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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智慧城市建设总体架构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智慧城市术语和定义、智慧城市概念模型、技术框架模型和通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XX省智慧城市建设及整体规划设计。智慧城市建设项目改造、升级及具体智慧类项目建设亦可参照执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34678-2017智慧城市技术参考模型DB23TXXXX-2019智慧城市建设指南DB23TXXXX-XXXX智慧城市建设运营管理和运行维护3术语、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智慧城市运用信息通信技
2、术,有效整合各类城市管理系统,实现城市各系统间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推动城市管理和服务智慧化,提升城市运行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城市居民幸福感和满意度,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种创新型城市。3.2 数据中台通过数据技术,对海量数据进行采集、计算、存储、加工,统一数据标准和接口。3.3 3应急通信网络在出现自然的或人为的突发性紧急情况时,综合利用卫星通信、公众通信等通信手段和方法,是一种具有暂时性的、为应对自然或人为紧急情况而提供的特殊通信网络。3.4运维阶段运营管理和运行维护阶段。3.5社会运营智慧城市建设中可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的项目集合。4缩略语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5G:第五
3、代移动通信技术ATM:异步传输模式(ASynChronOUSTransferMode)ICT:信息通信技术(InfornIatiOnandCommunicationTechno1ogy)IP:网络协议(InternetProtoco1)IT:信息技术(InformationTechno1ogy)1ORA:远距离的局域网无线标准(1ongRange)MSTP:多业务传送平台(Mu1ti-ServiceTransmissionP1atform)NAS:网络附属存储(NetWOrkAttachedStorage)NB-1T:窄带物联网(NarrowBandInternetofThings)OGC:开
4、放地理空间信息联盟(OPenGeospatia1Consortium)OTN:光传送网(Optica1TransportNetwork)QoS:服务质量(Qua1ityofService)SAN:存储域网络(StorageAreaNetwork)SOA:面向服务的架构(Service-OrientedArchitecture)TDM:时分复用(TimeDivisionMu1tip1exing)WDM:波分复用(Wave1engthDivisionMu1tip1exing)5概念模型智慧城市概念模型主要从建设周期、技术要素、应用领域三个视角出发,给出了关于智慧城市整体范畴的一种抽象概念模型,如图
5、1所示。各个视角具体描述如下:a)建设周期:建设过程中包含的不同阶段,主要包括规划设计阶段、建设阶段、运维阶段和评估改进阶段。b)应用领域:不仅包括特定行业领域,也包括综合型应用领域。其中,比较典型的行业应用领域包括智慧政务、智慧交通、智慧应急等,综合型应用通常涉及较多跨行业、跨部门协作的集成业务应用,XX智慧城管、智慧旅游、智能制造等。c)技术要素:支撑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实现各项功能所需要的ICT技术相关要素,可分为层级要素和跨层级要素,层级要素包括“感知物联”“传输网络”“存储计算”以及“数据及服务融合”四个方面相关的技术要素,跨层级要素包括“标准保隙体系”“安全保障体系”“政策保障体系”
6、“组织保障体系”四个方面相关的技术要素。应用领域数据及服务融合存储计算社会运营52政务管理图1智慧城市概念模型标准保障体系政策保障体系组织保障体系安全保障体系规划设计阶段传输网络图2智慧城市技术框架模型智慧城市技术框架模型从城市信息化整体建设考虑,以ICT技术为视角,根据第4章中C)款“技术要素”提出的所需要具备的五个层次要素和四个支撑体系,横向层次要素的上层对其下层具有依赖关系;纵向支撑体系对于五个横向层次要素具有约束关系,分别为:a)感知物联层:提供对人员、设施和环境的智能感知能力,通过感知设备及传感器网络实现对城市范围内人员、设施、环境等数据的识别、采集、监测和控制;d)传输网络层:包括
7、公用网络、专用网络、应急通信网络等,为智慧城市提供大容量、高带宽、高可靠的网络通信基础设施;e)存储计算层:包括计算资源、存储资源、软件资源,为智慧城市提供数据存储、计算和相关软件环境的资源,保障上层对于数据的相关需求;f)数据及服务融合层:通过数据和服务的融合支撑,承载智慧应用层中的相关应用,提供应用所需的各种服务,为构建上层各类智慧应用提供支撑;g)智慧应用层:在感知物联层、传输网络层、存储计算层、数据及服务融合层的基础之上建立的各种基于行业或领域的智慧应用及应用整合,如智慧政务、智慧交通、智慧旅游、智慧应急、智慧农业、智能制造和智慧供热等,为社会公众、企业用户、政务及行业管理者等提供整体
8、的信息化应用和服务;h)保隙体系:智慧城市建设应包括组织保障体系、安全保障体系、政策保隙体系以及标准保障体系。7通用要求1. 1感知物联层1.1.1 感知设备1.1.1.1 总体要求在遵循GB/T34678-2017中8.1.2.1的基础上还应有以下要求:a)具备模拟量、数字量的采集能力,支持IPV6;b)感知设备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网络安全要求;c)根据XX省自然气候特点,感知物联设备的户外工作环境应考虑严寒地区环境温度。1.1.1.2 身份感知设备在遵循GB/T34678-2017中&1.2.2的基础上还应有以下要求:a)具备对人体面部、指纹、虹膜等生物体征识别的能力;b)身份识别标签和传感器
9、支持多种网络传输协议。1.1.1.3 位置感知设备按GB/T34678-2017中8.1.2.3的规定执行。1.1.1.4 图像感知设备按GB/T34678-2017中8.1.2.4的规定执行。1.1.1.5 环境感知设备按GB/T34678-2017中8.1.2.5的规定执行。1.1.1.6 安全感知设备按GB/T34678-2017中8.12.6的规定执行。1.1.1.7 设施感知设备按GB/T34678-2017中8.1.2.7的规定执行。1.1.1.8 其他感知设备按GB/T34678-2017中8.1.2.8的规定执行。1.1.2 控制设备按GB/T34678-2017中&1.3的规
10、定执行。2. 2传输网络层7. 2.1基本要求按GB/T34678-2017中8.2.1规定执行。8. 2.2电子政务外网政府对外服务的业务专网,与国际互联网通过防火墙逻辑隔离,主要用于政府机关访问国际互联网,发布政府公开信息,受理、反馈公众请求和运行安全级别不需要在政务专网运营的业务:a)凡是属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范畴及不需要在国家电子政务内网上部署的业务应用全部纳入国家政务外网运行;i)必须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统一规划和标准规范实现与中央电子政务外网的有效对接和畅通运行;j)依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履行对本地区、本部门政务外网网络和承载的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义务和责任。9. 2.
