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师范大学2019年度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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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阜阳师范大学2019年度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方案为做好我校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创新型高等学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队伍,促进高水平师范大学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安徽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皖教人(2017)3号)等有关规定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服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以学校第一次党代会的胜利召开为契机,充分
2、激发广大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创新活力和发展潜力,不断提升学校综合办学水平,加快建设特色鲜明的地方性应用型高水平师范大学。二、基本原则坚持“教学为本、科研为基、贡献导向、分类评价”的评审原则、科学可持续、均衡协调和适度竞争的岗位使用原则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三、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在职的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当年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再聘任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四、开评岗位根据学校岗位和工作实际情况,今年教师(实验)系列开评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中,在编的有: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高级实验师、助理实验师、实验员;人事代理的有:副教授、讲师、助教,实验师、助理实验师、实验
3、员。各单位教师(实验)系列岗位推荐数以学校核定为准。五、申报指标学校按照阜阳师范学院编制与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根据各单位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岗位数和岗位聘任情况,在确保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统筹各级职务岗位使用计划,确定各单位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当年申报指标数。各单位在学校核定的申报指标限额内择优推荐,不得突破。今年在编高校教师(实验)专业技术岗位可用评审职数为:教授职称12个,副教授职称12个,讲师职称92个(优先满足符合条件的博士申报人员使用),高级实验师1个。今年人事代理高校教师(实验)专业技术岗位可用评审职数为:副教授2个,讲师49个,实验师个。六、评审条件在以省教育厅正在执
4、行的资格申报条件(皖教人2016)1号、皖教人(2010)1号)的基础上,45周岁以下的在岗专业教师,在晋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时,任期内累计应参加6个月以上经考核合格的挂职锻炼经历。其中,学科教学论教师申报高级职称时应有累积6个月的中小学挂职经历。结合我校实际,以下几种情况优先推荐参加评审:1 .国家教学成果奖获得者(排名前五)、国家科学技术奖、国家五个一工程奖、安徽省科学技术奖、社会科学奖获得者(三等奖排名第一,二等奖排名前三,一等奖排名前五)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优先推荐参加评审;2 .主持二类及以上基金项目者优先推荐参加评审;3 .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不含以考代评人员)按本方案参加评
5、审,方可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符合条件的博士学位人员晋升讲师(实验师)优先。45岁以下的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时博士学位优先。七、组织领导1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在职称评定专门委员会领导下开展,职称评定专门委员会办公室依据阜阳师范学院职称评定专门委员会章程等组织实施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2 .学校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校评委会),由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直接负责。评审专家委员会设主任2人,由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副主任24人,委员一般不得少于19人。主任、副主任原则上由具有较高水平的专家和学校行政负责人担任,委员由若干学科评议组组长、专家组成,其中委员应全部为教授,
6、除2名主任委员外的评委全部为校外评委。主要职责为:(1)负责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学科(专业)评议组的组建和指导。评审专家委员会下设理工类评议组、人文社科类评议组(含辅导员组)和艺体类评议组,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别列入人文社科类评议组。各评议组负责对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进行评审,并向校评委会提出评审意见。每个评议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1人,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由具有教授职称的专家组成。(2)负责组织具体评审工作,确定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拟通过人选。(3)校评委会及其学科(专业)评议组人员每年调整一次,调整量应占上年度评委会、学科(专业)评议组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评委会
7、及其学科(专业)评议组人员参加评审会议一般不得连续超过三次。3 .各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成立教师(实验)职务审核推荐委员会(以下简称院审核推荐委员会),院审核推荐委员会由各单位部分党政领导和副高以上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组成,成员一般不少于7人,负责向学校推荐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推荐人选,主要职责为:(1)负责组织本单位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审查(包括身份、年龄、学历、资历、专业、考核等),对其政治思想、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进行考核、评议,做出结论。(2)负责按照申报条件和程序(个人申报、材料审核公示、院审核推荐委员会评议和投票、院内结果公示等环节)组织所在单位职
8、称审核推荐工作,并按规定和要求将符合职称评审条件的人员和材料,推荐和报送给学校。4 .学生处负责组建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审核推荐委员会,负责辅导员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核、公示和推荐上报等相关评审工作。5 .马克思主义学院组建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别专业技术职务审核推荐委员会,负责专业技术岗位归属在其学院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别教师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核、公示和推荐上报等相关评审工作。其他单位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别老师的推荐等工作由其所在单位负责。6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因工作需要必须参加的,在涉及本人或其亲属的讨论及投票时应回避。7 .校纪委办公室成立职称评定监督工作小组,负责检查监督教师(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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