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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贵州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一、总则第一条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科技部关于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40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12023)2号)和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黔党办发(2023)8号)等文件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和科技体制改革的要求,为改革完善自然科学研究专业技术人员评价机制,促进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生产力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件。第二条坚
2、持以科学人才观为指导,树立“以用为本”理念,不唯学历、不唯资历、不唯论文、不唯奖项,坚持标准,注重实践,突出业绩。第三条任职资格名称和级别: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分别为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第四条本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与推广(含科技成果转化)以及科技咨询与科技管理服务的专业技术工作人员。二、基本条件第五条基本要求(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并完成本职工作,作
3、风端正。(三)符合当年国家和贵州省对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第六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限制申报:(一)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严重违规违纪的、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或学术不端行为的,从认定之日起延期3年申报。(二)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纪律处分的,自处分之日起,分别在1年、1年6个月、3年、4年、5年内不得申报;受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的,分别在1年、2年、4年内不得申报。三、研究实习员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第七条申报研究实习员任职资格,其学历(学位)、资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获得硕士学位。(二)获得大学本科学历,
4、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三)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第八条评审条件(一)基本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初步了解本领域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二)具备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应用、开发与推广、科技咨询与科技管理服务等工作的能力,能够胜任基础性工作。(三)独立撰写本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篇,字数不低于3000字。四、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第九条申报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其学历(学位)、资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获得博士学位。(二)获得硕士学位,取得研究实习员职称后,从事研究工作满2年。(三)取得研究实习员职称后,从事研究工作满4年。第十条专业能力(一)从事基础研
5、究人员1 .系统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必要的研究方法或实验技术,了解本学科领域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聚焦本专业领域开展研究。2 .参与选定科研项目和制定研究方案,能够独立撰写研究报告或发表研究论文,取得具有科学意义或实用价值的研究成果。3 .能够指导初级研究人员开展工作并取得一定业绩。(二)从事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与推广人员1 .系统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必要的研究方法或实验技术,了解本学科领域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聚焦本专业领域开展研究。2 .参与研究课题、科技成果转化或技术推广项目,为解决实际应用中的问题提供理论依据或技术支持,获得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或在野
6、外科学工作中获得有意义的科学积累。3 .能够指导初级研究人员开展工作并取得一定业绩。(三)从事科技咨询与科技管理服务人员1 .系统掌握本专业领域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具备必要的战略和政策研究能力、决策咨询服务水平。2 .参与承担科技咨询与管理服务相关科研项目,在科技咨询、战略政策研究方面取得一定的学术成果,产生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3 .能够指导初级研究人员开展工作并取得一定业绩。第十一条业绩成果(一)从事基础研究人员任现职以来,须同时具备1-3、4-7中各一项:1 .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2 .参加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2项。3 .主持完成市(厅
7、)级以上科研项目或横向科研项目2项。4 .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入选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的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5 .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1件。6 .参加编写公开出版的科技专著,个人完成2万字以上。7 .获得省级科技奖励。(二)从事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与推广人员任现职以来,须同时具备1-5、6-11中各一项:1 .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2 .参加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2项。3 .主持完成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或横向科研项目2项。4 .县及县以下申报人员参加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完成市(厅)级以上科研项
8、目1项;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完成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2项;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完成横向科研项目2项。5 .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专业论文1篇。6 .获得省级科技奖励。7 .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1件。8 .作为主要起草人参与制定已颁布实施的地方技术标准1项。9 .作为主要参与者参加选育的主要农作物新品种通过省级以上审定1个;或非主要农作物通过登记品种1个、并进行推广应用1万亩以上;或推广应用1个以上高效农业品种或技术累计达1万亩以上。10 .作为参与者获新药临床试验批件1项或新药证书1件,或植物新品种权1项。11 .作为主要参与者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及推广工作,利用科
