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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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六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本章考情分析本章作为非重点章节,在历年考试中分数为3分左右,题型主要为单选题、多选题,有时会在综合题中涉及。本章内容结构第一节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二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第三节烟叶税法【变化】明确了烟叶税的计税依据。第一节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知识点】纳税义务人及税率【考情分析】重要考点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经营活动,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城建税特点:(1)税款专款专用;(2)属于一种附加税,本身没有特定的课税对象,其征管方法也完全比照主税的有关规定办理;(3)根据城镇规模设计不同的比例税率。一、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义务
2、人。即只要缴纳了“两税”就必须缴纳城建税。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附加费。二、税率(需记忆)城建税采用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共分三档:档次纳税人所在地税率1市区7%2县城、镇5%3不在市、县城、镇(如开采海洋石油资源)1%特殊情况:1受托方代扣代缴“两税”的纳税人,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计算代扣代缴的城建税。2.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按经营地税率。【知识点】计税依据及税额计算【考情分析】重要考点一、计税依据:实纳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之和。具体要求明确:1 .“两税”被查补和被处以罚款时,也要对其未缴的城建税进行补税和罚款。2 .“两税”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3、,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3 .“两税”得到减征或免征优惠,城建税也要同时减免征。(城建税原则上不单独减免。)4 .城建税进口不征,出口不退。5 .经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率征收。6 .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二、应纳税额的计算7 纳税额=(实纳增值税税额+实纳消费税税额)X适用税率【考题单选题】(2019年)位于某镇的甲企业2019年7月缴纳增值税50万元,其中含进口环节增值税10万元;缴纳消费税3
4、0万元,其中含进口环节消费税10万元。甲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A. 1万元B. 2万元C. 3万元D. 4万元【答案】C【解析】进口货物不缴城建税,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50-1030-10)5%=3(万元)。【知识点】税收优惠及征收管理【考情分析】一般考点一、税收优惠:1 .随“两税”的减免而减免;“两税”因减免税退库的,城建税也可同时退库。2 .对“两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两税”附征的城建税和附加费,一律不予退(返)还。3 .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4 .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处理(前面讲)。二、征收管理与“两
5、税”一致,特别之处:1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两税”的单位和个人,同时也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其城建税的纳税地点和税率按代扣代收地。2 .对流动经营,在经营地按适用税率缴纳。3 .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时:(1)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预缴附加税费=预缴增值税X预缴地城建税税率(2)增值税的纳税人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时实缴附加税费=实纳增值税X机构所在地税率4 .跨省开采的油田:(1)下属生产单位:在油井所在地缴纳增值税。(2)核算单位:计算各油井应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随同增值税一并汇拨油井所在地,由油井在所在地缴纳增值税的同时
6、,一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考题多选题】(2017年)下列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地点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纳税人应在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纳税地缴纳B.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的,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C.跨省开采的油田,下属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一个省内的,在核算单位所在地纳税D.无固定纳税地点的流动经营者应随同增值税和消费税在经营地缴纳【答案】ABD【解析】选项C,跨省开采的油田,下属单位与核算单位不在一个省内的,在油井所在地缴纳增值税、城建税。第二节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知识点】征收比例及计算【考情分析】一般考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缴纳人、计算依据、相关管理,与城建税一致。第二节教育费
7、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应纳教育费附加=实纳增值税、消费税X3%应纳地方教育附加=实纳增值税、消费税X2%【提示】小规模纳税人按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免征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一般纳税人按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知识点】纳税人和征税范围【考情分析】一般考点烟叶税是以纳税人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纳税人:在我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征税范围:晾晒烟叶、烤烟叶。收购烟叶单位税额计算烟叶税应纳烟叶税税额=收购烟叶实际支付价款X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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