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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业的主要规章制度5篇参阅。物业的主要规章制度1一、巡逻内容包括:1、物业内部治安防范巡逻,确保物业正常经营秩序2、物业内外设备(施)和维修改造工程的巡查,保证设备(施)平安完好,防止人为破坏。二、巡逻方式及路线:平安生产员执行每日三班倒巡逻制。每班由两名平安生产员按物业规定的巡逻路线、时间,从地下室到天面执行螺旋式来回步行方式逐层巡逻,经过巡更器时,须刷ic卡确认巡到时间。三、平安生产员在巡逻中:1、观察往来行人及其所携带物品,发现行迹可疑人员时,须即时通知平安监控员跟踪录像,同时报巡逻队长处理:1)如可疑人员在公共区域,携带有攻击性物品且有作案倾向时,巡逻队长须带平安生产员准时上前制止,当
2、场收缴物品,并连人带物送交公安机关查处。2)如可疑人员进入营业区域,须即时联系营业部门总监(行政经理)或值班负责人跟踪监视,同时双方保持联络。如发现可疑人员携带有攻击性物品且证实有作案倾向时,营业部门须即时通知平安生产部,后者按1)款处理。2、发现外来推销人员、闲杂人员及精神病患者、乞丐等,须拦截其禁止进入物业范围。3、发现打架、斗殴、盗窃、抢劫、中毒等事件发生时,立即报告巡逻队长,并按本制度第八章事件处理执行。4、发现物业内、外设备(施)(含在建工程、维修改造工程)被损坏时:1)属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无法查证时,平安生产员须填写巡逻记录表(见附件九),并准时通知工程部处理2)属人为损坏并当场抓
3、获时,平安生产员将肇事者送交平安生产部办公室,值班负责人视情况书面报总经办处理。如肇事者逃逸,平安生产员须即时追捕。5、发现消防平安隐患时,须准时向消防高级主管汇报。消防高级主管接报后到现场查处(见物业消防平安管理制度)6、闻到特殊气味(臭味、异味或焦糊味等)时,须寻找气味源头,并视情况予以处理。发现火情时按火警处理程序(见物业消防管理制度)7、夜班平安生产员还须检查商铺内是否有人员留宿。如有,须劝其离开。对劝告不听的,须报告巡逻队长。巡逻队长通知大厦管理处,并协助处理。物业的主要规章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物业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平安与
4、合理使用,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规约。第二条本规约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须共同遵守。第三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规约全都。第四条本物业管理项目的基本情况物业名称:南安市宝龙花园小区座落位置:南安市梅山镇竞丰村宝龙花园物业类型:高层住宅建筑物总面积:60873.48平方米。物业管理区域:东接梅九公路西接配电厂北接中年山宝龙花园北围墙南接中年山宝龙花园南路。第二章业主的权利和义务第五条房屋的全部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
5、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章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和表决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七)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八)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六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章(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
6、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等(六)在小区进出和其它活动时,应文明礼貌,亲善对待小区邻里。(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三章物业的使用第七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共有权:(一)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等基本结构部分,走廊通道、门厅、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防空避难层、设备层或其它配套设计等结构部分(二)由住宅业主或其与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
7、设备,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垃圾通道、排烟排气通道、水箱、水泵、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消防栓、排水管道、窖井、化粪池、垃圾箱、规定标识、建筑智能化系统(含安防系统)、消防把握系统等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三)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物业。第八条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共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阻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第九条业主应根据有利于物业使用、平安、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
8、护等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第十条业主应按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因特殊情况需设计用途的,业主应在征得相邻业主书面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第十一条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并按协议的约定从事装饰装修行为,遵守装饰装修的留意事项,不得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尽量削减影响邻里生活。每日施工时间为上午7:30-11:30,下午14:30-17:30,其他时间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业主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或侵害相邻业主合法
9、权益的,业主应准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十二条业主应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按物业服务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第十三条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使用电梯,应遵守该电梯使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行驶和停放车辆,应遵守车辆行驶和停车规章,不得停放大门口、占停其它通道,也不得任意占用他人车位。第十五条在日常生活中还禁止下列行为:(一)损坏或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擅自移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二)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三)乱抛垃圾,高空抛物(四)违反有关规定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五)擅安闲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
