收支情况。
11、社会团体选举方法2第一条为规范本协会的选举工作,保障会员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权利,依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XX协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法。第二条本协会选举工作,接受XX(民政部门)监督。第三条本协会选举工作,由协会筹备组负责。第一届理事会须经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须依照本协会章程的规定选举产生。第四条根据协会章程规定,理事(单位)数量为不超过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第五条本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候选人由本会筹备组讨论提出,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同意后,依照章程提交会员大会进行表决。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的候选人由本会
12、筹备组讨论提出,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同意后,依照章程提交第一届理事会会议进行表决。第六条本会选举采纳等额选举,实行举手表决方式。对提名候选人可以表示赞成、反对或弃权,不得以鼓掌方式进行表决。第七条选举前,由协会筹备组依据条例和本协会章程规定,对会员进行资格确认和人数核实,核准大会有效性。选举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参加方可进行;选举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参加方可进行。第八条本协会理事(单位)候选人须获得到会会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能当选;常务理事(单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候选人得到到会理事(单位)三分之二以上赞成即为当选。选举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公布。第九条本协会法定代表
13、人原则上由会长担任。情况特殊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方可任职。本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得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第十条本协会负责人任职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在职和退(离)体党政机关领导在社会团体兼任职务有关规定。第十一条本协会副会长、秘书长的变更和增补。本协会副会长、秘书长在任期内,因工作或个人原因不能继续担任该职务需要作变更的,其变更结果应向全体会员公告,并准时填写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第十二条本协会会长的变更。本协会会长在任期内,因工作或个人原因不能继续担任该职务的,会长应在30天内书面报告理事会。理事会在收到会长报备后,应在30天内
14、召开会员大会或理事会选举产生。新任会长选举产生后,本协会应准时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相关材料,完成审批程序,并准时向全体会员进行公告。第十三条本协会秘书长或五人以上会员有权对其他会员提出除名要求。除名要求写明除名理由,并由理事会审议表决。被提出除名的会员有权在理事会上提出申辩意见,也可以书面提出申辩意见。对会员的除名,须有半数以上理事通过方可除名。第十四条登记管理机关依据条例有关规定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协会章程或严重失职的负责人,可以对其提出责令撤换的罢免建议。理事会在接到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的罢免建议后,应进行讨论并召开理事会,须有半数以上理事通过方为有效。第十五条本选举
15、方法未尽事宜,由会员大会讨论决定。第十六条本方法经XX年X月X日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秘书处负责解释。社会团体选举方法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保障会员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推动依法自治,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引。第二条社会团体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换届选举)是本组织根据章程规定,理事会任期届满,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会员大会),依照规定程序,审议表决有关事项,以投票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的过程。第三条换届选举应体现“民主、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的原则。第四条社会团体换届选举工作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负责(以下简称理事会)。理事会可成立换届选举委员会,并授权换届选举委员会,全权负责换届选举工作。第五条业务主管单位、党建领导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第六条本指引适用于在本市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第二章换届选举机构第七条理事会应在任期届满6个月前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理事会的职责是:(一)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定期召开会议讨论讨论换届选举重大事项。(二)组织梳理会员名册,按章程审核会员资格条件。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的,还需拟定并通过会员代表产生方法,审议通过会员代表名册。(三)组织提名理事长或会长(以下简称理事长)、副理事长或副会长(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