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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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文件中油安(2015)367号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各企事业单位,总部各部门,各专业分公司:现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此件内部公开发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
2、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机关、专业分公司及其直属企事业单位和全资子公司(以下统称所属企业)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集团公司境外机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依据当地道路交通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本办法所称“车辆”,是指承担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生产经营任务的在道路上运行的机动车,包括自有和租赁的机动车,不含场(厂)内专用机动车。本办法所称“驾驶员”,是指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持有驾驶相应车辆内部准驾
3、证的人员(包含合同化员工及市场化用工人员b本办法所称“道路交通事故”,是指上述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第四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据车辆运行安全风险,实施车辆运行分级监控和驾驶员分级管理。第五条所属企业应实施车辆运行的专业化管理,分散车辆实行相对集中管理。对车辆运行实行车队专业化管理的单位,应建立健全车队专业化管理的相关制度规程及标准实施标准化管理。第六条所属企业应当具备并保持与所从事道路交通业务的安全风险防范相适应的管控能力,不得承担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业务和营运性客运业务。涉及剧毒化学品销售或采购的所属企业应以剧毒化
4、学品出库或入库为风险转移节点,特殊情况确需道路运输的,应选择有资质的承运方承运并依法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第七条所属企业应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选用管理运输业务承运服务商,并参照本办法加强对承运服务商的监督。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八条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设置适应企业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实际需要的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专业人员,建立与所属企业管理相适应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制管理办法逐级建立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各岗位的道路交通安全职责。第九条集团公司、专
5、业公司及所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责分管业务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所管业务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所属企业应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以及“管工作管安全、管业务管安全”的原则,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层层分解到各二级单位、基层车间(站、队卜班组和岗位。第十条集团公司安全环保与节能部是集团公司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的归口部o负责组织制(修)订集团公司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标准;负责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集团公司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第十一条专业分公司负责本专业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专业国家道路交通安
6、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集团公司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业务归口企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协调解决本专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有关问题。第十二条所属企业是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所属企业应当结合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明确本单位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督主管部门。所属企业道路交通安全监督主管部门,负责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集团公司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负责制(修)订本企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所属单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本企业道路交通事故内部调查及事故管理工作。所属企业规划计划部门负责将道路交通安全
7、纳入发展规划和投资计划;财务部门负责将道路交通安全业务管理各项费用纳入预算并监督足额使用;人事部门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组织开展员工道路交通安全培训;生产经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道路交通的生产运行协调;所属企业其他部门负责业务范围内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第三章车辆管理第十三条所属企业的自有车辆及租赁车辆,应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等国家和行业标准,并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验合格的有效期内。车辆应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相应准运资质后方准上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上路的,应取得临时通行牌证并按规定行驶。特种车辆及专项作业车辆的选用,还应符合国家相应技术标准的规定
8、。第十四条车辆按照运行风险的大小分为一类车辆、二类车辆和三类车辆。一类车辆包括载运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中的危险货物及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的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以下统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20座及以上大型载客汽车,用于员工通勤的10座及以上中型载客汽车;二类车辆包括其他中型载客汽车,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地震仪器车、钻机车、井架车、修井车、压裂车、管汇车、捞油车、通信仪器车、消防车、长输管道巡线车等专项作业车,以及各类现场作业半挂车;三类车辆为除一类车辆、二类车辆以外的其他车辆。第十五条一类和二类车辆应安装、使用符合国家和集团公司标准的卫星定位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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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石油天然气 集团公司 道路交通安全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