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抵款协议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以房抵款协议书.docx(5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以房抵款协议书甲方:合同编号:法定代表人:签订地址: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以房屋产权折抵相应工程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欠款金额甲乙双方根据一年月一日签订的工程结算书,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所欠工程款人民币大写:整,小写:一元整。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下述商品房折抵上述所欠的工程款。第二条甲方用于折抵工程款的房屋为:1、座落于市区街号楼室及负一层停车位号,单套建筑面积(图纸)均为平方米,抵顶上述所欠工程款小写:元整,如实测面积(按政府相关规定)与图纸面积有出入时,甲乙双方按照元/平方米价格和车位万元/个多退少补
2、(单套正负两平米为忽略不计)。同时乙方同意甲方一次性扣除万元为维修保证金作为甲方自行调配使用不再退还。抵顶价格与工程款相差忽略不计。2、甲方抵顶给乙方的房源均为商品房交易的合法房源,不存在与第三方买卖交易或抵押,保证房源及房产权利的完整性和合法性,如果存在第三方交易视为违约并同意追究法律责任。3、房款中不包含该房屋办理产权的相关税费及物业管理费(所抵房源与甲方售楼部对外销售给业主所需缴纳给政府相关配套费用为同等待遇),以上费用收取种类、额度,按政府相关文件执行。第三条本协议签订后,即表示甲方已按合同约定履行了所欠工程款的付款义务,自此之后双方再无经济纠纷。但关于乙方承建的楼未完成的相关备案手续
3、,乙方继续配合甲方并承担乙方应履行的义务。第四条购房合同价格及产权人约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确认由乙方指定的购房人按照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房屋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价格由乙方自行确定但不低于元/平方米,不高于甲方售楼部所销售的价格,并且最终由乙方指定的购房人获取房屋产权证。上述房屋及车位由乙方(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指定的购房人办理相关手续,并不再享受其他购房人的优惠活动。第五条违约责任:1、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违约方承担万元的违约金。2、因甲方原因在本协议签订后8个月内不能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和备案、乙方有权退房,甲方在承担违约金的同时并支付所欠工程款及欠款3.5%
4、的月息支付给乙方,支付的起始时间为本协议签订的时间。3、因乙方原因在签订本协议后反悔,乙方在承担违约金的同时并按照所欠款3.5%的月息支付给甲方,支付的起始时间为本协议签订的时间,剩余的款项为支付乙方的工程款项。4、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甲方具备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和备案时,之后的8个月之内乙方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视为乙方违约;在超过双方约定的期限乙方不签订,从甲方通知乙方具备签订合同及备案之日起,甲方不再支付利息。5、如果公司自用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备案后未能在三年内办理房屋产权证,甲方同意接受索赔,索赔的利息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价格和车位价格的年息12%,利息的起始时间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备
5、案约定的时间。6、乙方指定购房人购买抵顶的其中房源,自与甲方售楼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一律与甲方售楼部所销售的房源享受同等待遇。第六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第七条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八条合同生效条件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一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仅签章。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住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电子信箱:日期:住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电子信箱: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