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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油气田地面建设过程控制程序QH/CX-C/0-21-20U第1页共9页1目的为保证油田公司地面工程建设过程符合规定的要求,推进油田公司QHSE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特制定本程序。2适用范围本程序规定了油田公司地面工程建设过程的控制要求,适用于油田公司范围内的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和油气田地面工程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引进的监控管理。3管理流程(见附图)4工作程序油田地面工程建设管理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油田地面工程管理规定,天然气开发地面配套工程建设管理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开发管理纲要。4.1 前期工作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前期工作包括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
2、其中项目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委托、编制及审批工作由规划计划处负责,基建工程处参与;初步设计的委托、编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初步设计的审查由规划计划处负责组织,基建工程处参与;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设计委托书(设计核准表)由基建工程处、规划计划处审核。4.2 施工前准备4.2.1 施工图设计委托及编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4.2.2 地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控制执行国家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4.2.3 地面建设工程设计控制执行青海油田公司油气田地面工程设计管理办法和油田油气集输设计规范。4.2.4 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级别划分及各部门职责权限按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油田地面工程管理规定和青海油田公
3、司油气田地面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执行。4.2.5 技术准备a)施工图评审及交底:施工前,基建工程处组织对施工图纸进行审查,相关业务部门参加。建设单位负责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b)HSE策划施工单位应由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HSE策划,编制施工组织设计(HSE计划书),主要内容包括施工方法、施工部署、技术措施、工期、质量健康安全环保目标和要求及保证措施,并将施工组织设计(HSE计划书)报项目管理机构审定。油田公司级及以上级别地面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建设单位审查后报基建工程处审定。1.1.6 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与项目的招投标a)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由企管与法规处
4、、质量安全环保处、基建工程处分别进行,执行中国石油青海油田资质管理规定;b)地面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1.1.7 工程项目开工前,工程建设单位要成立专门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机构的审查执行油气田开发地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暂行规定。1.1.8 施工合同的签订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按合同管理控制程序签订施工合同,合同的审批由企管与法规处负责。1.1.9 三同时办理新、改、扩工程项目应办理“三同时”手续。对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级及以上级别地面建设工程,“三同时”手续的办理由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油田公司级及以下级别工程,“三同时”手续的办理由建设单位负责
5、。1.1.10 材料准备材料准备由建设单位负责,执行青海油田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和中国石油青海油田分公司采购物资质量监督管理办法。4.3 开工报告的审批基建工程处负责对油田公司级及以下级别工程开工报告的审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级工程由基建工程处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审批。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负责填写环境因素识别及评价表、危害因素识别及评价表,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和实施方案,上报油田公司相关业务处室。环境因素和危险因素识别和评价工作执行危害因素辩识、环境因素识别评价控制程序。4.4 开工前的准备工作油气田地面工程建设管理由建设单位具体负责,执行青海油田公司油气田地面工程建设管理办
6、法。4.4.1 组织所有人员进行进入现场前的质量、健康、安全、环保教育。4.4.2 开展危险辨识和风险分析,制定风险削减和控制措施,编制施工技术方案(措施),并组织进行技术交底。4.4.3 对施工作业人员从事专项作业的能力及身体状况进行确认,必要时应重新进行教育和培训达到持证上岗,对进行特殊作业的人员还应组织健康体检。4.4.4 配备符合质量、健康、安全、环保要求的施工设备、设施。4.4.5 对现场预制场地、办公室、休息室进行合理布置,满足质量、健康、安全、环保管理要求。4.4.6 提供现场救护所必备的设施、器材、车辆和人员(如需要)。4.4.7 新、改扩建、检修施工作业除进行以上准备工作外,
7、还应组织施工人员接受生产建设的质量、健康、安全、环保教育,获取相关施工作业质量、健康、安全、环保资料,采取安全隔离措施,编制应急预案。4.4.8 班组施工作业前准备的工作a)熟悉施工方案,进行现场勘察,确认安全技术措施;b)明确作业过程中的质量、健康、安全、环保注意事项;c)检查施工工具、设备的性能,确认其完好性;d)办理特殊作业许可票证;e)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进行检查。4.5 作业过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工种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根据需要执行相关的管理规定。4.5.1 生产作业场所动土作业执行青海油田公司生产作业场所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O4.5.2
8、施工临时用电执行青海油田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办法(试行)。4.5.3 高处作业执行青海油田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4.5.4 起重作业应由持证上岗进行,大中型设备、构件或特殊条件下吊装应编制施工方案或措施。4.5.5 脚手架搭设验收应按规定进行。4.5.6 施工过程中一切有坠落可能的临边必须有防护措施,危险作业区域周围要有警戒标志。4.5.7 各种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分类、储存、管理、发放应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4.5.8 施工生产过程中使用射线进行无损检测应按规定办理作业票,并通知其他人员远离辐射区域。4.5.9 进入密闭或半密闭容器、坑井等处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青海油田
