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开建发〔2023〕34号-关于统筹推进新冠疫情防控和工程建设项目复开工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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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巢开建发202334号关于统筹推进新冠疫情防控和工程建设项目复(开)工的通知园区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根据当前我市新冠疫情防控形势,为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疫情防控期间工程建设项目复(开)工,依据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企业复工人员管理的通知(合疫防指202325号X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程建设项目复(开)工工作的通知和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建设工程企业发展的通知(合建202319号)等通知要求,结合园区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和简化疫情防控期间工程建设项目复(开)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积极支持工程建设项目复(开)工。凡符合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有
2、序做好全市企业复工复业的通告为第10号、关于转发合肥市复工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合疫防指202319号)规定的各项复工条件,达到工程建设项目复(开)工条件(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程建设项目复(开)工工作的通知附件1,下同),做到“七个到位”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可按工程建设项目2023年复(开)工工作流程(附件2),向我局(区质量安全监督站)提交各项备案资料(附件3)报备后可复(开)工建设。二、复工复业返岗人员管理。复(开)工企业负责按照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企业复工人员管理的通知(合疫防指202325号)要求严格落实复工复业返岗人员摸排和健康
3、管理,进场人员按照关于做好合肥市建设行业监管综合服务平台(实名制管理)应用工作的通知(合建202321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工程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合建2019224号)要求,做好管理人员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实时将项目实名制管理相关信息、数据与“合肥市建设行业监管综合服务平台”互通互联严格管控出入工地人员。对工程项目因疫情影响不能返岗的管理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允许由企业调配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其他人员暂时顶岗,履行相应职责。三、全面推行在线审批。全面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绿色建筑方案审查等政务事项在线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容缺办理。对按规定确需提交纸质材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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