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实践教学活动中心大教室一借用管理规定修订版.docx
《马克思主义学院实践教学活动中心大教室一借用管理规定修订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马克思主义学院实践教学活动中心大教室一借用管理规定修订版.docx(1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马克思主义学院实践教学活动中心(大教室一)借用管理规定(修订版)马克思主义学院实践教学中心是负责全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机构,繁塔楼大教室一是为了提升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和水平打造的实践教学场地。为了加强大教室一的管理,保证其正常有序使用,特制订借用管理规定。一、申请人在大教室一举行的活动须符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反校规校纪、违反道德法律的活动。二、申请活动内容限于举办学术报告和讲座(请提供党委宣传部报告讲座审批表)、学校的政治任务以及学校安排的相关活动。三、使用遵循先申请、后使用、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申请使用单位提前以书面形式(填写申请表)向马院党政办公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四、申请人必须是校内教师,整个过程需由教师负责组织、管理、协调、安全等工作。借用期间请按照申请表的使用时间,准时进场、离场。五、使用过程应自觉爱护各类设备,须按规定使用设备、不私自开启设备,若造成设备丢失、损坏的,由使用单位负责维修。应自觉维护教室环境卫生,不得在教室随地吐痰、乱丢杂物、随处粘贴等,使用完毕后,要认真打扫教室卫生,桌椅、设备归位。六、使用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如有特殊情况,需另行沟通。联系人:姚春阳单位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实践教学活动中心(大教室一)申请登记表活动名称使用事由如:某某的学术报告、讲座等申请人姓名所属部门联系电话使用时间人员规模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马克思主义 学院 实践 教学 活动中心 教室 借用 管理 规定 修订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