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x
《临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临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x(54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临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3年)2014调整完善版文本二。一五年十二月第一章嫩U总则1第二章规划目标与控制指标4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空间架构7第四章生态景观规划10第五章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12第六章建设用地规划14第七章节约集约用地规划17第八章土地整治规划18第九章土地用途分区及管制规则20第十章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及管制规则24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与管理27第十二章附则32第一章规划总则第一条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淳安县“以湖兴县、融入都市”的发展战略,围绕临岐镇“滨湖休闲魅力名镇”的发展定位,统筹规划各类用地,严格保护
2、农用地特别是耕地,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合理调控城乡发展建设用地,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实现土地资源优化配置,达到土地的集约和高效利用,以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第二条规划原则1、优先保护生态环境,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2、严格保护耕地资源,坚持数量与质量齐抓;3、加强建设用地管制,坚持增量与存量共管;4、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坚持重点与一般兼顾;5、强化上位规划引导,坚持落实与补充协调;6、深化公众参与机制,坚持引导与诉求结合。第三条规划依据1、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5)基本农田保护条例;(6)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7)浙江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2、相关文件、标准与规划(1)淳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3年)2014调整完善版;(2)临岐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3年);(3)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15)18号);(4)浙江省乡级规划调整完善技术指南(浙土资发201444号)等。第四条规划范围本规划的范围为临岐镇行政管辖范围内的全部土地,包括临岐村、范村村、吴峰村等18个行政单位,土地总面积21501.64公顷。第五条规划期限及基数规划期限为2006-2023年
4、,其中规划基期年为25年,规划调整基期年为2013年,规划目标年为2023年。本规划基础数据由2013年已验收合格的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经基数转换后形成。第六条规划效力本规划是王阜乡行政辖区范围内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纲领性文件,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统筹土地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规划一经批准,即具备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本行政辖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土地利用、开发、整治、保护活动,都应当遵守本规划,服从规划管理。第二章规划目标与控制指标第七条乡镇功能定位位于淳安北部,东邻桐庐县,西接屏门乡,南连文昌镇,北依临安市,是淳北地区的经济文化中心。临岐镇功能定位:集“生态人居、生
5、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休闲”等为一体的工贸旅游型生态化城镇。第八条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围绕打造“特色经济强镇、休闲旅游名镇”,努力把临岐镇建设成为“经济发达、社会和谐、环境友好”的以“生态旅游、乡村旅游”为特色的淳安县域北部中心城镇。经济目标:到2023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000美元,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50%,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达20%o社会目标:到2023年,城镇化水平达55%,信息化指数达60%,平均预期寿命达75岁,适龄青年高等教育入学率达20%,社会保险综合参保率达95%o第九条土地利用战略目标贯彻落实县级“生态优先、保护耕地、空间优化、节约集约”的土地利用战
6、略,切实转变规划理念,通过构筑“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空间格局,实现“调结构、优格局、促发展”的总体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第十条主要控制指标(一)约束性指标令耕地保有量:到2023年末,耕地保有量不低于936.00公顷;令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规划调整完善期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926.00公顷;令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到2023年末,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303.公顷以内。(二)预期性指标令建设用地总规模:到2023年末,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95.00公顷以内;令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规划调整完善期内,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44.00公顷以内;令人均城镇工
7、矿用地:到2023年末,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不高于92.00平方米;令人均农居点用地:到2023年末,人均农居点用地不高于110.00平方米;令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用地量:到2023年末,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用地量控制在50.00平方米以内;令城市分批次土地供应率:规划调整完善期内,城市分批次土地供应率不低于70.00%;令存量土地供应占比:规划调整完善期内,存量土地供应占比不低于30.00%;令示范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规划调整完善期内,示范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470.00公顷;令标准农田保护面积:规划调整完善期内,标准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249.00公顷以上;令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划调整完善期内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临岐镇 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