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电子税务局税务数字账户和征纳互动功能启用的通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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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电子税务局税务数字账户和征纳互动功能启用的通告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工作安排,我局于2023年5月30日上线电子税务局税务数字账户和征纳互动功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停机时间2023年5月27日17:00停机,2023年5月28日0:00后上线运行。停机期间,纳税人无法使用电子税务局相关功能。二、启用功能介绍新增税务数字账户功能。电子税务局升级后,纳税人缴费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进行发票用途勾选、查询统计等业务操作,不再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综服平台”)。税务数字账户是面向纳税人缴费人归集各类涉税涉费数据,集
2、查询、用票、业务申请于一体的应用。其中纳税人比较常用的功能为发票勾选确认,与综服平台的勾选功能基本保持一致,符合纳税人的操作习惯,无需纳税人额外学习。新增征纳互动功能。纳税人缴费人在使用税务数字账户进行发票用途勾选、查询统计等业务操作时,对于操作方式、操作流程等存在疑问,可以通过点击页面右下角的征纳互动图标唤起征纳互动服务,通过文字、图片、屏幕共享等方式获取办税帮助。如果纳税人缴费人在使用税务数字账户和征纳互动功能过程中发现异常,或对电子税务局升级变化内容存在疑问,可以点击查看操作指引,关注黑龙江税务微信公众号查阅专题辅导,通过在线咨询、税企交流群、办税服务厅、拨打0451-12366进行咨询或反馈意见建议。附件:1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税务数字账户操作指引2 .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操作指引3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用票调整变化情况说明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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