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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监理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XX省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监理及相关服务模型、监理的基本工作、监理的其他工作、监理文件、工程项目监理主要工作。本标准适用于XX省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的监理单位、从事工程监理相关业务的从业人员、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部门、信息系统工程项目新建、改造、升级的信息化类项目。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H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887-2011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T9361-2011计算机场地安全要求GB/TGB/T19668.1-2
2、014信息技术服务监理第1部分:总则GB/T19668.2-2017信息技术服务监理第2部分:基础设施工程监理规范GB/T19668.3-2017信息技术服务监理第3部分:运行维护监理规范GB/T19668.4-2017信息技术服务监理第4部分:信息安全监理规范GB/T19668.5-2018信息技术服务监理第5部分:软件工程监理规范14715-2017信息技术设备用不间断电源通用规范GB/T19668.6-2019信息技术服务监理第6部分:应用系统:数据中心工程监理规范GB/T20984-2007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规范GB/T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3、GB/T25070-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GB/T28827.1-2012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第1部分:通用要求GB/T28448-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4943.1-2011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GB50174-2017数据中心设计规范GB50236-2011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规范GB50243-2016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3-2015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48-201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GB50
4、462-2015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SJ/T11684-2018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服务监理规范3术语和定义GB/T19668.1-2014、GB/T19668.2-2017、GB/T19668.3-2017、GB/T19668.4-2017GB/T19668.5-2018、GB/T19668.6-2019、SJ/T11684-2018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4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监理及相关服务模型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监理及相关服务可分为监理业务和监理技术两个方面,监理业务部分包括监理工作内容、监理对象、监理运行周期,监理技术部分包括监理工作依据、监理机构服务能力、监理机构运行能力。如
5、图1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监理及相关服务模型所示。图1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监理及相关服务模型在监理业务方面,模型表明,监理机构根据监理对象的具体建设内容,对工程项目开展具体的监理工作,监理工作贯穿于工程各阶段和全过程。在监理技术方面,模型表明,监理机构根据监理工作依据和具体建设内容,结合工程项目具体实际需求,成立相应的监理机构,包括设置匹配的组织结构、设施设备、相关规章制度与工作流程等,并结合管理平台与各种技术支撑库,对工程项目实施全面的监理工作。5监理的基本工作5.1 监理对象监理机构开展工作前应确定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的范围、类型,确定工程项目的建设边界,确定工程项目的建设目标。按照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的范
6、围,监理对象包括信息网络系统、信息资源系统、信息应用系统、信息安全、运行维护等。按照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的类型,监理对象包括通用布缆系统工程、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电子设备机房系统工程、运行维护服务、安全工程、软件工程、数据中心工程、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工程等。监理对象可以是单一类型工程项目,也可是以上多个类型工程项目的集合。5.2 监理工作内容监理工作内容分为风险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安全管理、信息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沟通协调业主单位、沟通协调设计单位、沟通协调承建(服务提供)单位等;工程项目建设成果评价、监理机构工作质量评价。5.2.1风险控制5.2.1.1
7、监理机构应提醒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制定防范和规避各类风险的措施。5.2.12监理机构应协助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进行风险预测、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对策。5.2.1.3监理机构应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督、控制、管理、协调和建议的作用,确保各项目标的实现,规避或减轻风险。5.2.1.4对己经发生的风险,应采取积极的应对策略,阻止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等各项影响的继续蔓延与扩大。5.2.1.5存在冬季没有取暖设备的场所和外场施工情况的,监理机构应对影响工程质量的风险,影响工程进度的风险,增加施工人员和机具设备窝工费的风险,提醒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提前做好风险防范工作。5.2.1.6监理机构应提
