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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智慧旅游村镇评价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智慧旅游村镇建设的术语和定义、评价要求、评价内容、等级划分、评分细则等。本文件适用于XX省智慧旅游村镇的综合评价。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木文件。GB2894安全标志及其适用导则GB5768.1道路交通标志与标线GB13495.1消防安全标志第1部分:标志GB/T10001.1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10001.2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GB/T1676
2、6-2017旅游业基础术语GB/T34680.1-2017智慧城市评价模型及基础评价指标体系第1部分:总体框架及分项评价指标制定的要求GB/T34680.2-2023智慧城市评价模型及基础评价指标体系第2部分:信息基础设施GB/T34680.3-2017智慧城市评价模型及基础评价指标体系第3部分:信息资源GB/T34680.4-2018智慧城市评价模型及基础评价指标体系第4部分:建设管理GB/T36625.5-2019智慧城市数据融合GB/T39000-2023乡村民宿服务质量规范DB43/T2361-2023旅游民宿等级划分与评定3术语和定义GB/T16766-201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
3、义适用于本文件。3. 1乡村旅游ruraItourism以乡村自然景观、民俗和农事活动为主要吸引物的旅游。来源:GB/T16766-2017,3.293.2智慧旅游smarttourism运用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通信技术,感测、分析、整合旅游产业活动中的各项关键信息,对企业管理、公共服务和旅游者出游等各种需求做出的智能响应和解决方案。来源:GB/T16766-2017,2.183.3智慧乡村旅游smartrura1tourism以乡村社区为整个景区场所,以乡野农村独特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民俗风情以及传统的手工艺品等旅游资源为依托,以“智慧”即云计算、移动通讯、物联网、互联网、GP
4、S、GIS、VR,海量存储以及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为载体,以现代都市人为主要客源市场的一种新型旅游业态。4评价要求4.1 位于XX省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村镇(乡)或自然村镇(乡),且在申报前一年内未发生过重大旅游投诉事件和安全责任事故。主要适用于文旅部、国家发改委认定的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及XX省文旅厅、XX省发改委认定的XX省乡村旅游重点村镇(乡)评价。4.2 智慧旅游村镇应充分考虑公共服务和市场运营的实际需求,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推动可持续发展。4.3 智慧旅游村镇应统筹发展与安全,把安全发展贯穿应用全过程,落实旅游数据安全管理责任,确保游客安全和信息安全。4.4
5、已编制智慧旅游村镇发展的总体规划,并纳入当地政府的发展规划中,明确智慧化建设目标、总体框架、建设内容、运营和管理、实施计划。4.5 智慧旅游村镇的乡村民宿,符合61/丁39000-2023和。1343/12361-2023的规定,做到环境整洁舒适,设施设备完善、服务接待规范。4.6 智慧旅游村镇应具备基本完善的旅游基础设施,设施体系建设应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和数据平台等技术并符合GB/T36625.5-2019和GB/T34680的规定。5评价内容5.1 基础设施5.1.1 网络设备5.1.1.1 应普及较为完善的现代化通讯设备,包括移动通讯设备、数据处理设备、网络互联设备等,实现智
