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水利厅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docx
《河北省水利厅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河北省水利厅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docx(74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河北省水利厅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第一部分水资源管理类序号违法行为法定依据裁量幅度适用条件裁量基准1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一)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轻微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在限期采取补救措施的,或日取地表水五百立方米以下或者日取地下水五十立方米以下(优先选用水量裁定)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较轻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但未在限期采取补救措施的,或日取地表水五百立方米以上一千立方米以下或日取地下水五十立方米以
2、上一百立方米以下(优先选用水量裁定)处三万元以上六万元以下罚款较重未在限期内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或日取地表水一千立方米以上两千立方米以下,或日取地下水一百立方米以上两百立方米以下(优先选用水量裁定)处六万元以上九万元以下罚款严重拒不停止违法行为,不采取补救措施的,或日取地表水两千立方米以上,或日取地下水两百立方米以上(优先选用水量裁定)处九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吊销其取水许可证序号违法行为法定依据裁量幅度适用条件裁量基准2未经批准擅自增加取水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
3、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二)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的条件取水的;轻微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在限期采取补救措施,或擅自扩大日取水量50立方米以下的(优先选用水量裁定)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较轻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未在限期采取补救措施,或擅自扩大日取水量50立方米以上200立方米以下的(优先选用水量裁定)处三万元以上六万元以下的罚款较重未在规定期限内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的,或擅自扩大日取水量200立方米以上500立方米以下的(优先选用水量裁定)处六万元以上九万元以下的罚款严重拒不停止违法行为,不采取补救措施的,或者擅自扩大日取水量500立方米以上的(优
4、先选用水量裁定)处九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其取水许可证序号违法行为法定依据裁量幅度适用条件裁量基准3未按照取水许可审批意见(不包括擅自增加取水量)取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取水许可证:(二)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的条件取水的;轻微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在限期采取补救措施的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较轻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未在限期采取补救措施或者采取的补救措施不到位的处三万元以上六万元以下罚款较重未在规定期限内停止违法行为
5、、采取补救措施的处六万元以上九万元以下的罚款严重拒不停止违法行为,不采取补救措施的处九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吊销其取水许可证序号违法行为法定依据裁量幅度适用条件裁量基准4对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行为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有关手续;逾期不补办或者补办未被批准的,责令限期拆除或者封闭其取水工程或者设施;逾期不拆除或者不封闭其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组织拆除或者封闭,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轻微在规定期限内
6、补办有关手续,或者拆除或封闭取水工程的免予罚款较轻逾期不拆除或者不封闭,工程或设备规模日取地表水二百立方米以下、地下水二十立方米以下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较重逾期不拆除或者不封闭,工程或设备规模日取地表水二百立方米以上五百立方米以下、地下水二十立方米以上五十立方米以下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严重逾期不拆除或者不封闭,工程或设备规模日取地表水五百立方米以上、地下水五十立方米以上的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序号违法行为法定依据裁量幅度适用条件裁量基准5凿井施工等单位承揽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的取水井工程或者为其建设取水配套设施的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凿井施工等单位承揽未取得
7、取水申请批准文件的取水井工程或者为其建设取水配套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较轻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在限期内拆除打井设备的处五万元以上七万元以下罚款较重未在限期内停止违法行为、拆除打井设备的处七万元以上九万元以下罚款严重拒不停止违法行为、拆除打井设备的处九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序号违法行为法定依据裁量幅度适用条件裁量基准6对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取水申请批准文件、取水许可证行为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或者取水许可证的,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或者取水许可证无效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河北省 水利厅 行政处罚 裁量 执行 标准
![提示](https://www.001doc.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