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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代建实施规程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代建单位的选择、代建组织机构、合同与招投标管理、代建实施、质量评定与验收、工程交付与缺陷责任期管理、考核与评价等工作内容和实施程序。本文件适用于XX省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实施阶段的代建管理,其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代建管理可参考本文件。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 1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代建agent-constructionforhydrau1icengineering委托人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进行管理。委托人c1ient承担投资责任
2、或委托代建任务的单位或组织。注1:建设实施阶段通常由项目法人作为委托人;经立项批复实行代建制且不再成立项目法人的项目,通常由政府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作为委托人。注2:本规程中所指的项目法人,如无特殊说明,同时为代建项目的委托人。代建单位constructionagency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按照代建合同约定承担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单位。代建机构agent-constructionorganization代建单位依据代建合同约定,委派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驻工程现场,代表代建单位履行合同的现场管理机构。建设实施代建agent-constructionofconstruction依据代
3、建合同约定,代建单位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准备至颁发工程竣工证书期间的建设实施过程进行管理。代建合同agencycontract委托人与代建单位签订的实施项目建设管理的合同。代建管理实施方案imp1ementationp1anofagentconstructionmanagement代建单位用于开展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计划性文件。代建费thecostofagent-construction代建单位受委托从事项目建设管理活动获得的服务酬金。缺陷责任期defectsnotificationperiod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责任,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一般为12个月或24个月。3. 1
4、0书面文件writtendocument书面文件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纸质文件包括合同书、函件、报告、批复、确认、指示、通知、记录、会议纪要和备忘录等;电子文档包括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和拷贝的电子文件等。4项目法人和代建单位的工作4. 1通用要求4.1.1 项目法人和代建单位应通过代建合同明确双方的工作内容,工作划分遵循有利于项目建设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4.1.2 由政府或主管部门委托代建且不再成立项目法人的项目,代建单位依据代建合同约定代行项目法人相应工作;已明确使用单位的,可由使用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承担项目法人相应工作。4.2项目法人应承担的工作4
5、.2.1组织编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项目的任务、规模、总体布置、工程等级、质量、工期、投资估算等建设目标。4.2.2组织编报项目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参与建设实施阶段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4.2.3组织土地预审、移民安置、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等专项报告的编制、审批和许可手续办理,落实征地、移民安置、施工环境保障等建设条件。4.2.4择优选定代建单位,签订代建合同并监督代建管理工作。4.2.5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监督项目建设,审核代建单位提报的文件,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承担最终管理责任。4.2.6组织编报项目重大设计变更和概算调整文件。4.2.7组织或参加工程验收,配合地方政
6、府进行移民安置验收,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准备工作。4.2.8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组织做好工程稽察、审计、评估等准备和配合工作。4.2.9项目法人应承担的其他工作。4.3代建单位可承担的工作4.3.1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组织编制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4.3.2组织开展项目招标,择优选择设计、咨询、监理、施工、检测和主要设备、材料供应等专业单位。4.3.3组织洽谈和签订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相关建设合同,并对合同进行全过程管理。4.3.4组织项目实施,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建设进度和资金等工作进行管理,对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承担直接管理责任。4.3.5组织审批一般设计变更,协助
7、委托人编报项目重大设计变更、概算调整等文件。4.3.6组织编制项目建设实施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向委托人报告工程进度、质量、安全以及资金使用情况等。4.3.7组织进行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组织阶段验收和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消防、档案等专项验收准备工作;协助委托人组织竣工验收准备工作。4.3.8组织监理、施工、设备及材料供应等单位进行工程完工结算,协助委托人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和办理资产移交。4.3.9配合做好工程稽察、审计和评估等工作。4. 3.10依据代建合同约定,应由代建单位承担的其他工作。5代建单位的选择5. 1通用要求5.1.1 代建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并具有满足工
