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版 电力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事件报告与调查规程.docx
《2023版 电力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事件报告与调查规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版 电力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事件报告与调查规程.docx(44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发电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事件报告与调查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发电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事件(以下统称“事故”)报告与调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环保部令第32号)、电力安全事件监督管理规定(国能安全(2014)20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程。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各上市公司、分
2、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直属企业(以下简称分子公司),各基层企业(包括多种经营企业)。第三条本规程用于规定公司系统事故的类别、归属、分级标准、报告程序与调查统计要求。第四条事故报告应及时,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第五条事故调查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既查事故原因,也查领导责任,做到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者未受处理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第六条事故统计和调查报告应及时、准确、完整,统计和考核实行分级管理。第七条未构成内部统计事故及以上的不安全事件统计标准由公司负责生产管理的相关部门根据国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第八条事故发生后一
3、年内,公司有关部门要组织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第九条核设施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不适用本规程;治安事件、刑事案件的调查和责任划分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执行。第二章事故类别第十条人身伤亡事故(一)企业职工、外来人员(包括各种用工形式的人员)在工作时间、生产区域,从事与生产有关的工作或事故抢险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含生产性急性中毒造成的人身伤亡,下同)。工作时间,是指企业规定的上班时间、值班时间、经批准的加班时间、非工作时间内的检查工作期间。生产区域,是指相关设备(设施)所在区域,检修维护、施工安装、试验(调试)场所,以及检修间、库区、料场、车库和通信设施、线路及管网的走廊等;煤矿井上
4、下生产作业区域。与生产有关的工作,是指与生产相关的运行、检修、改造、试验(调试)、维护、检查工作,包括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活动等;煤矿采掘(剥)机运通等井(矿坑)下生产工作,包括与煤炭生产有关的地面生产系统、附属场所辅助性工作等。生产性急性中毒,是指生产性毒物中毒。食物中毒和职业病不属于本规程统计范围。在劳动过程中因病导致伤亡,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和安全生产监督主管部门调查认定,确认系本人疾病造成的,不按生产人身伤亡事故统计。(二)从事与生产有关的工作时,由于企业的劳动作业环境不具备安全保障条件、安全防护设施损坏或失效、发生设备爆炸或火灾、生产建(构)筑物倒塌等造成的人身伤亡。(三)从事
5、与生产有关的工作时,发生本企业负有同等及以上责任交通事故而造成的人身伤亡。(四)从事与生产有关的工作时,由于他人从事生产工作中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人身伤亡。第十一条设备事故(一)因设备设施损坏等原因造成的事故,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执行。(二)生产设备、厂矿区建(构)筑物发生火灾造成的事故,按照公安部关于调整火灾等级标准的通知(公消(2007)234号)执行。(三)保险公司赔偿费不能冲减直接经济损失。第十二条环境事件因环境污染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破坏、不良社会影响、企业声誉受损等后果的事件。第三章事故归属第十三条公司内部核算、全资及控股的生产性企业发生的事故,统计为该企业事故
6、。第十四条系统外企业承包系统内企业的生产业务和工程建设项目发生的事故,统计为系统内企业的事故。第十五条系统内企业承包系统内其他企业的生产工作和工程建设项目发生的事故,两家企业各统计一次事故。第十六条系统内企业承包系统外其他企业的生产工作和工程建设项目发生的事故,依据事故调查结论确定事故归属。第十七条股权与运行管理相分离的企业、代运行管理的企业、特许经营项目发生事故,依据事故调查结论确定事故归属。第十八条系统内企业投资、主办或实际监管的多种经营企业以及由该多种经营企业全资、控股或管理的企业,从事与生产有关的工作中发生的事故,统计为该企业事故。第四章事故分级第十九条生产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
7、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内部统计事故。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重大环境事件、较大环境事件、一般环境事件、内部统计环境事件。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依据国家规定划分(见附件1)O特别重大环境事件、重大环境事件、较大环境事件和一般环境事件依据国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划分(见附件2)。第二十条未构成国家规定事故等级,但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事件,以及电力安全事件监督管理规定所涉及的电力安全事件,定为公司电力内部统计事故。(一)装机总容量IOOO兆瓦以上的发电厂因安全故障造成全厂对外停电。(二)因安全故障造成发电厂一次减少出力1200兆瓦以上,或者装机容量500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23版 电力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事件报告与调查规程 2023 电力 生产 安全事故 环境 事件 报告 调查 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