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住建建筑工程安全监管系统全市联网及运维服务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智慧住建建筑工程安全监管系统全市联网及运维服务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docx(4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智慧住建”建筑工程安全监管系统全市联网及运维服务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一、服务内容为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物联网设备联网运维服务。1、协助在建工地将现场前端设备接入智慧住建系统,保障设备在线,数据正常传输。2、负责设备接入后的日常运维工作,有效提高现场设备在线率和使用率。3、提供并维护运维服务信息系统。通过系统协助工地、设备厂家做好设备对接工作,协助住建部门做好设备运行数据、在线率统计、运维服务人员及运维事项的考核等工作。二、服务具体及要求一)运维服务内容供应商向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物联网设备联网运维服务,包括远程运维服务和工地现场运维服务,同时需提供运维服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运
2、维系统”)。(一)远程运维服务。1、*话接听服务。在采购人提供的指定地点驻点开展*话接听服务,向物联网设备安装单位或工地工作人员提供安装联网指导,及时解答在安装和使用实名制考勤设备、扬尘噪声监测设备、视频监控设备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远程运维服务人员接到来电后,应当认真听取记录来电人员的问题,按照“凡是运维服务来电事项必登记”的原则,在运维系统中做好登记。在接听期间能够直接解答的问题应当直接进行解答,完成处理后在运维系统中做好该运维事项的办结操作;遇到无法直接解答的可在运维系统中做好记录,待后续服务处理。2、巡查设备联网在线情况服务。在采购人提供的指定地点驻点开展远程巡查服务,巡查工地前端实名
3、制考勤设备、扬尘噪声监测设备、视频监控设备在线情况。发现视频监控设备摄像角度不合理的及时进行调整,确保摄像的部位满足监管需求;发现不在线设备的,在运维系统中做好记录,上传不在线截图或其他佐证材料。3、后续处理服务。上述两种情况产生的运维系统内登记的未办结事项,在采购人提供的指定地点,远程运维服务人员通过*话联络形式排查设备是否断电、设备硬件是否损坏、通讯网络是否故障等,确定故障原因,指导排除故障,督导工地恢复设备在线,并做好运维系统内的运维记录工作,上传佐证材料并做好办结操作。4、其他事项处理。处理运维服务其他相关事项。协助工地做好设备接入工作;协助设备厂家做好设备对接工作;协助采购人做好设备
4、运行数据、在线率等信息统计工作;协助采购人做好运维服务人员的考核工作;根据采购人要求,纠正异常车辆识别、完善运维系统等。(二)工地现场运维服务运维服务人员去工地现场解决设备不在线问题,提供现场运维服务。运维服务人员在工地现场牵头协调各方包括建设施工企业、设备安装单位、网络运营商等单位配合各级住建部门解决设备不在线问题,恢复设备在线状态。运维服务人员到达工地现场开展运维工作的,需要在运维系统中按采购人要求进行考勤打卡。运维服务人员能够远程处理故障和解答问题的,无需开展现场运维服务。以下两种情况需要开展现场运维服务:1、通过远程运维服务,确实无法解决工地设备不在线问题的;2、采购人和各级住建部门要
5、求去现场提供服务的。(H)运维系统运维系统包括电脑端和手机端。采购人拥有运维系统的产品使用权,信息系统产生的数据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需按采购人的要求部署系统,系统管理员和后台数据库管理员权限移交采购人,并出具系统操作手册,培训和指导采购人做好系统的使用。供应商在中标时需提供运维系统的基本功能,包括最基础的登记、办结、统计和历史运维记录查询功能。供应商中标后两个月内,需根据采购人要求实现运维系统的全部功能并得到采购人认可。运维系统功能和业务流程要求见运维系统具体要求。二)运维人员服务要求1、供应商需提供10名运维服务人员,其中至少4名运维服务人员,派驻采购人指定地点驻点开展运维服务,其余运维服务
6、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在外办公。2、供应商提供的运维服务人员服从采购人调度、指挥;上岗后不能随意更换,确有不可控的因素需要调整常驻技术人员,需提前征求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调整。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供应商提供的运维服务人员。3、运维服务工作要求全部在运维系统中进行登记,未在运维系统中登记的工作不予认可。4、按采购人要求完善运维系统。5、完成采购人交代的其他运维事项。6、中标供应商要加强技术人员的管理与培训,并保证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性(核心技术人员包括:网络安全、系统软件、业务软件岗位),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擅自更换从事核心技术服务的人员。7、中标供应商要制定适合采购人技术服务工作特点的详细的工作服务流
7、程与方案,经采购人同意后实施。常驻技术人员参照项目团队管理模式,设立负责人。运维及管理期间,中标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双方确定的操作规范和规章制度,对所管理的系统及设备进行规范操作和精心维护及必要维修,保证系统及设备的正常运行,达到采购人提出的系统及设备的考核指标要求。中标供应商必须接受采购人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考核。8、不论何时,中标供应商必须做好相关信息数据保密工作,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允许不得对外透露采购人相关的设备、网络及系统的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与工作相关的数据与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和渠道向外界传递、泄露、披露任何信息数据。9、委托运营维护及管理的全部资产(包括全部设备、软件、配套设施、各
8、系统产生的各类数据信息及相关文档资料)属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各类财产进行出售、抵押或转移;同时,在委托运营及管理期间,中标供应商有责任保证上述全部资产的完整、安全并处于良好状态,并协助采购人对运维设施设备的管理,做好备品备件的登记工作。三)运维系统应当满足的功能模块1、运维单登记模块:用户可通过PC端登录操作。通过以下方式登记运维单:运维服务人员填写运维单(通过接听*话,主管部门告知等方式);运维服务人员人工巡查发现设备不在线等故障填写运维单。2、运维单处理功能模块:运维人员认领运维单处理运维问题,也可将运维单转给下一个运维服务人员处理,直至问题解决;故障类运
9、维单需要审核(提交在线截图等附件材料)。运维单处理完成后可以由用户进行满意度打分。3、设备运维功能模块:通过PC端登陆查看项目设备运维情况,包括(1)设备考核信息(设备是否考核、考核合格情况等)(2)设备运维告警信息(超期未处理运维单、设备长时间未在线等)(3)设备运维统计信息(每月运维处理单数、设备安装数等)。(0-6分)4、车牌预警功能模块:对接车牌备案信息,对进入工地的非法运输车辆进行预警。运维人员通过PC可以进行异常车牌告警纠错、核实处理。企业及监督人员可以查看车牌告警信息。(0-3分)三、运维系统保障要求1、若发生系统关键设备或应用软件出现故隙,导致系统瘫痪,重要核心业务无法开展,或出现严重信息、数据出错、重要数据丢失的,应立即响应处理。2、若发生系统主要设备或应用软件出现故隙,或处理性能严重下降,基本业务受到严重影响,应15分钟内响应处理。3、若发生系统部分操作性能受损,处理部分性能出现下降,系统功能削弱,但大部分功能运作仍可正常工作,应1小时内响应处理。4、若系统中发现有故障隐患的报错、软硬件临时性报错、某个单项功能出错需要修复等对基本业务系统运作几乎无影响或影响甚微的可控性故障,应6小时内响应处理。四、项目运维服务期: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运维服务信息系统要在维保开始时同时上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