9、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4.6 作业过程环境保护4.6.1 有害有毒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射线装置等应设专用仓库保管,在作业现场临时放置时应设警示标志牌,必要时应设专人看护。4.6.2 各种油料应在合适的容器内存放,废油应及时回收集中储存,严禁就地倾倒,油料对地面造成污染时应采取措施进行清理。4.6.3 防腐保温用油漆、岩棉、绝缘脂以及其它易产生粉尘的材料等应妥善保管,对现场地面或设施造成污染时应及时清理。4.6.4 改进施工工艺和施工程序,控制施工噪音,减轻对施工人员和周围居民的影响。4.6.5 作业现场应保持清洁,垃圾应集中堆放并及时清理、运送到指定地点。4.7 作业过程质
10、量控制4.7.1 质量监督a)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由建设单位负责;b)基建工程处对施工单位编制的HSE作业计划书进行审核,对方案的实施进行监督,对实施的结果进行再评价,并做为再次选择的依据。施工单位应认真落实HSE计划书;c)项目开工前由建设单位按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基建工程处负责监理单位资质审查;监理单位编制监督规划及监督实施细则,报建设单位审批,执行青海油田公司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办法;d)工程施工过程中,基建工程处负责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对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e)工程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要定期向基建工程处汇报工程施工情况,油田公司年度重点项目每周四报工程进度报表。
11、4.7.2 工期控制工程工期控制由建设单位负责。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工期的确定,以国家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现行有效的工程项目建设工期定额为依据,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规定。4.7.3 投资控制规划计划处负责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投资控制。4.8 工程的投产试运行4.8.1 工程的试运投产由基建工程处负责组织。执行青海油田公司油气田地面工程试运投产管理办法。4.8.2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制定投产方案。4.8.3 基建工程处负责组织对股份公司限上项目的投产方案进行审查并上报股份公司审批。4.8.4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投产方案的实施。4.9 工程的竣工验收4.9.1 国家级工程的竣工验收由国家计委负责组织
1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级工程的竣工验收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组织验收。4.9.2 油田公司级及以下级别工程的竣工验收由基建工程处负责组织,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建设项目验收要求和标准,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手册和青海油田公司油气田地面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细则。4.10 工程资料管理竣工投产工程要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竣工图,交付使用的有关手续,工程质量合格证。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相关技术资料、文件的归档管理执行青海油田分公司档案归档(接收)等十一项管理制度。4.11 工程变更4.11.1 工程设计变更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若发现施工图有误或设计不合理
13、现象,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反映,商议修改意见,由设计方出具设计变更,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签字认可后方可施工。4.11.2 工程工期变更工程工期变更由施工单位填写工期变更申请单,说明影响工程工期的原因及影响工期的天数,由工程监理单位确认,报建设单位审批后生效。4.11.3 其它项目变更其它项目变更执行变更管理程序。4.12 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应用基建工程处负责搜集、整理油气田地面建设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的信息,对适用于青海油田的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向二级单位进行推荐,将应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的报告上报技术发展处备案,并对二级单位上报的报告进
14、行审查,对应用效果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推广应用意见,报油田公司主管领导审批。二级单位具体负责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的实施应用,在应用过程中对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的应用情况进行汇总,并报基建工程处。5支持性文件5.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5.2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9号)5.3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5.4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0号)5.5 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6号)5.6 实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
15、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1号)5.7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5.8 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5.9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78号)5.10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91号)5.11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6号)5. 12房屋建筑工程见证取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建2000211号)5.13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5.14 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设2000167号)5.15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建2000142号)5.16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号)5.17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市2004200号)5. 18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质(2008)19号)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