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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库工程运行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水库工程运行的工程检查、工程监测、工程养护、工程修理、调度运用、安全与应急管理、档案管理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我省山丘区有一定流域面积、具有防洪任务的大、中型水库,小型水库运行管理参考执行。混凝土坝的工程巡查、监测、维修养护等工作符合S1230和S1601的相关规定。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口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口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5972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检验和报废GB/T29086钢丝绳安全使用和维护GB5070
2、6水利水电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规范S134水文站网规划技术导则S1210土石坝养护修理规程S1223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1224水库洪水调度考评规定S1230混凝土坝养护修理规程S1258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1298防汛物资储备定额编制规程S1551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S1564土坝灌浆技术规范S1605水库降等与报废标准S1621大坝安全监测仪器报废标准S1725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监测设计规范S1766大坝安全监测系统鉴定技术规范YB/T5343制绳用圆钢丝DB37/T3512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DB37/T3513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
3、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 1水库工程运行reservoirprojectoperation对已建成的水库工程进行检查监测、养护修理、调度运用、管理保护等,保障工程安全,充分发挥效益的工作。检查inspection为了查找水工建筑物、地下洞室、边坡和设施等存在的隐患、缺陷与损坏,有计划、有组织开展的现场查勘、测量、记录等工作。来源:S12102015,2.0.13.3养护maintenance为了保证水工建筑物、地下洞室、边坡和设施等正常使用而进行的保养和防护措施。养护分为经常性养护、定期养护和专门性养护。来源:S12102015,2.0.2修理repair
4、当水工建筑物、地下洞室、边坡和设施等发生损坏、性能下降以致失效时,为使其恢复到原设计标准或使用功能所采取的各种修补、处理、加固等措施。来源:S12102015,2.0.3岁修annuaIrepair每年有计划地对各水工建筑物、地下洞室、边坡和设施等进行修理工作。来源:S12102015,2.0.9大修intensiverepair当水工建筑物、地下洞室、边坡和设施等出现影响使用功能和存在结构安全隐患时,而采取的重大修理措施。来源:S12102015,2.0.10抢修emergencyrepair当水工建筑物、地下洞室、边坡和设施等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时,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暂时性消除隐患而采取的突击
5、性修理措施。来源:S12102015,2.0,11初蓄期initia1impoundmentperiod从水库首次蓄水至达到(或接近)正常蓄水位后再持续3年止。来源:S15512012,2.0.2运彳亍期OPerationperiod初蓄期后的时期。若水库长期达不到正常蓄水位,则首次蓄水3年后为运行期。来源:S15512012,2.0.34工程检查3.4 查范围和项目3.4.1 程检查应包括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和特别检查。3.4.2 查范围应包括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及影响工程安全的其它区域。3.4.3 程检查应对坝体、坝基和坝区、输、泄水洞(管)、溢洪闸(道)、闸门及启闭机、库区、近坝岸坡、
6、管理设施等进行检查。3.5 查内容4. 2.1坝体检查:a)坝顶有无裂缝、异常变形、积水或植物滋生等;防浪墙有无开裂、挤碎、架空、错断、倾斜等;b)迎水坡护坡是否损坏;有无裂缝、剥(脱)落、滑动、隆起、塌坑或植物滋生等;近坝水面有无变浑或旋涡等异常现象。块石护坡有无块石翻起、松动、塌陷、垫层流失、架空或风化变质等损坏现象;c)背水坡及坝趾有无裂缝、剥(脱)落、滑动、隆起、塌坑、雨淋沟、散浸、积雪不均匀融化、渗水、流土、管涌等;表面排水系统是否通畅;坝后排水反滤设施是否正常,是否存在堵塞和排水不畅,渗水有无骤增骤减和发生浑浊现象;导渗降压设施有无异常;草皮护坡植被是否完好;有无兽洞等。4. 2.