11、3应急通信网络应急通信网络是充分利用卫星通信、公众通信和相关专网现有资源及最新发展成果,建设公用应急卫星通信,整合和完善我省空间和地面应急通信网络资源,满足突发事件处置中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跨业务、跨系统的应急通信需求。7.3 存储计算层按GB/T34678-2017中8.3规定执行。7.4 数据与服务融合层7.4.1 概述数据与服务融合层由数据来源、数据融合和服务融合三个部分组成。在强调智慧城市数据来源的基础上,通过提供应用所需的各种数据与服务,为构建上层各类智慧应用提供支撑。7.4.2服务融合7.4.2.1服务聚集应满足以下要求:a)支持接入符合相关标准与规范的服务;b)提供常见通信协
12、议的适配转换功能;c)支持常见报文格式及通过二次开发实现特殊报文格式的转换;d)支持业务服务流程的编排和路由选择,支持顺序、条件、循环、异常处理等语义;e)支持服务定时启动和事件启动;f)支持服务监控功能。包括但不限于:监控业务服务的运行状态、访问成功率、访问量统计、访问时间分布、访问日志等数据;对于异常状态能够自动通过短信、邮件、系统消息等多种方式告警并按预设方案尝试自动恢复等功能。7.4.2.2服务管理应满足下列要求:a)提供服务目录功能。包括但不限于:支持授权用户通过服务目录查看到智慧城市相关的所有业务服务及详细信息;支持用户订阅服务等功能;b)提供服务注册功能,支持授权用户将业务服务注
13、册到服务目录中;c)提供服务审核和服务发布机制。包括但不限于支持授权用户进行服务注册、经过审核后向外发布、支持按照访问控制的要求提供给公众或特定部门、特定角色、特定用户等功;d)提供服务启动和停止功能,并支持系统管理员或授权用户手动控制对外开放的业务服务的启动状态;e)提供服务注销功能,用来关闭不再开放的业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订阅该服务的用户应收到服务注销通知、注销后的业务服务应不能再被访问等功能。7.4.2.3服务整合应满足以下要求:a)提供服务路由的选择功能,支持多种路由方式;b)提供业务服务流程编排功能,以将原始服务通过一定逻辑组合成新的服务,同时支持顺序、条件、循环、异常处理等语义。
14、7.4.2.4服务使用各层设备应向智慧城市应用开放接口,以便智慧城市应用可通过接口对各层设备进行使用、控制、分析和管理,和对其中的数据进行读取、修改、存储、删除。服务使用应满足以下要求:a)提供鉴权接口,支持对智慧城市应用进行鉴权;b)提供使用接口,支持智慧城市应用使用启用、配置、停用设备的各项功能;c)提供管理接口,支持智慧城市应用通过接口对设备进行查询、调度和管理;d)提供查询接口,支持智慧城市应用通过接口进行统计分析。7.4.3数据中台7.4.3.1数据来源智慧城市的数据应来源于:a)人口、法人、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等基础信息资源;b)通过共享交换获取的信息资源;c)行业、企业、团体组织等
15、领域应用系统中的信息资源;d)网络空间上的互联网信息资源。7.4.3.2数据标准数据标准应满足以下要求:a)业务定义。明确标准所属的业务主题以及标准的业务概念,包括业务使用上的规则以及标准的相关来源等;b)技术定义。描述数据类型、数据格式、数据长度以及来源系统等技术属性,从而能够对信息系统的建设和使用提供指导和约束;c)管理信息。明确标准的所有者、管理人员、使用部门等内容。7.4.3.3数据采集与汇聚应满足以下要求:a)具备对来自传感设备、行业应用及互联网等不同来源的数据进行发现、获取、采集、传输、接收、识别与存储的能力;b)具备对结构化数据、半结构化数据和非结构化数据等不同类型的数据进行处理的能力;c)支持数据的实时可信传输和处理能力;d)具备对采集对象和采集过程进行监控管理的能力。7.4.3.4数据模型应满足以下要求:a)数据结构。描述数据的类型、内容、性质以及数据间的联系等;b)数据操作。描述在相应的数据结构上的操作类型和操作方式;c)数据约束。描述数据结构内数据间的语法、词义联系、他们之间的制约和依存关系,以及数据动态变化的规则,以保证数据的正确、有效和相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