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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铁西区兴顺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规范全街生产安全事故综合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处置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订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关于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和沈阳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1.3 危险性分析铁西区兴顺辖区全年气温在-29C
2、-36C之间,平均气温8.3,全年降水量500毫米,全年无霜期183天。受季风影响,降水集中,温差较大,四季分明。年均风速17-2.8ms;常年平均无霜期为220天。兴顺辖区小微企业众多,易发生触电、特种设备、机械伤害等生产安全事故。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特别是重大危险源运行过程中,一旦发生火灾、爆炸、泄露等情况,易造成群死群伤事故。辖区外委施工现场较多,易发生高处坠落、电击等情况,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人员聚集场所、大型活动比较多,一旦发生踩踏等事故,将带来严重的后果。1.4 事故分级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分为四级:I级(
3、特别重大)、级(重大)、In级(较大)、IV级(一般)。I级(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级(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In级(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IV级(一般事故):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在街道、企业某一区域内(如车间),事态比较简单,仅对企业厂区或某一街道内较小范围的生产设备、人身安全造成危害和威胁,已经或
4、可能造成1-2人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IOOO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只需要事发企业或街道调度企业和街道内部有关人员就能够处置,没有扩散到街道、企业内其它区域的生产安全事故”。1.5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下列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1)本预案适用于IV级(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2)需要沈阳市铁西区兴顺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街道安委会)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综合。(3)街道认为有必要响应的生产安全事故综合。1.6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首要任务。贯彻落实“安全第一
5、,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2)统一领导,属地为主。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和运行机制。(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1.7 预案体系本预案是沈阳市铁西区生产安全
6、事故应急预案的下级预案,是沈阳市铁西区兴顺街道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框架内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专项预案。是各社区及相关企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依据之一。2 .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2.1 组织体系街道安委会是兴顺街道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街道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是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综合指挥机构。街道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各自职责,承担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的工作。2.2 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机构街道成立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为总指挥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为街道相关科室、各责任社区以及消防救援大队兴顺中队、兴顺派出所、保工派出所。
7、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安全保卫组、灾害救援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具体承担事故救援和处置各项工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街道办事处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主管领导兼任。2.3 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1)组织指挥和协调各方面力量处理安全生产事故,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统一指挥对安全生产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1)负责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2)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活、生产秩序的工作。(3)建立重特大事故的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地发布信息。根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的需要,应急救
8、援指挥部有权紧急调集各单位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可对事故发生地及周边地区人员进行疏散或隔离,并依法对事故区域实行封锁。(一)各专业组主要职责综合协调组:由街道安全办公室牵头组成,承担安全生产事故组织协调,通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报告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展情况,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的指示和批示,组织召开事故应急救援现场会议。安全保卫组:由交警四大队、兴顺派出所、保工派出所负责,组织警力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道路进行警戒、控制和治安管理,确定应急状态下群众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
9、、范围、路线、程序。医疗救护组:由社区卫生院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和专家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后勤保障组:由街道办事处党政办、社区建设指导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人员、物资、通信交通等运输保障和物资保障工作。新闻报道组:由街道办事处党政办牵头,组织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信息发布工作。事故调查组:由街道应急管理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取证,配合上级调查组开展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善后处理组:由街道办事处党政办、社区建设指导办、社会治理办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妥善处理好伤亡人员的各项善后工作。3 .预警3.1 预警级别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
10、急程度和发展态势,预警级别分为IV级、In级、II级、I级预警,IV级(一般)、III级(较大)、II级(重大)、I级(特别重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标示,采用不同预防对策。预警级别按照沈阳市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划分标准执行。生产安全事故即将发生或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应急指挥部对生产安全事故征兆信息进行研判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预测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以及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级别。3.2 信息研判对生产安全活其他方面的突发事件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综合可能引发事故的重要信息应及时获取,并进行研判评估。3. 3预警信息发布经过研判,对于需
11、要预警的生产安全事故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按照区政府规定的职责和程序,发布相应的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内容包括:发布机关、发布时间、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类别、开始时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地点、可能影响的范围、预警级别、注意事项、事态发展预判、采取措施、应急电话等。4. 4预警响应措施1、各社区、企业和街道相关科室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积极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工作,坚决防止各类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2、各社区、生产经营单位、街道相关科室应当根据本预案,结合各自实际,及时制订完善本辖区、本行业和本单位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明确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职责,并根据重特大事
12、故的变化和演练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及时报上级备案。3、根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建立完善应急信息网络,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各自职责落实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救援物品等物资储备,并建立必要的应急救援队伍。4、电话报警和先期抢险(1)迅速拨打火警119或公安I1O报警并发出警报信号,同时立即如实报告街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或行业主管部门;(2)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组织自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3)严格保护事故现场;(4)配合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事故现场情况、对周边环境可造成的影响和事故可能发生的后果等有关信息;(5)提供相应的救援装备和救
13、援力量。3 .5预警信息的调整和解除当预测到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级别会增大,应立即报告区应急指挥部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当危险情况已经解除时,参照预警发布程序,发布解除预警信息,预警结束。4 .处置方案与事故信息报告4.1 信息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展自救和互救工作,同时应当立即报告110、119公安指挥中心和120急救中心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要立即报告所在地社区、街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上级主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行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接到报告后要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区应急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区应急局)接到报告后要立即报告区
14、政府办公室和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情况紧急时可越级上报。4.2 报告内容事故报告包括的内容: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类型、伤亡人数;事故初期采取救援处置的措施及有关情况等。应急处置过程中,及时续报有关情况。4.3 报告方式事故信息报告可采取口头报告、电话报告、网络报告、书面报告等方式,应核实报告人身份,做好信息记录。4.4 处置方案4.4.1、 应急救援处理要求(1)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现场人员应当积极采取有效的抢救措施,进行全方位的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理。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当事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15、2)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指挥部总指挥或总指挥指定负责人批准后实施。(3)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街道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现场指挥人员和救援人员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控制措施。4.4.2、 4.2.各类性质事故应急救援处理办法(一)道路交通事故:(1)建立完善的交通事故处置机制。与医疗急救、消防救援等部门等组成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2)人行道路发生水毁、塌陷、滑坡等造成的险情,在采取有效措施疏导车辆安全通行的同时,立即通知公路或市政部门加快抢修,确保安全。(二)火灾事故:(1)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及街道办事处应急管理办有关人员,应与消防救援人员以最快速度赶赴火灾地点,根据不同类型火灾,由火场指挥部统一指挥,正确选择扑救路线,控制火势蔓延,防止事故扩大。(2)组织人员从安全通道疏散群众和贵重物资。有爆炸和有毒气体泄漏的场所,应及时疏散周边人员。(3)配合医疗救护、公安、交警等部门,做好伤员救助、现场保卫、交通疏导等工作,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三)建筑工程事故:(1)事故发生后,街道办事处应急管理办应组织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抢险工作。(2)制定抢险措施,调集抢险队伍和施工机械,搜寻遇难和幸存人员。协助医疗救护人员做好受伤人员的抢救工作。(四)民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