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可收回金额估算项目资产评估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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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拟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可收回金额估算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3】第1198号(共一册,第一册)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二。二三年五月十九日目录声明1摘要3一、委托人和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5二、评估目的6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7四、价值类型11五、评估基准日11六、评估依据11七、评估方法13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17九、评估假设及限制条件19十、评估结论20十一、特别事项说明21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23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24附件26声明一、本资产评估报告
2、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三、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
3、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四、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评估结论生效的前提,长期股权投资未来现金流量预测或财务预算已经委托人管理层批准。委托人承诺对长期股权投资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测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六、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勘查及核查,已经对评估对象所涉及的历史财务数据、管理层批准的预测性财务信息及其所依赖的重大合同协议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
4、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北京翠微大展股份有限公司拟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可收回金额估算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完善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七、遵循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评估机构出具的报告是为委托人编制财务报告过程中分析是否存在资产减值的参考,不是对资产是否减值及损失金额的认定和保证。委托人及审计机构应当按照相应规定步骤,完整履行减值测试程序,正确分析并理解本报告,恰当使用报告结论,在编制财务报告时合理计提减值损失。八、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
5、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九、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拟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可收回金额估算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3】第1198号摘要委托人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完成对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98.2975%股权的收购。因委托人编制2023年度财务报告,需要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委托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
6、单位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可收回金额进行估算,为委托人编制2023年度财务报告提供价值参考。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为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Bo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可收回金额。在本次评估的工作范围内及评估假设前提下,特别是委托人管理层批准的长期股权投资单位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未来经营规划得以落实的前提下,采用现金流折现法,得出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可收回金额为166,300.00万元(百万位取整),采用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北京翠微大胆股份有限公司拟对长期股权
7、投资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可收回金额估算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得出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可收回金额为166,087.70万元。综上分析,本次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可收回金额。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可收回金额为166,300.00万元(百万位取整)。本评估结论建立在企业管理层对长期股权投资未来发展趋势准确判断及相关规划落实的基础上,如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未来实际经营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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