10、场所悬挂、张贴、涂改、刻画(六)践踏、占用绿地,损毁树木、园林(七)夜晚11:00后大声猜拳、酒后闹事等不文明言行(八)聚赌、盗窃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行为。第十六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饲养动物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并应遵守以下约定:(一)禁止无证饲养宠物,饲养宠物的业主或使用人须到物业服务企业领取“饲养宠物许可证”,饲养宠物不得制造噪音或威胁他人平安(二)不得饲养家禽家畜,严禁制造尿便等臭味,杜绝禽流感根源。第四章物业的维修养护第十七条业主对物业专有部分的维修养护行为不得阻碍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第十八条因维修养护物业确需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时,业主或物业服务企业应事先告知相关业主,相关业主应
11、予协作第十九条发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紧急情况,必须准时进入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但未能提前通知相关业主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向相关业主说明情况,并在第三方(如、居委会、派出所或业委会委员)的监督下,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事后相关责任人应准时做好善后工作。第二十条因维修养护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第二十一条物业存在平安隐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准时执行措施消除隐患。第二十二条全体业主要按规定缴存、使用和管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建设单位应按国家规定的保修
12、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第五章业主的共同利益第二十三条为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经业主大会同意,授予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活动中行使以下权利:(一)根据本规约协作业主委员会制定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二)以批判、规劝、公示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规约和规章制度的行为第二十四条业主要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第六章违约责任第二十五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规约的,阻碍物业正常使用或造成物业
13、损害及业主利益损失的,其他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和业委会有权劝阻、制止业主拒不改正的,服务企业可暂停为该单元供电、供水,甚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业主应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未按规定交付的,业主委员会督促其限期交付,业主逾期仍不交付的,业主委员会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物业管理服务费收交缴情况,并注明欠交费用的业主房号进行催讨仍不交付的,业主大会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七条物业使用人违反本规约的,相关业主承担连带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规约所称物业的专有部分,是指由单个业主独立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房屋、
14、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本规约所称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单个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属于多个或全体业主共同全部或使用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第二十九条业主转让或出租物业时,应当将本管理规约内容、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等事项告知受让人或承租人,并自物业转让合同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将物业转让或者出租情况告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第三十条本规约由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修改。修改后的规约,经业主大会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规约未尽事项由业主大会补充。业主大会通过的有关本规约的决定为本规约的组成部分。物业的主要规章制度3第一条责任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全部所辖区域
15、。第二条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公司关于内部平安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保安工作制度,对职责范围内的保安工作全面负责。2 .依据制度实施本园区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平安管理工作。-第三条岗位职责(一)保安队长的工作职责:负责保安队伍的建设、园区平安消防工作,负责监督执行园区得纪律和规定及保安队内部各项规定,准时把每日所发生异常事件呈报给上级主管,准时传达、落实上级命令。详细如下:1负责维护管辖区域内治安秩序,预防和查处平安事故,做好与相关单位的联系联防工作。履行保安人员工作职责。3 .制定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建立和健全各项平安保卫制度。处理当班突发事件,如火灾、偷盗等立即报警,并迅速与消防队、治安办部门联系。4 .建立正常的巡视制度并明确重点保卫目标,做到点、面结合。5 .根据所管辖区域的大小和周边社会治安情况,配备相应的保安人员,并对保安人员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6 .亲密保持与保安人员的通讯联络,每日不定时巡视管辖区域的平安工作,检查各值班岗位人员的值勤情况并适时进行指导。保安队长对保安岗哨坚持不定时的查岗及查夜,准时指出保安人员的工作失误及不规范的行为。每日查勤主要有以下内容:5.1保安仪容仪表52当班保安值班日志及巡逻记录5.3物件签收事宜5.4人员、车辆、物品出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