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档案管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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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院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安徽省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实施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的学院档案,是指学院从事招生、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学生、学院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载体的历史记录。第三条档案工作是学院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学院应当加强管理,将之纳入学院整体发展规划,纳入相关管理制度。第四条学院档案工作接受安徽省教育厅领导,同时接受省、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与检查。第五条学院档案工作由院长领导,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
2、针政策,批准学院档案工作规章制度;(二)将档案工作纳入学院整体发展规划,促进档案信息化建设与学院其他工作同步发展;(三)建立健全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学院档案机构,落实人员编制、档案库房、发展档案事业所需设备以及经费;(四)研究决定学院档案工作中的重要奖惩和其他重大问题。分管档案工作的院领导协助院长负责档案工作。第二章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第六条学院设立综合档案室。综合档案室隶属于学院办公室,其建制按学院规模确定。学院成立由院长为主任委员、分管院领导和相关院领导为副主任委员、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学院档案工作委员会,作为全院档案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咨议机构。第七条学院档案机构是保存和提供利用学院档案
3、的专门机构,应当具备符合要求的档案库房和管理设施。具体标准按照档案馆建设标准(建标103-2008)和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25-2000)执行。第八条综合档案室的基本任务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综合规划学院档案工作;(二)拟订学院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负责贯彻落实;(S)负责接收(征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学院的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四)编制检索工具,编研、出版档案史料,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五)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六)开展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七)开展学院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八)利用档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
4、发挥档案的文化教育功能;(九)开展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十)对学院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第九条综合档案室设主任一名。综合档案室主任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热心档案事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二)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精神;(三)年富力强,身体健康。第十条学院为综合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工作人员。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列入学院事业编制。编制人数按照原劳动人事部和国家档案局颁发的地方各级档案馆人员编制标准(试行)确定。第十一条档案工作人员应当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具备档案业务知识和相应的科学文化知识以及现代化管理技能。专职档案人员一般应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
5、及以上学历。第十二条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或者职员职级制,享受学院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同等待遇。第十三条学院对长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档案工作人员,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其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待遇以及其他有关待遇。第十四条学院对档案人员中的涉密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审查批准,根据学院的实际,参照相关标准予以补助。第十五条学院各系、部、处、室等部门,必须有一名负责人分工主管该部门的档案工作,并配备一名兼职人员,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第三章档案管理第十六条学院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工作的检查、考核与评估制度,提
6、高学院档案管理水平。档案工作与学院各项工作实行“四同步”管理,即布置、检查、总结、验收各项工作时,要同时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第十七条学院应当对纸质档案材料和电子档案材料同步归档。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是:(一)党群类:主要包括学院党委、工会、团委、民主党派等组织的各种会议文件、会议记录及纪要;各党群部门的工作计划、总结;上级机关与学院关于党群管理的文件材料。(二)行政类:主要包括学院行政工作的各种会议文件、会议纪录及纪要;上级机关与学院关于人事管理、行政管理的材料。(三)学生类:主要包括学院培养的学历教育学生的高中档案、入学登记表、体检表、学籍档案、奖惩记录、党团组织档案、毕业生登记表
7、等。(四)教学类:主要包括反映教学管理、教学实践和教学研究等活动的文件材料。按原国家教委、国家档案局发布的高等学校教学文件材料归档范围(87)教办字0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五)科研类:按原国家科委、国家档案局发布的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87)6号)及科学技术研究课题档案管理规范(DA/T2-1992)执行。(六)基本建设类:按国家档案局、原国家计委发布的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88)4号)及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执行。(七)仪器设备类:主要包括各种国产和国外引进的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价值在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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