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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镭冶炼安全生产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锌冶炼安全生产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睇冶炼设备设施安全要求、锁冶炼作业安全要求、应急管理等。本文件适合于锚冶炼企业的设计、施工、验收、生产、维护、检修和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576工业锅炉水质GB3836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GB4053.1固定式钢梯及平台技术要求第1部分:钢直梯GB4053.2固定式钢梯及平台技术要求第2部分:钢斜梯GB4053.3固定式钢梯及
2、平台技术要求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GB4387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606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222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7231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T8196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GB/T16762一般用途钢丝绳吊索特性和技术条件GB182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T20801压力管道规范工业管道GB/T25295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GB/T28056烟道式余热锅炉通用技术条件GB/T29639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39800.3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第3部分:冶金、有色GB
3、50015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28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9压缩空气站设计规范GB50030氧气站设计规范GB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5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3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935I1OKv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603kVTIOkV高压配电装置GB50069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74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
4、0187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211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309工业炉砌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1445睇冶炼厂工艺设计标准TSG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 1锌冶炼antimonysmeIting含睇物料经熔炼一还原熔炼一精炼后获得铺锭产品的冶炼过程。熔炼smeItingprocedure将含睇物料,配入适当数量的熔剂、返料、燃料,鼓入富氧空气或空气,在炉内发生熔化、离解、脱硫、氧化、挥发和造渣等反应,产生高温烟气、锚统、粗锚及炉渣的过程。还原熔炼reducingprocedure将粗氧化锚配入适量的熔剂、还
5、原剂,在炉内发生还原和造渣反应,生成粗睇和还原渣、高温烟气的过程。精炼refiningprocedure以粗锦为原料,鼓入睇液中的空气与杂质发生氧化反应,杂质金属氧化物与精炼剂再发生造渣反应,最后产出合格锦锭的过程。挥吹bIowing-voIati1izationprocedure以含有大量铜、铅、金等有价金属的粗睇为原料,高温时向锚液表面鼓入空气,睇液氧化生成氧化铺进入烟气,有价元素在粗锚中富集,最终实现睇与有价金属分离的过程。4基本要求3.2 厂区及厂房建筑3.2.1 厂址选择应符合GB51445的规定,应符合当地工业布局和城市规划的要求。3.2.2 厂区及厂房布局应符合GB50187和项
6、目设计方案的要求。3.2.3 厂房及建(构)筑物应符合GB4053.1、GB4053.2、GB4053.3、GB50016、GB50034和GB50057的规定。4. 2安全管理4.2.1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从管理机构到基层班组的管理网络。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4.2.2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以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治为基础,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排查重大安全隐患,
7、规范生产行为,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隙人身安全健康并持续改进。4.2.3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学习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岗位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应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4.2.4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时,应辨识、分析、评价危险有害因素,并应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控制措施:对相关生产作业人员,应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培训。4.2.5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环保设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消防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
8、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接受地方监管部门的督查,需要监管部门审批的,必须取得地方监管部门的批复。4.2.6企业应定期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从业人员健康档案。4.2.7应在接触酸碱、粉尘、高温、二氧化硫、高噪声等可能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熔炼工序、空压机房等作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和告知牌,并配备相应的应急柜或设施。4.2.8企业应制定适合生产要求的个体防护制度,为从业人员配备防护用品,符合GB39800.3的规定,并教育、监督员工作业过程中应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4.3交通和消防4.3.1厂区道路及铁路运输应执行GB4387的规定。4.3.2厂区和车
9、间消防器材配备应符合GB50016的要求,并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4.3.3消防器材应定置存放,定期检查、检验。4.3.4库房内不准许混合存放各类油脂、油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库房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4.3.5主控室、电气间、电缆沟、可燃介质的液压站等易发生火灾的建构筑物,应设自动火灾报警装置、消防专柜与消防通道,并设置警示标志。4.4危险源管理4.4.1企业应按GB18218要求进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管理。4.4.2针对生产过程中每个危险源(点)的设备、环境、人的行为和安全管理等诸因素,实行分级管理,确保生产经营工作顺利进行和职工的安全、健康。4.4.3将各级危险源(点)分解到
10、各相关生产、技术、设备、安全、班组(岗位),明确责任人,填写“危险源(点)管理责任分解表”,以明确具体的语言列明表中内容及要求,以利于责任人员对危险源(点)的状态进行正确判断,进行有效控制。4.4.4危险源(点)潜在危险性增加或减少时,应按照“危险源(点)等级划分和确认”程序办理升降级,同时更换相应等级标志牌。4.4.5由于工艺改变,新增作业设备的岗位或设备腐蚀、磨损、环境变迁而产生的新的危险源(点)或消除时,均应按照“危险源(点)的辩识和等级划分与确认”程序办理增加或减少,并同时增加或摘除标志牌。5铺冶炼设备设施安全要求5.1.1 企业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竣工。5.