8、程建设管理需要的专业人才队伍。5.1.2 一个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宜由一个单位实施代建,对项目涉及不同行政区域的也可由多个代建单位联合或分别承担。5.2选择方式5.2.1在招标范围内,达到规模标准的代建服务应由委托人采用招标方式选择代建单位,并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交易。5.2.2未达到规模标准的代建服务可由委托人直接委托或通过其他方式确定。5.3代建费5.3.1项目代建费根据代建管理工作内容确定,在批复概算中的建设单位管理费列支(或在概算中单独列支)。项目代建费包括代建单位从事项目管理所产生的人员工资、保险、车辆、交通、通讯、办公设施以及利润、税金等。注:委托代建单位从事招标及其他咨询服务工作的费
9、用从经济技术服务费中列支。5.3.2委托代建单位承担施工准备前期服务工作的,应根据服务内容计取前期工作服务费用。5.3.3代建单位为委托人参与项目管理活动所提供的条件应在代建合同中约定,代建合同无约定的单独计取费用。5.3.4代建费的取费方式和支付比例应在代建合同中约定,在代建项目全部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代建费拨付比例不宜少于总额的85%,竣工财务决算批复后拨付至总额的95%,缺陷责任期满后,代建费应予以结清。5.4代建合同5.4.1经招标选定的代建单位,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委托人签订代建合同。5.4.2未成立项目法人的,由委托人与代建单位签订代建合同;组建项目法人后,可采用变
10、更委托人、签订补充协议等方式,由项目法人履行委托人职责。5.4.3代建合同中应明确项目的建设规模、内容、质量、安全、工期、资金等建设目标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等合同关系。代建合同范本见A.15.4.4代建业务范围和服务时间发生变化时,代建合同中有约定的,代建单位和委托人按代建合同执行;代建合同无约定的,双方应另行签订代建补充协议,明确相关服务内容和报酬等。5.4.5办理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向监督机构提交代建合同(副本或友印件)。6代建组织机构6.1 代建单位6.1.1 代建单位开展代建工作,应遵守以下规定:a)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执行水利工程建设程序和技术标准,遵守职业道德
11、,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b)不得在同一项目中从事工程施工业务;c)不得转让、违法分包代建业务;d)不得与承包人以及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e)不得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代建业务;f)不得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代建业务。6.1.2 代建单位应为本单位工程现场管理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和其他必要的保险。6.1.3 代建单位应建立健全代建管理体制,制定员工培训、考核、评价和奖惩等制度。6.2 代建机构6. 2.1依据代建合同约定,代建单位应成立现场管理机构(项目管理部/代建项目部),任命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由联
12、合体承担代建服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应从牵头单位选派。7. 2.2代建机构根据工程特点和项目管理内容设置管理岗位和职责部门,人员结构满足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资金、合同、档案等管理和技术要求,人员数量与工程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相匹配,并在代建合同中予以约定。8. 2.3代建机构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大中型工程项目代建机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小型工程项目代建机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建设期间,代建机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相对稳定,更换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符合代建合同约定。9. 2.4代建机构应建立相应工作制度,包括:代建机构岗位职责、工
13、作人员守则、文件管理、会议、廉政防控等。10. 2.5代建单位应将人员组织、职责分工等内容书面报送委托人,并告知工程各参建单位。11. 2.6对同时承担设计、监理等工作的代建单位,代建机构不得与设计、监理等现场管理机构合并设置,人员不得交叉。12. 2.7代建单位应对代建机构的工作进行管理,对代建服务内容进行技术指导、监督和考核。6.3 代建人员6.3.1代建人员应满足以下要求:a)遵纪守法,坚持求实、严谨、科学的工作态度,规范开展代建管理工作;b)熟悉和掌握工程建设管理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c)遵守职业道德,维护职业信誉,严禁徇私舞弊,尽职尽责;d)不泄露与代建项目有关的技术秘密和商务秘密;e
14、)与承包人以及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设备供应等单位不发生利害关系;f)不收受贿赂、索取回扣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g)不明示或暗示有关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降低工程质量或损害他人利益。6.3.2代建项目负责人代表代建单位履行代建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对代建单位和委托人负责,是代建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a)对代建项目进行全面管理;b)主持编制代建管理实施方案,制定代建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c)确定代建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负责代建人员的工作考核,对不称职的人员进行调整;d)加强与委托人、项目主管单位的沟通,及时传达、落实相关政策或要求;C)组织编制并实施项目总体和年度
15、进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招标和采购工作计划、工程验收计划;f)监督协调工程各参建单位现场管理机构的工作,要求相关参建单位对不称职的现场人员进行调整;g)主持召开工程建设会议,研究并解决项目管理中的重要问题;h)签发代建机构的请示、报告、通知、指令和函件等书面文件;i)对工程计量价款支付、变更、索赔、违约、结算等文件签发审核意见;j)组织或参与工程建设中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k)组织或参与工程验收或验收准备工作;D配合上级部门的稽察、检查、评估、考核等工作,对发现问题组织整改。m)代建合同中约定的应由代建单位承担的其他工作。6.3.3代建项目负责人可委托代建技术负责人和专业管理人员履行其有关工作,但下列工作除外:a)主持编制代建管理实施方案和代建项目建设管理制度;b)确定代建机构部位和岗位职责,负责代建人员的工作考核,对不称职的人员进行调整;c)要求相关参建单位对不称职的现场人员进行调整;d)签发代建机构的请示、报告、通知、指令和函件等书面文件;C)对工程计量价款支付、变更、索赔、违约、结算等文件签发审核意见。6.3.4代建项目技术负责人是代建项目技术管理责任人,其主要工作包括:a)负责代建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b)组织对工程中遇到的重大技术问题进行论证审查,组织或参与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