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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农业防汛防台应急预案(2023年)1 .总则1.1 目的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农业防汛防台应急管理,高效有序开展防灾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轻灾害造成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农业生产稳定和农产品安全供应,根据上海市防汛条例和上海市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结合本市农业实际,制定本预案。1.2 原则1.2.1 防御为主、防救结合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总目标,坚持底线思维,不断增强农业防灾救灾意识,扎实开展各项防御工作。注重平时预防和灾害规避,加强监测分析和预警预报,强化应急防范,提高农业防灾救灾能力。1.2.2 分级负责、部门协作本市农业防汛
2、防台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区政府负责本辖区农业防汛防台具体工作,市农业农村委负责联络协调各相关委办局,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做好防御救灾工作。1.2.3 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一旦发生灾情洛级部门应迅速反应,果断处置,包括灾前的防范措施,灾后的突击修复农业设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措施,尽最大努力,减少灾害损失,保护农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1.2.4 规范程序、提高效能本着因地制宜、急事急办的原则,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应急处置合力,提高农业防御救灾工作效能。同时,积极完善相关制度,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实施保险理赔和政府补助。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市范围内,确定对本市农业
3、生产造成影响的气象灾害,包括台风、暴雨、洪涝灾害等方面。冰、雹、雪等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参照执行。2 .组织机构和职责2.1 指挥系统市农业农村委防汛防台指挥系统由委领导与相关职能处室同志组成,主要领导为总指挥,分管领导为副总指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计划财务处,各职能处室按照职责分工,根据本预案,具体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2.2 部门职责2.2.1 计划财务处。负责防汛防台牵头协调工作,联系市防汛办,督促涉农区落实各项防汛防台措施。做好防汛防台资金保障、保险理赔等工作。2.2.2 办公室。负责防汛防台的灾情发布与统一口径,协调委领导的救灾工作。2.2.3 农田建设处。负责指导涉农区农田防汛防台、
4、防灾救灾工作,指导涉农区加强农田抗灾能力建设、做好农田排水畅通、灾后农田基础设施损毁修复工作。提出防灾减灾和灾后恢复生产的建议并指导实施。2.2.4 种植业管理处。负责指导涉农区粮食、水果等种植业生产防汛防台、防灾救灾工作,提出防灾减灾和灾后恢复生产的建议并指导实施,保障本市种植业正常生产。2.2.5 蔬菜办公室。负责指导涉农区蔬菜生产防汛防台、防灾救灾工作,提出防灾减灾和灾后恢复生产的建议并指导实施,保障本市蔬菜特别是绿叶菜正常生产。2.2.6 畜牧兽医管理处。负责指导涉农区畜禽养殖业防汛防台、防灾救灾工作,指导涉农区做好死亡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及时开展消毒灭源和紧急防疫工作。提出防灾减灾和灾
5、后恢复生产的建议并指导实施。2.2.7 农机化管理处。负责指导涉农区农机防汛防台、防灾救灾工作,提高农机防汛防台能力,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提出防灾减灾和灾后恢复农机服务能力的建议并指导实施。指导、调动农机做好抢险救灾、抢收抢种、灾后重建等工作。2.2.8 渔业管理处。负责指导涉农区渔业生产防汛防台、防灾救灾工作,提出渔业生产防灾减灾和灾后恢复生产的建议并指导实施。协助海事、救助、气象等部门做好海上救助、气象预警工作,组织作业渔船及时返港避风,确保渔民生命财产安全。2.2.9 种业管理处。负责做好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和调拨工作。2.2.10 安全与信访办公室。负责指导系统直属单位做好防汛防台安全生
6、产相关工作。3 .预警和应急响应3.1 预警级别划分依据台风、暴雨、洪涝等灾害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n级(较大)、IV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当自然灾害发生在重要地段、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期间,应当适当提高应急响应等级。3.2 应急响应分级与行动3.2.1 IV级响应(1) IV级响应标准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造成一般等级灾害的其它汛情(农田受淹或农作物及设施受损IOoO亩以上、1万亩以下)。(2)
7、 IV级响应行动密切关注台风、暴雨、汛情动态和灾情;通知各区农业农村部门做好相应防范准备;要求各区农业农村部门检查各项防御措施的落实情况,如清沟理沟,棚舍防护等。3.2.2 I级响应(1) In级响应标准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造成较大等级灾害的其它汛情(农田受淹或农作物及设施受损1万亩以上、5万亩以下)。(2) In级响应行动市农业农村委各专业部门提出防御意见和方案,委分管领导结合形势需要,视情主持会商。必要时,将情况报告市政府和农业农村部;通知各区农业农村部门台风预警的级别和相关内容,做好相应防范准备;要求各区
8、农业农村部门检查各项防御措施的落实情况,动员相应农产品提前采收工作;停止户外农业机械作业等服务,加强农机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工作。3.2.3 II级(橙色)预警响应标准与行动(1) 级响应标准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造成重大等级灾害的其它汛情(农田受淹或农作物及设施受损5万亩以上、10万亩以下)。(2) 级响应行动市农业农村委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主持会商,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及时将情况报告市政府和农业农村部;加强汛情全时监测,严密掌握汛情变化,提出救灾意见和措施,指导和督促各区农业农村委、各直属单位做好相关防御工作;根