11、1.2 企业应对建设项目生产设施和安全设施进行调试、试车及生产运行,确保建设项目中的安全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时进行调试、考核和评价,并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需政府部门审批和验收的,应报请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和验收,并编制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5.1.3 企业应对生产设施进行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安全设施管理台帐和档案,其内容应包括安全设施的主要性能参数、投用时间和地点、历次检修记录、检测记录和设备更新情况等。5.1.4 企业安全设施配备应符合:a)易燃、易爆、有毒区域应设置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报警信号应传输至控制室或操作室;b)可燃液体罐区应设置防火堤,酸、碱等危险品罐区应设置围堤;c
12、)输送易燃物料的设备、管道应采取防静电措施;d)机械设备的防护设施应符合GB/T8196的规定;e)在工艺装置上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应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或光报警装置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f)冶金炉窑的设计、砌筑施工应参照GB50211和GB50309的规定。5.1.5 安全设施维护和检查应由专人负责,建立完善专门的安全检查和运行维护台帐。5.1.6 企业应对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5.1.7 安全设施应编入设备检维修计划,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并做好维护和检修记录。5.1.8 强检(定检)设施应按要求定期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5.1.9 属于监视和测量装置的安
13、全设施,应进行各种项目的检测,以达到安全检测的目的。5.1.10 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和闲置不用,为满足作业需要,需临时拆除现有安全设施时,拆除后要及时增设符合现场情况的临时性安全设施。现场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恢复安全设施。5.2设备设施安全技术规范5.2.1总体要求5.2.1.1设备设施选型应符合项目设计方案,优先选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促进设备更新的技术升级,不得选用国家、行业淘汰、禁止使用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5.2.1.2主要设备设施应制定安全操作、技术、维护保养和检修规程。5.2.1.3生产现场的机械、电气设备、坑、井、沟、池、轮、轴、梯、台等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安
14、全通道,排水沟畅通。5.2.1.4机械电气设备应做好电气保护接地,移动电气设备应安装漏电保护器或保护接地。5.2,1.5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的设备应满足GB3836、GB50058规定,设自动检测报警和防灭火装置。易燃易爆场所的设备设施应有良好的接地,管道连接处应有跨接线连接。5.2.1.6不同介质的管线,应按照GB7231的规定涂上不同的颜色,并注明介质名称和流向。5.2,1.7产生粉尘、烟的设备和输送装置均应设置密闭罩壳。5.2.1.8生产场所应合理布置消防设施,消防建设应满足GB50016的要求,灭火器的配置应符合GB50140的规定。重点防火部位必须通过消防设计审查及消防部门竣工验收
15、。5.2.2主要设备设施5.2.2.1冶金炉窑5.2.2.1.1应有炉温、风压、水压、料位等控制措施,以及参数指标实时值的检测装置。5.2.2.1.2水冷却循环系统必须设置流量、温度检测报警装置。5.2.2.1.3炉顶进料装置、扒渣口、放睇口、工作门口和放睇统等区域应安装集烟、集尘装置和除尘系统。高温熔体操作区域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5.2.2.1.4附属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和压力容器的安全防护装置、信号装置、报警装置、安全联锁装置、限位装置等必须齐全、有效。5.2.2.1.5冶金炉窑砌筑应建立砌筑操作安全作业规程。5.2.2.2大型运转设备5.2.2.2.1圆盘制粒机、鼓风机、锅炉引(通)风机、皮带运输机、铸锭机等大型运转设备应制定安全作业和维护规程,并执行。5.2.2.2.2设备运转、移动部位应采取安全防护。5.2.2.2.3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停机检修,启动设备时禁止超负荷启动。5.2.2.2.4运转设备现场应设置急停开关。5.2.2.3余热锅炉5.2.2.3.1余热锅炉的安装、使用应符合GB/T28056的规定。5.2.2.3.2锅炉用水应符合GB/T1576的规定。5.2.2.4压力容器5.2.2.4.1压力容器应符合TSG21-2016的规定。5.2.2.4.2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