8、醒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工程项目建设的实施应符合相关建设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5.2.17监理机构应提醒建设单位或承建单位,可能存在的审批失败、审批滞后和政策性变化等风险。5.2.2质量控制5.2.2.1监理机构应检查并督促承建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保障运行与措施的落实。5.2.2.2监理机构应对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进场、安装调试与验收等过程进行巡视、检查审验、旁站监督与签认。5.2.2.3监理机构应对软件工程的咨询、招标、设计、实施、试运行与验收等各阶段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加强审核、过程跟踪、确认、联合评审、检查复核、验证等过程的质量控制。5.2.2.4监理机构应对运行维护的
9、咨询、招标、实施与评估各阶段监理工作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对运行维护的质量要求、工作内容、采取的方法与措施、应急保障等各方面进行审核并跟踪检查。5.2.2.5在冬季没有取暖设备的场所和外场施工时,监理机构应督促并要求承建单位,对达不到施工条件,影响工程质量的应停止施工:a)达不到线缆施工环境温度要求的;b)达不到电子设备通(断)电、测试与运行环境温度要求的;C)有混凝土工序的,达不到施工环境温度要求的。5.2.3进度控制5.2.3.1监理机构应严格审核工程进度实施计划的合理性、可行性,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整改。5.2.3.2监理机构应掌握工程进度的变化,发现问题及时纠偏。5.2.3.3若发生工期
10、延误时,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建单位及时提交赶工计划与赶工措施,并组织各方对赶工计划的合理性与可行性进行审查,待批准后跟踪检查赶工措施的落实情况。5.2.3.4对发生的工程延期按合同约定处理。5.2.3.5工程项目停工和复工的原则,可按照GB/T503196.2条款执行。5.2.3.6涉及冬季没有取暖设备的场所和外场施工时,监理机构应结合寒冷气温条件对进度的影响以及产生的连锁反应,提前做出预判,并提出相关建议。工程项目暂停和复工的原则,可按照GB/T503196.2条款执行。涉及冬季没有取暖设备的场所和外场施工时,监理机构应结合寒冷气温条件对进度的影响以及产生的连锁反应,提前做出预判,并提出相关建议
11、。5.2.4投资控制5.2.4.1监理机构应依据工程项目合同,对资金的使用实施监督,严格审核工程款支付签证。当工程项目变更引起工程价款调整时,监理机构应与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协商,意见一致并同意后执行。5工程价款调整原则,应按照行业相关规则和有关规定执行。当发生费用索赔时,监理机构可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理。监理机构应及时处理费用索赔。费用索赔处理程序可依据GB/T19668.18.3.4c条款进行。5.2.4.6存在冬季没有取暖设备的场所和外场施工情况的,监理机构应提醒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可能存在施工成本增加的情况,督促提前做好应对措施。5.2.5变更控制5.2.5.1变更可以由建设单位、承建单位、
12、用户之间任意一方提出。5.2.5,2变更必须经过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和监理机构的确认。5.2.5.3变更必须填报工程变更单,履行变更手续。5.2.5.4变更应符合合同文件和相关规定,对于复杂庞大的系统工程,硬件、软件与数据的关联度密切,并且可能发生连锁反应的,应谨慎变更。5.2.5,5当工程项目变更引起费用的增减时,包括但不限于如下:a)合同中已经有的,按合同价格计算;b)合同中有类似的,可按照价格调整计算;C)合同中没有的,建议按照当时市场指导价或各方达成一致的价格计算;d)对于工程项目变更各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为了不影响工程进度,可由总监理工程师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合理确定。如果还达不成统
13、一意见,可根据当事人意愿,按照合同争议条款执行。5.2.6安全管理5监理机构应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的标准,履行工程项目实施过程安全管理职责,并制定相应的监理工作内容、方法与措施,跟踪检查落实情况并做出评价。5监理机构应结合工程项目具体实际,制定相应的工程监理合规性评价表,并对其进行检查评价,其主要内容:a)指明具体的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的标准文件名称;b)依据文件对应的具体条款编号、条款内容与现场实际进行检查比对,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各种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重要技术工种与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各种工具设备等;O根据检查出现的差距,给出评价结果与改进意
14、见。5监理机构根据发现隐患的严重程度,及时签发监理通知单或工程停工令并报建设单位或有关主管部门。5.2.7信息管理5.2.7.1监理机构对工程项目的信息管理工作应遵循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的管理原则。5.2.7.2监理机构应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5.2.7.3监理机构应对收集到的信息及时进行分类、整理与归档。5.2.8合同管理5监理合同监理合同内容主要包括:监理及相关服务内容、服务周期、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理及相关服务费用的计取和支付、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办法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5工程项目各方合同管理5.2.8.2.1监理机构应监督工程各方合同执行情况,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
15、并抄送承建单位。5.2.8.2.2监理机构依据监理合同的内容要求,对工程各方合同进行相应管理。5.2.9知识产权管理5监理机构应及时提醒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明确知识产权的归属;确定知识产权与商业秘密的边界范围;制定相关管理制度与措施,明确相关介质与成果的使用、归还与销毁等具体条款;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合理维护自身的知识产权。5承建单位禁止提供非正版软件,如提供非正版软件g条款执行。5监理机构应参与对工程项目合同中所涉及到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相关纠纷的协调工作,如果协调无效按合同有关条款规定执行。5.2.10固定资产管理5监理机构应督促检查承建单位,加强对工程的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确保竣工后向建设单位移交高品质的固定资产。5监理机构应协助承建单位,在竣工阶段,编制符合建设单位工程项目固定资产管理要求的工程设备移交清单和相关文档,并在工程交接时一并移交。5.2.11沟通协调5沟通协调对象主要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建(服务提供)单位等。5沟通协调方式监理会议是工程项目沟通协调过程的重要形式,有首次监理会议、监理例会、专题会议和工程协调会等。监理机构应做好会议记录,并整理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由与会各方代表会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