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快速发展政策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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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安市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快速发展政策实施细则为深入贯彻落实西安市加强文化建设促进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3年)(市办字(2023)1号)和西安市关于有效应对疫情促进经济平稳发展若干措施(暂行),加快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特制定本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快速发展政策的实施,遵循“公开透明、分工负责、规范高效”原则,由西安市加强文化建设促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管理、跟踪问效,切实发挥支持政策的激励引导作用。第二条由西安市加强文化建设促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各牵头部门分别受理支持政策申报,共同负责做好资金管理办法制定、申报指南编制
2、、项目征集审核-、资金计划下达等分管政策的落实工作。市财政局根据资金计划负责拨付资金,并实施监管。第二章申报和审批第三条申请享受西安市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快速发展政策的企业、项目主体等,应具备以下基木条件:(一)注期地、纳税地均在西安市的独立法人企业及项目实施主体。(二)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三)未列入失信黑名单。第四条各项政策的牵头部门负责将分管支持政策细化到申报指南中,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第五条每年年初开始,各项政策按照申报指南规定时间集中受理,同时启动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市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其他项目申报。第六条申报和审批流程(一)申报。申报单位根据各牵头部门下发的申报指南,申请享受相关支持
3、政策。文化产业项目向市委宣传部和西安市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系统O进行申报;旅游类项目登陆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门户网站(),在“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快速发展支持政策申报平台”,填写西安市文化旅游业发展支持政策申请表(见附件3),按照申报指南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二)审查。各项政策牵头部门负责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发改委、市社会信用中心、市税务局等相关部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主体的资质审查。(三)评审。各政策牵头部口通过部门审核、专家评审、专业机构评估、现场核查等方式确定申报项目资金安排意见,并按规定进行公示。第七条资金拨付。通过公示后,市级各政策牵头部门按照西安
4、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暂行规定西安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程序提出拨款申请,符合拨款条件的由市财政局拨付至项目所在区县、开发区和市级部门,再由各区县、开发区及有关市级部门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资金兑付情况由各政策牵头部门报西安市加强文化建设促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第八条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快速发展支持政策奖补资金实行最高限额原则,同一事项符合多项支持政策的,按最高一项执行。同一企业当年获得的财政奖补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该企业缴纳税收的市级留成部分。第三章绩效评价和监督管理第九条绩效评价。由各政策牵头部门会同市财政局对本专项年度支持资金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对落实不力的单位,西安市加强文
5、化建设促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第十条监督管理。由各政策牵头部门对支持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发现问题按相关制度及时处理。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实施细则具体分为西安市加强文化建设促进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政策实施细则及申报要求和西安市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快速发展政策实施细则及申报要求(见附件1、2)。第十二条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行,西安市加强支化建设促进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政策实施细则及申报要求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西安市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快速发展政策实施细则及申报要求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第十三条本实施细则由西安市加强文化
6、建设促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附件:1西安市加强文化建设促进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政策实施细则及申报要求2 .西安市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快速发展政策实施细则及申报要求3 .西安市文化旅游业发展支持政策申请表西安市加强文化建设促迎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政策实施细则及申报要求一、对荣获“五个一工程”奖、文华奖、茅盾文学奖等各类国家级奖项的文艺精品,以市委、市政府名义隆重表彰,对获得省级以上各类奖项的按规定标准给予0.5-200万元的奖励。对创立国家标准、创新知识产权的精品旅游演艺,按照投入收益情况,给予100万元以上的奖补。(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市文化
7、旅游局、市财政局)本条款属于资金奖补类政策,按照西安市优秀文艺创作成杲奖励办法西安市重大文艺精品项目扶持办法执行。1 .申报对象:从事文艺创作生产活动的单位、旅游演艺单位。2 .申报条件:获得省级以上认证的文艺奖项创作单位(获奖个人通过所在单位或社会团体申报);创立国家标准、拥有知识产权、开展常态化演出的旅游演艺创作演出单位。二、总投资达到3亿元以上、年度投资额达到项目总投资30%以上的文化旅游项目,优先遴选纳入市级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提供服务保障。(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旅游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本条款属于项目类政策,参照西安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1申报对象:重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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