9、技成果在实际转化应用中累计为单位取得收入不少于300万元,由单位财务或转化部门出具银行流水单、税务税单、技术服务合同等证明材料。(三)从事科技咨询与科技管理服务人员任现职以来,须同时具备1-6、7-9中各一项:1 .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2 .参加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2项。3 .主持完成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或横向科研项目2项。4 .县及县以下申报人员参加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完成市(州)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完成市(州)级以上科研项目2项;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完成横向科研项目2项。5 .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专业论文1篇。6
10、.获得省级科技奖励。7 .作为第一作者撰写与从事专业相关,具有一定水平的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咨询报告、规划方案等1篇,并被县(区)级以上单位(部门)采纳。8 .参与制定已颁布实施的地方技术标准1项。9 .县及县以下申报人员结合当地产业发展,编制实用技术手册或培训教材1本,并在本地应用,取得较好成效,由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出具证明材料。第十二条破格条件对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资历,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由2名以上同行专家(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推荐破格申报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破格申报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者,除具备正常晋升所需评审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二:1作为第一
11、作者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学术论文3篇,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入选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的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2,参加编写公开出版的科技著作,个人完成3万字以上。3 .省级科技奖励二等奖以上获得者,或三等奖1项(排名前3)o4 .获国家授权并实施的发明专利2项。5 .参加制定并颁布实施的地方技术标准2项。6 .参加选育的新品种通过国家审定或登记或认定1个;或省级审定、登记或认定2个;或推广应用2个以上高效农业品种或技术累计达2万亩以上,经县(区)级以上主管部门验收。7 .作为参与者获得新药临床试验批件2项,或新药证书1项。8 .作为主要参与者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工作,较好解决了实际应用中技术问题,
12、实现技术成果转化,产生利润500万元、税收50万元以上,由单位财务或转化部门出具银行流水单、税务税单、技术服务合同等证明材料。9 .作为科技特派员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重点战略领域服务满两年,作出积极贡献,取得较好效益,获一次市(州)级以上通报表扬(表彰)。10 .县及县以下申报人员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专业论文2篇;或结合当地产业发展,编制实用技术手册或培训教材2本,并在本地应用,取得较好成效,由当地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出具证明材料。五、副研究员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第十三条申报副研究员任职资格,其学历(学位)、资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博士后期满合格人员。(二)获得博士学位,
13、取得助理研究员职称后,从事研究工作满2年。(三)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助理研究员职称后,从事研究工作满3年。(四)取得助理研究员职称后,从事研究工作满5年。第十四条专业能力(一)从事基础研究人员1.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丰富的研究工作积累,能够创造性开展研究工作,是本学科领域的学术骨干。2,能够提出有较大学术影响和应用价值的研究项目,提出有效的研究途径,制定可行的研究方案,解决科研工作中有重要意义的理论问题;或能够撰写较高水平的研究报告或发表较高学术价值的研究论文。3.具有指导、培养中初级研究人员或研究生的能力。(二)从事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与推广人员1 .具有本专业领域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丰富的研究工
14、作积累,熟练运用国内外先进的科研、开发或成果推广方法,是本专业领域的学术骨干。2 .作为技术骨干能够取得具有较高实用价值或较大社会和经济效益的科技成果、关键技术成果、技术推广成效等;或作为主要发明人能够取得实用新型或发明专利;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撰写省级(行业)以上技术标准,并颁布实施。3 .具有指导、培养中初级研究人员或研究生的能力并取得较好的业绩。(三)从事科技咨询与科技管理服务人员1 .具有本专业领域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丰富的研究工作积累,具备较强的战略和政策研究能力、决策咨询服务水平,是本专业领域的学术骨干。2 .在科技咨询和战略政策研究方面取得具有较大影响的学术成果,能够撰写较高水平的咨询
15、报告,产生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3 .具有指导、培养中初级研究人员或研究生的能力。第十五条业绩成果(一)从事基础研究人员任现职以来,同时具备1-3、4-6中各一项:1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2 .主持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3 .参加完成省(部)级以上重大专项1项,或作为重大专项其中1项子课题的负责人;或参加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作为任务(二级课题)的负责人。4 .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被SC1收录1篇,或被E1收录2篇;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入选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的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5 .独著公开出版科技专著1部;或参加编写科技著作15万字以上,其中个人完成10万字以上。6 .获省级以上科技奖励一等奖,或二等奖1项(排名前5),或三等奖2项(排名前3)。(二)从事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与推广人员任现职以来,同时具备1-7及8-14中各一项:1 .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2 .主持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3 .参加完成省(部)级以上重大专项1项,或作为重大专项其中1项子课题的负责人;或参加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作为任务(二级课题)的负责人。4 .县及县以下申报人员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完成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2项;或参加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