6、慧旅游村镇办公区域、企业用户、居民的有效接入。5.1.1.2 应实现智慧旅游村镇移动通讯信号全覆盖,包括互联网、电信网、有线电视网等。5.1.1.3 应实现智慧旅游村镇旅游场所、游客服务中心和人流密集处的无线宽带网络和无线Wi-Fi全覆盖,免费向游客提供上网服务。5.1.2 信息设施5.1.2.1 应在游客服务中心或站(点)设置信息触摸屏,配置高清1ED大屏。5.1.2. 2应在游客服务中心或站(点)配置广播通知系统。5.1.3接待设施5.1.3.1 应建设满足基本接待需求的住宿、餐饮、娱乐、购物等智慧旅游服务设施及智慧乡村旅游项目,同时拥有一定比例的星级乡村旅游经营户。5.1.3. 2应采用
7、电子门票形式,实现智慧旅游村镇主要景区售票计算机化,且售检票信息能够联网、实现远程查询。5.1.3. 3应在智慧旅游村镇主要景区设置支持验证身份证、二维码和FRID电子门票的智能闸机或智能手持验票终端。25.1.3.4应在智慧旅游村镇内商铺、旅行产品经营场所提供智能金融电子支付服务,支持手机二维码、人脸识别等移动支付方式。5.1.4交通设施5.1.4.1应建设满足基本接待需求且符合GB/T34680规定的智慧停车场,部署智能停车管理系统。5.1.4.2应在智慧旅游村镇重要路段、交通枢纽、乡镇街区和路口处,设置旅游智能化的指示牌、警示牌、导引牌路标设施。交通标志和标线应符合GB5768.1的规定
8、。5.1.5标志与图形设施公共图形符合应符合GB/T10001.1和GB/T10001.2的规定;安全标志应符合GB2894的规定;消防安全标志应符合GB13495.1的规定。5.2智慧服务5.2.1门户网站5.2,1.1应建设有独立域名、以服务游客为核心内容的智慧旅游村镇门户网站。5.2.1.2应配置中文、英文及其他2种以上的网站语言供游客选择。5.2.1.3因提供包含智慧旅游村镇基本信息浏览、活动预告、景区信息查询、旅游线路推荐和行程规划、交通导航、主要景区推介服务及虚拟体验等网站服务。5.2.1.4宜利用电子地图展示智慧旅游村镇全景图、景点位置、商铺位置、公共服务设施位置等。5.2.2虚
9、拟旅游5.2.2.1可建设数字虚拟智慧旅游村镇,运用三维全景混合现实技术、三维建模仿真技术、360度实景照片或视频等技术,实现虚拟旅游服务。5.2.2.2可在PC端或移动端体验虚拟旅游服务。5.2.3新媒体平台5.2,3.1应建立智慧旅游村镇新媒体平台,梳理旅游信息资源,做好内容推动。5.2,3.2应在智慧旅游村镇新媒体平XX建立丰富易查的关键词查询与回复系统。5.2.3.3可开发智慧旅游村镇电子商务小程序,实现移动通信端的景区门票、旅游纪念品、住宿、餐饮的在线预定与支付功能等。5.2.4呼叫服务中心5.2.4.1应建立具备拥有交互式语音应答系统、自动呼叫分配系统,并支持呼入和呼出的智慧旅游村
10、镇呼叫中心。5.2,4.2应提供景点介绍、旅游产品咨询、票务预定服务、旅游资讯查询等服务。5.2.5自助导游5.2.5.1宜建立自驾游路况信息管理平台系统,为自驾游游客提供实时路况信息播报、查询。5.2,5.2应在主要景区提供基于GPS、北斗或1BS定位进行导游导览功能的自动导讲仪,同时能够为游客提供除中英文外不少于2种语言的语音讲解服务。5.2.6多媒体体验中心5.2.6.1应在游客服务中心和人流密集处设置多媒体展示区域,实现乡村旅游信息、交通信息、服务设施信息等信息的智能查询,应做到展示平台内容的实时更新。5.2.6.2应做到展示平台内容应支持多端同步展示及互动,包含:电脑、智能手机、平板
11、电脑等,便于用户随时随地浏览,同时支持不限次的点播观看。5.2.6.3应在主要旅游场所运用高科技手段,利用声光电技术为不同年龄段的游客提供景区虚拟旅游体验、智慧媒体互动体验。5.2.7游客评价应建立游客评价系统。5.3智慧管理5.3.1综合管控中心5.3.1.1应设有综合管控中心,实现其各系统的汇集、管理与应急指挥调度功能,包括对智慧旅游村镇内部人员、车辆的指挥调度及应急资源的组织、协调、管理和控制功能等。5.3.1.2管控中心应与旅游、公安、交通、气象等数据中心实时联网对接,实现旅游产业数据、景区门禁系统、旅游监控数据同步上报。应能提供门禁系统授权书和监控系统数据接口。5.3.1.3应设有视
