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23年政务服务一网好办改革工作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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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2023年政务服务“一网好办”改革工作要点一、主要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四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进一步加大数字技术对政务服务改革的赋能,全面优化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以对内促管理、对外优服务为目标,提升政务服务“一网好办”能力水平。内部管理提升方面,强化政务服务事项标准自检功能,全面提高办事指南标准准确度;提升对常见办件问题监测预警能力,全面清理“未按标准审批”“体外循环”问题;优化实际办件数据分析功能,推动改革成效由理论数值向实际成效升华,通过优化网办功能,提升全程网办事项实
2、际网办比例,全省“一件事一次办”事项95%以上产生联办件,省网上办事大厅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专区事项实时可通办率不低于95%;强化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档案三大基础支撑平台功能,年度全省新注册企业50%以上生成企业电子印章,电子档案全面推行“单套制管理”;全省90%以上自建系统规范对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外服务供给方面,加强窗口端、电脑端、手机端、自助端“四端”平台建设,优化智能检索、智能推送、智能引导、智能客服、智能预审功能,强化多平台业务同源受理,全省9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单点登录、精准跳转”;全省70%以上涉企服务事项入驻闽政通企业服务专区,并实现“掌上可办”;省级“一件事一次
3、办”平台事项全部入驻闽政通APP,并提供联办服务;各地%政务”自助服务一体机入驻事项实时可办率达到90%以上,与15个省(区、市)建立自助机跨省通办工作机制;开展“一码通办”,在试点地区实现线下办事“扫码取号”“扫码用证”“扫码取件”;开展RPA(机器人流程自动化)技术应用,在各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推出不少于5项高频智能审批事项;探索运用大数据技术对行政给付、行政奖励及部分公共服务事项实行“免申即享”。二、以数字技术夯实政务服务标准化基础(-)严格落实标准化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更新标准化目录清单管理系统配置,承接全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实施规范,统一全省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完善标准化目录
4、清单管理系统问题检测和推送功能,加强省级单位对下级部门动态调整申请处置的及时性,提升全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目录(以下简称“五级十五同”目录)准确度。细化“五级十五同”目录材料审查要点标准,为智能审批提供标准支撑。加强平台间事项标准对接,全面建立“五级十五同”目录与国家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投资审批管理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之间的事项对应关系。(牵头单位:省审改办;责任单位:省级业务部门)(二)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结构化。在“五级十五同”目录基础上,进行事项标准化拆解和要素化管理,形成事项要素标准化、要素内容字典化、要素组别分类可配置、要素关联关系可定义,建成“一事
5、一表”,有效支撑“一网好办”能力提升。(牵头单位:省数字办、省审改办、省大数据集团;责任单位:各级大数据管理部门、各级审改部门、各级业务部门)()规范各级政务服务办事指南设置。梳理公布政务服务办事指南检测标准,完善办事指南问题检测和推送功能,建立检测问题动态清零机制。全面开展办事指南要素逻辑人工校验,提升办事指南实际可操作性。探索简版办事指南应用试点,优化办事指南关键要素展示。统一简易公共服务事项基本要素设置,畅通线上线下办事渠道,精简整合省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简易公共服务事项体系。通过数字政府“1131”基础平台公共能力开展事项标准配置,加强不同平台政务服务办事指南要素同源性管理。(牵
6、头单位:省审改办、省数字办、省大数据集团;责任单位:各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各级审改部门、各级大数据管理部门、各级业务部门)(四)建立完善政务服务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推动成立福建省行政管理和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定福建省政务服务地方标准管理实施方案。依托福建省标准质量工作管理系统开展新一轮政务服务地方标准立项,组织对2023年已立项标准进行评审。梳理汇编全省政务服务地方标准,开展已有地方标准动态维护。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统一对外发布标准,加强政务服务地方标准推广应用。(牵头单位:省审改办、省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级审改部门、政务服务管理机构)三、探索数字技术在规范化管理领域的应用(一)严格按标准
7、开展审批。全面完成各级自建系统标准化改造。落实免提交纸质证照管理要求,通过宣传减少申请人提交标准范围外的非成册装订材料。规范出具各类审批过程文书,完善文书要素填写内容。规范业务办件计时,依法设置承诺时限覆盖范围,梳理公布不计入承诺时限的事项环节清单。依法梳理并公布全省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明确清单外事项所涉及材料的合理获取渠道。持续推动“减证便民”,统一梳理更新全省证明事项清单,严禁索要清单之外证明,完善证明信息在线核查、互认共享。(牵头单位:省审改办、省数字办、省司法厅;责任单位:各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各级审改部门、各级大数据管理部门、各级业务部门、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二)全面
8、清理体外循环、隐性审批。规范开展工程建设、重点项目等复杂办件申报辅导,从严纠治线下业务强制预审,收件不登记、不受理、不一次性告知,或受理前开展实质性审查等问题。严格备案事项办理流程,防止“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严格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杜绝对清单外事项实行许可审批。利用大数据技术开发“体外循环”“隐性审批”等不规范行为自动监测预警功能。(牵头单位:省审改办、省委编办、省效能办、省大数据集团;责任单位:各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各级审改部门、各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各级效能监督管理部门)()规范政务服务事项权限调整。推动制定政务服务事项审批权限调整实施规范,严格落实承接能力评估和合法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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