9、据实际情况,加强检查各项防御措施的落实情况,指导农业防汛防台工作;停止所有农业机械作业等服务,加强农机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工作;视灾情严重程度,研究提出支持灾区农业生产恢复意见。3.2.4 I级(红色)预警响应标准与行动(1) I级响应标准一次灾害过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上海中心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造成重大等级灾害的其它汛情(农田受淹或农作物及设施受损10万亩以上)。(2) I级响应行动市农业农村委主要领导主持会商,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及时将情况报告市政府和农业农村部,重大问题报请市政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予以支持;加强汛情全时监测,严密掌握汛情变化,提
10、出救灾意见和措施,指导和督促各区农业农村委、各直属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小损失;根据实际情况,加强检查各项防御措施的落实情况,指导农业防汛防台工作;停止所有农业机械作业等服务,加强农机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护工作;视灾情严重程度,提出政府支持灾区恢复农业生产的政策意见。4 .应急处置程序4.1 值班市农业农村委防汛值班电话确保24小时有人值守。值班人员收到来自气象部门或防汛办的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后,应立即向各区农业农村委、委内相关处室发送预警信号,告知预警的相关内容和级别。当接到IV级预警响应后,委计划财务处负责人根据预案要求,落实相应措施;I11级预警响应后,委分管领导
11、进岗到位;I1级和I级预警响应后,委主要领导进岗到位。IV、I11级预警由委计划财务处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汇报,I1级及以上预警,由委分管领导直接上报委主要领导。防汛期间应在值班室配备防汛通讯录,委相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防汛工作联络员应将通讯工具置于开机状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根据灾害性天气影响情况,委视情通知相关处室加强值班。4.2 处置因灾害性天气引发HI级(较大)、IV级(一般)农业突发灾害时,主要由相关职能处室按照职能处置,并按委分管领导要求,及时查明情况,形成处置方案,并妥善处理。因灾害性天气引发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农业突发灾害时,按照委主要领导的要求,有关职能部门要及时
12、查明情况,会商形成处置方案,会同有关区、有关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4.3 情况报告一旦发生农业灾情,各区农业农村委防汛防台办公室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将受灾情况和处置方案报本委计划财务处汇总。4.4 发布按照本市信息发布工作有关规定,可通过电视、广播、政务微博、微信、互联网、报纸及统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气会、组织专家解读等多种途径和方式,主动、及时、准确、客观向社会持续动态发布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动态、成效、下一步安排等情况,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市农业农村委办公室负责编报防汛防台信息,形成对外发布稿,经分管领导审核
13、,委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对外发布。4.5 响应终止工作结束后,根据市防汛指挥部有关响应终止通知,终止救灾应急响应状态,转入常态管理。5 .善后处置5.1 加强与市水务部门沟通,及时调动机电排灌设备和农业机械,进行外围河系预降水位,堵口复堤、农田排涝,疏浚渠道、修复损毁农田、养殖水面和各类农业基础设施。加强与市商务部门沟通,尽快恢复本市绿叶菜等农产品的平稳供应。5.2 根据灾区需求,及时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程序及时组织区域种子、化肥、地膜、农(兽、渔)药、柴油等各种农业生产资料的调剂、调拨。5.3 指导灾区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加强农作物田间管理,及时抢种、补种、改种各类应时农作物;指导受灾农户和畜
14、禽养殖单位做好畜禽棚舍加固维护和死亡畜禽、水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及时开展消毒灭源工作。5.4 协调农业保险机构及时对投保报案的农民和农业经营组织损失情况进行勘损,并对损失情况进行调查评估,确定理赔方案,及早拨付理赔资金。附件:相关条线防汛防台应急指导措施附件农田建设条线防汛防台应急指导措施IV级响应行动。密切关注台风、暴雨、汛情动态和灾情,要求各涉农区(单位)检查各项防御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早组织疏通田间沟渠,确保疏浚及时,清沟排渍,降低农田湿度等。in级响应行动。要求各涉农区(单位)检查各项防御措施的落实情况。停止农田建设户外施工,加强在建农田项目的安全防护工作。级响应行动。严密掌握汛情变化;要
15、求各涉农区(单位)检查各项防御措施的落实情况。停止农田建设户外施工,加强在建农田项目的安全防护工作。要求各涉农区(单位)及时统计农田灾损水损情况。I级响应行动。严密掌握汛情变化;要求各涉农区(单位)检查各项防御措施的落实情况。停止农田建设户外施工,加强在建农田项目的安全防护工作。要求各涉农区(单位)及时统计农田灾损水损情况,配合研究政府支持灾区修复灾损农田的相关政策意见。种植业条线防汛防台应急指导措施IV级响应行动。密切关注台风、暴雨、汛情和灾情等信息,提示各涉农区(单位)加固生产设施,认真检查和清理“三沟”,适时对可上市的林果、瓜果提前采收储藏,落实好相应防范措施。In级响应行动。根据台风、暴雨、汛情和灾情等影响情况,提出防御意见和方案,提示各涉农区(单位)加强对种植业生产设施加固、“三沟”清理、林果和瓜果抢收等相应防范措施的现场检查。II级响应行动。密切关注灾情变化,跟踪各涉农区(单位)种植业生产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视灾情严重程度,研究提出灾后田间分类管理和恢复生产相关建议,并组织有关人员开展救灾指导。I级响应行动。密切关注灾情变化,视灾情严重程度,及时调优种植业救灾意见和措施,深入一线指导救灾措施落实。配合研究政府支持灾区恢复农业生产的相关政策意见。蔬菜条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