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研究论文.docx
《民事诉讼研究论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民事诉讼研究论文.docx(4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民事诉讼的程序价值与实体价值摘要:民事诉讼通常同时拥有程序价值与实体价值,两者之间既存在一致性又存在着矛盾和冲突。在民事诉讼中,协调整合程序价值与实体价值的关系,有利于保障民俗诉讼程序的良性运作与程序法治理想的实现。因此论文就两者之间的关系展开论述,并对调整其间关系的措施展开分析,期望对调整我国程序价值与实体价值的关系有所助益。关键词:民事诉讼;程序价值;实体价值一、程序价值与实体价值的一致性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的基础,与不公正程序相比,公正程序可以带来更公正的诉讼结果。在公正的程序下获得的判决通常有很高的含量。所以,我们应该注意诉讼不同价值的一致性,这体现在民事程序的公正性上,以确保法官结果的
2、权威性。尽管法官的结果并不完全公平,但出于公正诉讼程序下的事实调查和法官严格审理的原因,再加上法律判决带有的权威性与强制力,当事人心理会自发认同法律判决的权威性。同时,当案件通过正当的程序作出判决时,案件判决的结果便成为大众心中信服承认的结果,拥有超强的示范作用。此外,诉讼程序的公正性带动使用法律诉讼的方式依法解决私权纠纷,帮助社会秩序得到有效的维护。无论何时使用民事诉讼程序,它所行产生的实体法的结果都是有限的,而且期限很短,但是,作为行使实体权利的一种手段的程序却是持续时间很长的,并且要多次使用才可以真正实现,所以程序本身意味着众多的实体结果。这都可以看见程序价值与实体价值之间的一致性二、程
3、序价值与实体价值的冲突性但是,公平的民事诉讼过程不一定会得到公正的审判结果。这是因为民事诉讼程序具有诸如期限和法律要求之类的特定限制,同时需要在追求案件真相与案件审理效率之间寻求平衡,这使得很难实现案件实体的真实。诉讼的价值和实体的价值一直面临着这些冲突,具体来讲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程序价值发展的稳定性。民事诉讼中实体价值与程序价值之间拥有彼此独立的原理及原则制度。因此,当实体价值发生改变时不一定会致使程序价值产生改变。在现实中,程序价值有可能会跟不上实体价值的发展,同时实体价值的优缺点并不一定决定程序价值的优缺点。(二)程序价值的评价及体现的独立性民事诉讼价值有自己的一套评估标准。通常
4、能够除去实体价值来对其进行评价。例如,公开判决比秘密判决就显得更加公正与正当。所以,在现实中大概率可以去除掉实体价值后设计出科学合理的程序价值的评价体系。()程序价值限制实体价值我国司法权实行不告不追究的原则,在维护实体价值时具有一定的被动性。该原则也适用于中国的民事审判中,即只有当原告主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法院才能受理这个案件。同时,如果原告没有起诉,人民法院就不会主动审判这则安检。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原告因为自身费用原因而放弃诉讼的现象,在中国的诉讼体质下,从这一角度可以看出,程序价值会限制实体价值。三、程序价值与实体价值的协调我们知道诉讼价值与实体价值之间必然存在冲突,但是民事诉讼既包
5、含主体价值也包含程序价值。当民事诉讼中两者价值实现统一协调时,才能最终实现民事诉讼的价值和目的。所以,怎样正确阐明和协调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已经当下需要解决的问题。我们所致力的程序价值和实体价值的统一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基于现实需要出发,来推动实现程序价值和实体价值。为了更好的协调两者之间的关系,需要在现实中纠正“重实体轻程序”的实践与观念,将程序价值与实体价值放在同样的位置上。(-)转变错误观念,树立正确观念在中国现有的理论实践中,一直存在“程序依附于实体”的观念,这体现出我国学者们对法律程序的错误价值判断。他们一位追求法律审判的结果即实体价值,而忽略了审判本身的程序价值,是本末倒置的做法,并捣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民事诉讼 研究 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