7、2坝基和坝区检查:a)基础排水设施的渗水水量、颜色、气味及浑浊度、酸碱度、温度有无变化;b)坝端与岸坡连接处有无裂缝、错动、渗水等;坝端岸坡有无裂缝、滑动、崩塌、溶蚀、塌坑、异常渗水及兽洞等;绕坝渗水是否正常;c)坝趾近区有无阴湿、渗水、管涌、流土或隆起等;排水设施是否完好;d)有条件时应检查上游铺盖有无裂缝、塌坑。4. 2.3输、泄水洞(管)检查:a)引水段有无堵塞、淤积、崩塌;b)进水口边坡坡面有无新裂缝、塌滑发生,原有裂缝有无扩大、延伸;地表有无隆起后下陷;排(截)水沟是否通畅、排水孔是否正常;渗水量有无变化;c)进水塔(或竖井)有无裂缝、渗水、空蚀、混凝土碳化等;d)洞(管)身有无裂缝
8、、空蚀、坍塌、鼓起、渗水、混凝土碳化等;伸缩缝、沉陷缝、排水孔是否正常;放水时洞内声音是否正常;e)出口段放水期水流形态是否正常;停水期是否渗漏;f)消能工有无冲刷损坏或砂石、杂物堆积等:下游河床及岸坡有无异常冲刷、淤积等情况;g)工作桥是否有不均匀沉陷、裂缝、断裂等。4. 2.4溢洪闸(道)检查:a)进水段(引渠)有无坍塌、崩岸、淤堵或其他阻水障碍;流态是否正常;b)堰顶或闸室、闸墩、胸墙、边墙、溢流面、底板有无裂缝、渗水、剥落、碳化、露筋、磨损、空蚀等;伸缩缝、沉陷缝、排水孔是否完好;c)内外侧边坡按4.2.7的规定。消能工及工作桥、交通桥按4.2.3f)、g)的规定;d)溢洪河道河床有无
9、冲刷、淤积、采砂、行洪隙碍等;河道护坡是否完好。4. 2.5闸门及启闭机检查:a)闸门有无表面涂层剥落,门体有无变形、锈蚀、焊缝开裂或螺栓、钾钉松动;支承行走机构是否运转灵活;门槽有无卡堵、气蚀等情况;止水装置是否完好等;b)启闭机是否运转灵活、制动准确可靠,有无腐蚀和异常声响;钢丝绳有无断丝、磨损、锈蚀、接头松动、变形;零部件有无缺损、裂纹、磨损及螺杆有无弯曲变形;油路是否通畅,油量、油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等;c)机电设备、线路是否正常,接头是否牢固,安全保护装置是否可靠,指示仪表是否指示正确,接地是否可靠,绝缘电阻值是否符合规定,备用电源是否完好;自动监控系统是否正常、可靠,精度是否满足要求
10、;启闭机房是否完好等。5. 2.6库区检查:a)有无爆破、打井、采石(矿)、采砂、取土、修坟、埋设管道(线)等活动;b)有无兴建房屋、码头或其它建(构)筑物等违章行为;c)有无排放有毒物质或污染物等行为;d)有无非法取水的行为;e)其它有影响枢纽建筑物安全和不利于水库水质、巡查、安全管理的各类现象。6. 2.7近坝岸坡检查:a)岸坡有无冲刷、开裂、崩塌及滑移迹象;b)岸坡护面及支护结构有无变形、裂缝及错位:c)岸坡地下水出露有无异常,表面排水设施和排水孔工作是否正常;4. 2.8监测、照明、通讯、安全防护、防雷设施及警示标志、防汛道路等是否完好。4.3检查方法和要求4. 3.1检查通用要求:工
11、程检查应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制订检查制度,具体规定检查的时间、部位、内容和方法,并确定其路线XX序。5. 3.2检查人员要求:a)日常检查由水库管理单位组织,由熟悉水库工程情况的管理人员开展,人员应相对固定;b)定期检查由水库管理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水库管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工程管理人员、日常检查人员等参加;c)特别检查由水库管理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水库管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工程管理人员、日常检查人员等参加,必要时组织专家或委托专业机构开展。6. 3.3检查时间频次要求:a)日常检查:初蓄水期或水位上升期,应每天或每2天1次,具体次数视水位上升或下降速度而定;运行期,应每周不少于1
