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材《伤仲永》一文的两个注释商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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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教材?伤仲永?一文的两个注释商榷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语文七年级下册第5课?伤仲永?一文有两处注释,笔者经过反复推敲,认为解释欠妥,特举证以期商榷。其一:“泯然众人矣教材引文如下: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日:“泯然众人矣。关于“泯然众人矣。课文注解为:完全如同常人。泯然,完全。指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了。众人,常人。矣,语气词。根据上文的意思,该句“泯然前省掉了主语“方仲永以前的才华,“泯然后那么省去了动词“象”如等。即:(方仲永以前的才华)泯然(如)众人矣。其完整的翻译为:方仲永以前的才华已经消失净尽,
2、现在完全如同常人了。课文对整句话的注释其实是省掉了前半局部内容(即“泯然),仅仅讲了后半句。关于“泯,?辞源?、?辞海?均解释为“尽,消灭,丧失。组词为“泯灭,泯没等。然,是形容词词尾,”的样子。由此可见,课文把“泯然解释为“完全,显然是讲不通的,应予更正。其二:“贤于材人远矣引文如下:王子日:“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那么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关于“贤于材人,课文是这样作注的:胜过有才能的人。贤,胜过,超过。材人,有才能的人。“贤字的解释笔者以为欠妥。关于“贤,现代
3、汉语词典是这样解释的:有德行的,有才能的:如:贤明/贤达/贤良。有德行的人,有才能的人。如:圣贤/选贤举能/任人唯贤。敬辞,用于平辈或晚辈。如:贤弟/贤侄。很明显,“贤字有三种用法,即用作形容词:有德行,有才能;用作名词:有德行,有才能的人;或敬辞三种。联系教材上下文,此处“贤字应该是形容词活用作动词。“贤于材人远矣:“贤是“有才能的意思,“于,比。材人:有才能的人,连起来意思就是比那些有才能的人更有才能,也即“超过有才能的人,但课文注释却把“贤字直接解释为“胜过,超过,显然不妥。把许多有助于学生理解的中间环节省掉来解释词语,一是不符合学生认知规律,二是有误导之嫌,不然学生还真以为“贤字的本义就是“超过、胜过呢,特别是对于刚进初一的学生,因此笔者建议新教材修订或再版时,对于象“贤这样一些文言词语活用的现象,也应作适当的介绍,这对于他们今后进一步学习文言文(或古汉语)都是有帮助的。关于这里的“贤,我以为最好这样来表述:“贤,本指有才能,这里是形容词活用作动词,胜过、超过的意思。如果这样来解释,学生就容易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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