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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甘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改十三五,规划根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补齐生态环境短板精神和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戈4(20162023)等要求,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巩固“五水共治”行动成果,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省发展改革委和省建设厅联合编制了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规划范围为全省设市城市、县城及建制镇。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规划期为20162023年。一、现实基础“十二五”期间,全省上下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战略部署,以治污水为首要目标,全力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省新增城镇污水处理厂8
2、2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84万立方米/日;在建污水处理厂35座,处理能力203万立方米/日;完成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能力304万立方米/日,新增配套管网14318千米,新增污泥处理处置能力1.17万吨/日,城镇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率明显提高,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建设任务。截至2015年底,全省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295座,处理能力1078万立方米/日,其中设市城市污水处理厂9()座(788万立方米/日),县城污水处理厂45座(123万立方米/日),建制镇污水处理厂160座(167万立方米/日),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6.5%;建成城镇污水管网41920千米,污泥处置设施78座、处置能力2.1万吨/
3、日。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进一步完善,有效控制了水环境污染,年削减化学需氧量106万吨,对保护全省水环境起到重要作用。同时,我省仍存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不平衡、部分市县污水配套管网建设滞后、部分镇级污水处理厂管理水平偏低、污水再生利用程度低等问题。为持续深化“五水共治”,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工作,需在“十二五”取得成绩基础上,注重规划指导、产业发展、全程管理、技术创新,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快处理设施建设,提高设施运营水平。二、面临形势和需求预测(一)面临形势“十三五”是我省完成新旧发展动力转换、优化经济结构、推进“两富”两美”建设的关键时期,面临经济转型升级、推进绿色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深化“五水共治”
4、等新形势新任务。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产业迈向中高端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基础设施通达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经济社会转型发展、高质发展对污水处理提出更高要求,污水处理设施配套必须加强。绿色发展部署新任务。中央要求把加大环境治理力度、提高环境质量,实现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和稳定运行作为绿色发展的重要内容。国家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文件对城镇污水厂建设与改造、管网建设、污泥处理处置、水资源再生利用提出了新要求,部署了新任务。城乡建设释放新需求。我省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加快都
5、市区和中心城市功能提升,大力推进美丽县城建设、小城市培育、特色小镇建设和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产生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的巨大需求,有必要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行统筹规划,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五水共治提出新要求。我省持续深化“五水共治”,实施“十百千万治水大行动”,完善河长制等常态化长效化治理机制,要求在全省基本实现县城和城市建成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全达标,全面消除黑臭河和地表水劣V类水质,八大水系水质基本达到或优于III类水。(二)需求预测根据我省人口和城镇化率目标,规划采用单位人口综合用水指标法预测污水排放量,考虑到产业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提升以及水资源节约利用意识、措施不断增强,预计到
6、2023年,我省城镇人均综合用水量在408升/日左右,全省城镇污水产生总量将达45亿立方米。考虑部分城镇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覆盖到周边农村,预计到2023年底,全省污水处理总需求约1410万立方米/日,配套排水管网长度约4.8万千米。“十三五”需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30万立方米/日、排水管网0.6万千米、污泥处理处置能力0.7万吨/日。三、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八八战略”为总纲,紧扣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深入实施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治
7、污先行”决策部署和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居环境质量为宗旨,以设施建设和运行保障为主线,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扩大污水资源化利用,全面提高城镇污水处理、污泥处置及污水再生水利用能力和水平,加快形成“厂网并举、泥水并重、再生利用”的设施建设格局,有效控制城镇水环境污染,进一步优化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提高宜居水平,促进经济社会与自然生态环境和谐发展,为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奠定坚实基础。(二)基本原则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政府责任,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出台和完善有效支持政策,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市场化、产业化,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镇生活污水