12、次,汛期应视汛情相应增加次数。库水位达到设计洪水位前后或出现历史最高水位时,每天应不少于1次。如遇特殊情况和工程出现异常时,应增加次数;b)定期检查:每年汛前、汛后、用水期前后和冰冻严重时,应对水库工程进行全面或专门的检查,一般每年不少于2次。汛前检查应5月底前完成,汛后检查应10月底前完成;c)特别检查:当遭遇到强降雨、大洪水、有感地震,以及库水位骤升骤降或持续高水位等情况,发生比较严重的破坏现象或出现危险迹象时,应组织特别检查,必要进行连续监视。水库放空时应进行全面检查。4. 3.4检查方法要求:a)常规方法:用眼看、耳听、手摸、鼻嗅、脚踩等直观方法,或辅以锤钎、钢卷尺、放大镜、石蕊试纸等
13、简单工具对工程表面和异常部位进行检查。对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的土石坝,可利用视频图像辅助检查:b)特殊方法:采用开挖探坑(槽)、探井、钻孔取样、孔内电视、向孔内注水试验、投放化学试剂,潜水员探摸、水下电视、水下摄影、录像等方法,对工程内部、水下部位或坝基进行检查。在有条件的地方,可采用水下多波束等设备对库底淤积、岸坡崩塌堆积体等进行检查;c)试车方法:通过试车运行检查启闭机、闸门及动力、配电系统是否正常。对备用发电机组应开展带负荷试运行,判断发电机组是否满足闸门启闭负荷要求。定期检查应对闸门、机电设备等进行试车运行,并形成试车报告。4.4检查记录和报告4. 4.1每次检查应认真填写记录表,记录表
14、填写应做到清晰、完整、准确、规范。记录表可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参照附录A制订。5. 4.2对发现的异常情况,除详细记述时间、部位、险情和绘出草图外,必要时应测图、摄影或录像。对于有可疑迹象部位的记录,应在现场就地对其进行校对,确定无误后才能离开现场。6. 4.3检查结束后,应立即对记录资料进行整理,并结合监测资料对成果进行初步分析,编写检查报告,由经办人员和负责人签字后归档。定期检查、特别检查报告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7. 4.4检查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a)检查基本情况:包括检查目的、参加人员(签名)及职务职称以及检查日期、检查环境条件等;b)检查结果分析:包括检查过程、方法和结果(文字记录、图表
15、、影像资料等),与以往检查结果的对比分析,发现的特殊或异常问题及原因分析;c)检查结论与建议:包括对检查工作的总体评价,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d)每年初均应对上一年度检查资料进行整编,形成堤防安全检查总体报告,经审查合格后装订成册,归入技术档案。4.5检查结果处理4.5.1 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现象,应分析原因,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4.5.2 检查中发现的需要进一步检测的结构性严重损伤,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由专业检测单位进行检测。4.5.3 特别检查要对检查项目或问题作出准确的判断,对工程安全状况的影响作出评价,提出处理措施或处理方案,形成专题报告。4.5.4 对检查发现的缺陷和问题,应按照6.2、7.1的规定进行养护和局部修理;对无法立即处理的,根据其性质、严重程度和紧迫性,采取应急处理措施,提出修理意见,按照7.2的规定进行处理。4.5.5 检查结果处理完成后,应由检查人员和单位负责人进行现场确认,并在日后检查中作为重点检查内容。5工程监测5.1监测范围和项目5.1.1 监测范围包括水库大坝的坝体、坝基、坝端和输泄水建筑物,以及对大坝安全有重大影响的近坝区岸坡等。5.1.2 监测项目应包括变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