12、频会议系统,保证画质清晰、语音清楚、界面流畅。5.3.1.4应实现村镇行政管理的智慧化,包括考勤管理、公文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即时通信与投诉管理功能的智慧化。5.3.1.5应实现对监控终端的远程控制,并对接上级旅游指挥中心。5.3.2视频监控管理5.3.2.1应设有智慧旅游村镇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全域监控。5.3.2.2应建有标准统一、资源共享、接口开放的数据中心管理系统,实现旅游公共服务信息的采集、处理、发布、利用的规范化和自动化。5.3.2.3应在智慧旅游村镇主要出入口、重要旅游项目附近、客流集中地段、事故多发地段安装高清网络数字监控设备,要求摄像头具备红外夜视功能、云台
13、旋转功能及可变焦功能等,清晰度不低于720P。5.3.2.4应支持视频监控录像的检索和拷贝,可自定义录像条件,录像数据存储保留时间不少于15天。5.3.2.5应实现网络在线监控、实时远程控制与调试及集中上联等,在保障乡村、景区安全的前提下,便于本村、旅游管理部门统计了解人流、车流、物流等情况,方便管理。5.3.2.6应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对智慧旅游村镇人(车)流量的统计分析、实现提示异常事件及安全风险事件的报警功能。5.3.2.7应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对乡村民宿、农家乐进行实时安全监管。5.3.2.8应通过视频监控进行人(车)流信息提示、气象信息提示、交通信息提示及安全信息提示等。5.3.2.9应
14、对游客滞留热点地区进行重点监控,流量超限自动报警。5.3.3应急救援管理5.3.3.1应建有旅游救援系统,能根据应急处理预案,对旅游突发事件进行综合指挥调度和协调救援服务。5.3.3.2应设有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接受上级指挥中心的统一调度。5.3.3.3应设有应急报警点,提供报警终端、摄像头、号角喇叭等设备,集成音视频报警、视频监控和广播喊话等功能。5.3.4投诉管理5.3,4.1应建设游客投诉管理系统,可通过旅游热线、在线投诉方式为游客提供投诉受理服务。5.3.4.2应对接省文旅厅“12301”旅游服务热线。5.3.4.3应实现对游客的快速响应、状态跟踪、归类整理功能。5.3.4.4 应在智慧
15、旅游村镇官网、新媒体平台开设游客投诉端口,为游客提供投诉服务,并根据游客意见和建议及时提升服务质量。5.3.4.5 应设置舆情监管平台,做好网络舆情的实时监督管理,对潜在的危机事件进行及时预警和处置。5.4智慧营销5.4.1电子商务5.4.1.1应实现智慧旅游村镇主要景区门票24小时网上受理咨询、预定与支付服务。5.4.1.2应实现餐饮、住宿等在智慧旅游村镇官方网站的在线预定与支付功能。5.4.1.3应实现乡村农副土特产品、旅游纪念品在智慧旅游村镇官方网站的在线预定与支付功能。5.4,1.4应建设农副产品安全溯源体系,能够对智慧旅游村镇中休闲渔场、观光果园、观光农园、采摘基地等高端农牧产品的种植、养殖、生产等环节,采用先进的通信技术、物联网技术、视频技术等实现对农产品生长环境的监控并集中展现和查询,保障农产品有良好的生长环境,培育绿色、健康的农副产品,吸引城镇居民消费。5.4.1.5应形成智慧旅游村镇电子商务诚信评价体系,提高其电子商务信用评级。5.4.2游客分析5.4.2.1通过社交媒体等手段对网络文本大数据分析,建设游客旅游行为分析系统,对客流来源地、到达方式、驻留时长进行统计分析。5.4.2.2可建设游客消费行为分析系统,对游客对旅游产品的网络预定与支付率、旅游偏好、消费额度进行统计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