8、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根据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统一规划全省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的阶段目标、总体布局和建设时序,同步统筹规划配套管网系统、污泥处置设施、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水环境功能区划、水环境容量、水资源状况及前期工作成熟程度,因地制宜地确定建设目标。突出太湖流域、钱塘江流域等重要和敏感水体以及产业集聚区、中心镇等重点建设区域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重点流域、区域优先。完善机制、加强监督。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机制,建立设施长效运行维护机制,强化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建立有效的监管和绩效考核
9、制度,确保设施建成后能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三)规划目标到2023年,所有设市城市、县城、建制镇实现污水截污纳管和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基本形成收集、处理和排放相互配套、协调高效的城镇污水处理系统,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县城达到92%以上,建制镇达到70%以上。到2023年,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全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以上标准。到2023年,全面完成县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设施建设改造,县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5%以上。到2023年,全省城镇污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5%。“十三五”期间建设任务目标是:新建污水管网0.6万千米,新增污水处理规模
10、330万立方米/日,升级改造污水处理规模400万立方米/日,新建污泥处理处置规模().8万吨/日,新建污水再生利用设施规模32万立方米/日。表1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标指标2023年污水处理率全省90%设市城市95%县城92%建制镇70%污泥无害化处理率全省95%设市城市95%县城95%再生水利用率全省15%四、主要任务(一)全面提升城镇污水厂处理能力强力深化“五水共治Z统筹推进新建和扩建污水处理设施。加快推进35座“十二五”末开工污水处理厂建设,设计处理能力203万立方米/日(其中,新增处理能力161万立方米/日,搬迁及改造处理能力42万立方米/日)。规划新建(扩建)污水厂54座,设计
11、处理能力180万立方米/日(其中新增处理能力174万立方米/日,原污水厂搬迁6万6立方米/日)。其中:设市城市新(扩)建污水厂18座,设计处理能力119万立方米/日;县城新(扩)建污水厂13座,处理能力39万立方米/日;建制镇新(扩)建污水厂23座,处理能力22万立方米/日。预备新建(扩建)污水厂71座,处理能力290万立方米/日。至厂十三五”末,较十二五末新增处理能力335万立方米/日。同时,积极推进全省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优先确保钱塘江和太湖流域范围内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在2016年底前完成提标改造,规划提标改造污水处理厂72座,提标改造规模合计405万立方米/日。预备提标改造污水处理厂
12、16座,提标改造规模合计124万立方米/日。按照“五水共治”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十三五”期间新建和扩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全部执行一级A以上标准。因地制宜选择污水处理工艺,鼓励应用氮磷去除效果好、污泥减量明显、可除臭降解有机物的新工艺新技术,部分有条件的地区可在一级A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实现出水部分污染物浓度达到地表水IV类水体要求。同时,鼓励有条件的污水处理厂利用构筑物、建筑物顶部和墙体实施光伏发电工程,发展清洁能源,建设低碳厂区。(二)着力加大配套管网建设力度优先考虑在建和新(扩)建污水处理厂管网系统建设,确保新建污水处理厂管网系统建设与主体工程实现同步设计、同
13、步建设、同步使用。进一步加快现有污水处理厂的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积极实施老旧管网改造,保证污水收集稳定性。规划配套新建(改造)管网总长度7440千米,其中改造管网1023千米。预备配套新建(改造)管网总长度2361千米。新建管网系统原则上采用分流制,对于难以改造的旧城区和部分建制镇可采用截流式合流制,进一步增加伸缩性强、抗老化性好、疲劳强度大的管材使用比例。(三)大力提高污泥处理处置水平坚持“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原则,在安全、环保前提下,实现污泥综合利用。落实污泥处理处置设施与污水处理厂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原则。因地制宜选择污泥处理处置技术,鼓励多
14、种形式综合利用和处置。在有条件的区域,可考虑运用传统厌氧消化、热水解一厌氧消化、好氧发酵、污泥干储、污泥焚烧、协同焚烧与其它有机废物共同消化等方式,建设示范工程。考虑处理能力地区分布差异,规划新增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15个,新增处理能力7615吨/日o预备新建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3个,新增处理能力43()吨/日。(四)积极推动污水再生利用加快推进污水再生利用,重点在舟山、台州、温州等沿海缺水地区建设污水再生利用项目。优先选择用水量大、水质要求相对不高、技术可行、综合成本低、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的用水途径,重点用于耗水量大的企业和城市景观用水,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根据具体用途,处理达到相应的卫
15、生安全等级要求。规划新(扩)建污水再生利用设施16座,新增总规模达32万立方米/日,配套建设管网73千米。表2“十三五”规划项目汇总表序号类另IJ实施项目个数处理规模(万立方米/日)管网长度(千米)1续建污水处理项目35203/2新建和扩建污水处理厂项目54180/3提标改造项目72405/4管网建设项目244/74405污水再生利用工程项目1632736城镇污泥处理处置项目157615吨/日/五、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一)投资估算“十三五”期间,我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总投资462亿元。其中,续建城镇污水处理厂投资77亿元,新建、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包括配套管网)投资113亿元,提升改造城镇污水处理厂投资54亿元,完善、新建管网投资188亿元,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投资22亿元,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投资8亿元。(二)资金筹措对污水处理厂和污水再生利用等经营性项目,可以采取市场化筹资方式,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投资建设,鼓励民营企业、外企及各类投资主体参与污水处理设施投资和运营。对管网和污泥处理等公益性、准公益性项目,所需资金主要由地方政府财政性资金投入。鼓励各级建设主体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国家专项建设基金等,助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表3“十三五”规划项目投资匡算表序号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