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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6篇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1)厂房、生产设备租赁安全管理协议书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住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住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进一步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在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及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明确双方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1、租房用途甲方提供租赁的厂房及生产设备可供承租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2、双方职责、权利及义务(1)甲方
2、1、甲方对所提供租赁的厂房及生产设备,应负有下列安全责任:(1)提供租赁的房屋或场所确保有基本的消防设施;(2)确保有畅通的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3)确保提供的出租厂房内有基础配电设施,并符合相关行业标准,且保证场所内线路布置的安全合理。2、甲方作为出租方,享有下列权利:(1)甲方(在乙方的陪同下)有权进入乙方经营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的结果告知甲方。(2)甲方有权知道乙方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时,其装修的总体方案及相应的消防安全方案。(3)甲方如发现乙方有从事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时,有权向相关部门检举,且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4)甲方有权对出租场所内的生产经营单
3、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相关的协调与监督。3、甲方作为出租方有义务向乙方及时传达政府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2)乙方1、乙方在租赁场所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负有下列安全责任:(1)乙方确保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在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规章规范的范围内进行。(2)乙方确保不将设备设施等生产经营项目发包或转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安全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3)乙方从事生产、仓储等经营活动,确保符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后,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4)乙方确保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的畅通,且不在配电箱、消防栓、灭火器前面堆放
4、物品阻塞设备设施的取用。(5)乙方在租赁场所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确保不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并告知甲方所存放的物品的危险特性。(6)乙方租赁场地用作开设餐厅、旅馆、娱乐场所等,确保场所内(除厨房内可存放少量的瓶装煤气外)不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7)乙方确保不在租赁场所进行私自隔间、隔楼等违章搭建,严禁“三合一”、“多合一”等现象发生(“三合一”场所指企业员工集体宿舍与生产作业、物资存放的场所相通连的家庭作坊式的企业;“多合一”场所指集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生活住宿等为一体的场所)。(8)乙方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在场所或仓库内存放少量危险化学品的,确保事先通知甲方,并经过甲方同意许可,同时
5、告知储存的种类、数量及采取的防范措施。(9)乙方确保对所承租的场所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定期向甲方通报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如:作业场所积聚的杂物、灰尘时候每日清扫;电线是否老化,接头是否裸露;插座回路是否装设漏电保护器;电器线路及设备接地(接零)保护是否可靠;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是否安全;设备设施是否完好;消防器材是否有效;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等。(10)乙方确保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应经专门机构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11)乙方确保对其场所内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安全标识及告知其员工,并进行全员安全培训,使全员具备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12)乙方确保建立安全生
6、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2、乙方作为承租方,享有下列权利:(1)乙方有权利对甲方提供的租赁场所内的基本安全设施进行检查验收确认。(2)乙方发现基础设施存在有安全隐患存在时,有权要求甲方协助乙方进行整改,并积极配合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当隐患无法排除时,乙方有权向上级主管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汇报,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3)乙方有权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将部分经营场所再次转租给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下称丙方)。但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转租,且丙方的安全管理责任由乙方负责。3、乙方作为承租方,有下列义务:(1)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安全执法检查,并对
7、检查中指出的问题进行及时的整改。(2)乙方有义务全力配合并参加甲方组织开展的安全活动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3)乙方有义务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以及参加公益性安全宣传教育活动。3、法律责任(一)甲方1、因甲方未能履行安全责任,而导致乙方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因甲方未能履行安全责任,而导致甲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其责任应由甲方自行承担。(二)乙方1、因乙方未能履行安全责任,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场所及设备,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2、因乙方未能履行安全责任,而造成乙方自身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有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3、因
8、乙方未能履行安全责任,而给甲方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甲方有权通过法律途经追索赔偿。4、签订本协议(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二)甲乙双方均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文件。(三)甲乙双方均应在签订处签字并盖章或压手印。(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后即刻生效。(五)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所在地任命法院提起诉讼。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2)为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健康,给外来承租或承包单位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经营环境,明确租赁(承包)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
9、防治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具体条款如下:一、租赁(承包)单位出租或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或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二、甲方的权利(一)有权进入乙方生产作业场所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二)有权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冒险作业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三)有权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责令乙方立即排除或者对乙方下达整改意见。三、乙方的权利(一)依法自主行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二)有权要求甲方统一协调涉及双方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四、甲方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
10、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的生产场地和设备设施。(二)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五、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一)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得擅自将承租或承包标的物转租(转包)给其它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到甲方。(二)应自觉接受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主动配合、支持出租或发包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主动配合、支持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对生产经营项目、场所的事故和违法行为全面负责。如因承租或承包单位的责任造成的工伤事故或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导致出
11、租或发包单位被地方政府处罚,承租或承包单位应按罚款额赔偿出租或发包单位,当月单项结算,并承担其它相关责任。(三)应保障安全生产法赋予从业人员的权利,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以及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侵害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事宜;保障安全生产法赋予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四)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履行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六条职责: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
12、规程;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及时、如实地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五)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包括用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消除隐患、治理有害作业环境、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等,应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六)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从事特种经营的,主
13、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照规定由政府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七)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I,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八)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工作过程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相关待遇。(九)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I,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14、书,方可上岗作业。(十)应遵守安全生产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六、约束条件(一)为有效保证本协议的实施,经双方平等协商,承租或承包单位应向企业每年缴纳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元。(二)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由企业安技部根据监督管理情况,按照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考核规定的规定进行年度考核,并返还承租或承包单位缴纳的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七、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乙方在甲方从事建筑施工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业务的,双方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建筑法、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协商约定以下条款:八、仲裁如若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执行发生异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若协商无法解决,由
15、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九、本协议书经甲方和乙方法人代表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书1式6份,甲方4份,乙方2份。甲方:乙方:代表人:代表人:年月日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3)甲方:乙方:为了明确双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特签订本协议:一、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1、甲方负责作好乙方作业过程中的协调配合工作。2、甲方有权对乙方作业实行安全监督检查,对乙方违反甲方区域内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的行为,有权勒令停止作业,视违章情节给予经济处罚500元至50000元。3、甲方负责教育本方职工不可擅自进入乙方施工区域或使用乙方的各种设备、工具。二、乙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1、乙方应自觉遵守、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并服从甲方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加强自身安全生产管理,履行自身的安全责任。2、乙方必须将生产作业的相关资质复印件于作业前报送甲方备案。3、所有进入施工场地的乙方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佩戴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经甲方审核检查。4、乙方有转包项目,应与转包方签订安全协议,并报送甲方备案。5、乙方与甲方如在作业现场内交叉作业,必须首先确保甲方生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