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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时代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办好特殊教育”要求,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主要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特殊教育规律,以适宜融合为目标,按照拓展学段服务、推进融合教育、提升支撑能力的基本思路,加快健全特殊教育体系,不断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到2025年,高质量的特殊教育体系初步建立。二、重点任务(-)普及程度显著提高。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
2、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青少年入学机会明显增加。(二)教育质量全面提升。课程教学改革不断深化,教育模式更加多样,融合教育全面推进,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进一步深度融合。()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继续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实行高中阶段免费教育,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优先获得资助,逐步提高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水平。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专业水平进一步提升,待遇保障进一步提高。三、工作措施(-)持续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1健全入学评估机制。县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会同残联、乡镇(街道)逐一核实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数据。发挥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作用,对适龄残疾
3、儿童少年入学需求进行评估,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教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为补充,“一人一案”适宜安置每一名残疾儿童。(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各县、区人民政府)2 .做好随班就读工作。压实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接收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学校随班就读工作长效机制,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应随尽随、就近就便优先入学。学校要安排专人作为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学业导师,负责联络协调评估、教育、康复、转衔等工作。要为随班就读学生制订个别化教育教学方案,关注开发潜能、补偿缺陷,探索推进随班就读的有效经验。(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各县、区人民政府)3 .完善送教上门服
4、务。对持有残疾人证,经县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鉴定,确实不能到普通学校或者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具有一定接受教育能力的重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采取送教进社区、进儿童福利机构、进家庭的方式实施教育。要进一步规范送教形式和内容,加强服务管理,提高送教质量。能够入校就读的残疾儿童不纳入送教上门范围。(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残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4 .规范儿童福利机构教育。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在当地儿s.里福利机构设立特教班,支持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社会福利机构向残疾儿童青少年提供特殊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保障儿童福利机构内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接
5、受中小学教育。(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二)大力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5 .加快发展学前特殊教育。应采取措施,逐步提高残疾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的比例。鼓励普通幼儿园创造条件、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幼儿。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普遍增设学前部或附设幼儿园,鼓励设置专门招收残疾儿童的特殊教育幼儿园(班),为残疾儿童提供适宜的保育、教育、康复、干预服务。到2025年,全市至少有1所幼儿园开展融合教育。(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各县、区人民政府)6 .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支持普通中等
6、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推动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增设职教班,鼓励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增设特教班。对家庭经济困难和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残疾学生免除高中阶段学杂费。(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残联各县、区人民政府)(三)加强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7 .探索融合教育模式。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结对帮扶共建、集团化融合办学,创设融合教育环境。推行残疾儿童可在特殊教育学校接受教育康复、部分课程到普通学校(园)随班学习(活动)的融合模式,探索适应残疾儿童和普通儿童共同成长的融合教育模式,为孤独症儿童更好融入普通学校学习生活提供支持。认真落实义务教育阶段
7、融合教育教学指南、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和课程标准。积极开展融合教育示范学校创建。(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残联各县、区人民政府)(四)推动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8 .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和职业教育学校融合办学。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开设适应残疾学生学习特点和市场需求的专业,积极探索设置面向智力残疾、多重残疾和孤独症等残疾学生的专业。鼓励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教育学校与本地儿童福利机构共建共享实训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同步促进残疾人的康复与职业技能提升。(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各县、区人民政府)9 .提升特殊职业教育实效。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创建现代种植、养殖、旅游工艺品设计制作
8、等实践基地,开设职业教育、劳动教育课程。开展面向残疾学生的“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将证书培训内容有机融入专业培养方案。支持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开展残疾学生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残联各县、区人民政府)(五)促进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融合10 .推动特殊教育与医疗康复深度融合。各部门协同,推进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康复机构与学校合作,推动残疾儿童青少年相关数据互通共享,提高残疾学生评估鉴定、入学安置、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优先为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科学提供辅助器具适配及服务。
9、特殊教育学校要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服务,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关注特殊教育教师心理健康,加强对残疾学生的心理辅导。(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残联各县、区人民政府)11 .推动特殊教育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积极推进特殊教育智慧校园、智慧课堂建设,提高残疾学生借助现代技术手段进行沟通交流、学习生活的技能。(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残联各县、区人民政府)(六)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12 .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鼓励20万人口以上的临翔区、云县、凤庆县、永德县、耿马自治县办好一所达到标准化办学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建成从幼儿园到高中全学段衔接的十五年一
10、贯制特殊教育学校。20万人口以下的镇康县、双江自治县、沧源自治县要根据残疾学生规模、类型、分布等情况,因地制宜配置特殊教育资源,鼓励在九年一贯制学校或寄宿制学校设立特教班。残疾儿童较多、且现有特殊教育学校学位不足的,可根据需要改扩建或新建特殊教育学校。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宿舍和食堂建设,为上学路途较远的学生提供食宿服务。(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残联各县、区人民政府)13 .加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教室)建设。依托现有特殊教育资源加快建设市、县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鼓励依托设在乡镇(街道)的小学和初中因地制宜建设校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逐步实现各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特殊教
11、育资源中心要逐步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资源中心在区域内特殊教育研究、指导、服务、培训、资源开发、质量管理等方面专业支持作用。招收5人以上残疾学生的普通学校应设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并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设施设备和资源教师;不足5人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划特殊教育资源教室的布局,辐射片区所有随班就读学生,实现共享发展。(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残联各县、区人民政府)(七)巩固完善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机制14 .做好特殊教育经费保障。中央和省级特殊教育补助资金重点支持困难地区和薄弱环节。县级人民政府可根据需要设立专项补助资金,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支持配备满足残疾学生需求的教育教学、康
12、复训练等仪器设备和图书,加强无障碍设施设备建设配备。进一步优化完善残疾学生学习用品、干预训练及送教上门教师交通费补助等政策。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和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优先获得救助、资助。到2025年,将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每生每年7000元以上。落实学前、高中阶段生均拨款政策继续向特殊教育倾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各县、区人民政府)15 .积极整合社会资源。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特殊教育学校,强化民办特殊教育规范管理,确保特殊教育公益属性。动员社会各界扶残助学,提供志愿服务。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民个人捐
13、资助学。(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各县、区人民政府)(八)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16 .强化教师继续教育。持续组织开展特殊教育学校、儿童福利机构和随班就读学校、送教上门学校的校长、教师培训,每年培训学时不得低于72学时/人。支持在职在编教师进行特殊教育专业学历提升、取得康复专业资质。依托“国培计划”和各类教师培训项目,将特殊教育通识和融合教育内容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必修内容,提升所有普通学校教师的特殊教育专业素养。加大对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的培训和推广使用。开展特殊教育教师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和优秀教育教学案例遴选,推进校级微型课题研究。到2025年,市、县(区)教研机构至少
14、配备1名特殊教育教研员。(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各县、区人民政府)17 .保障特殊教育教师待遇。落实特殊教育教师津贴标准,配齐配足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教师。普通学校(幼儿园)绩效工资分配向直接承担残疾学生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倾斜。将儿童福利、残疾儿童康复等机构中依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教师,纳入教师培训、职称评聘、表彰奖励范围,并按照规定享受有关待遇、津贴补贴等。教师职称评聘和表彰奖励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残联各县、区人民政府)四、组织实施(-)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特殊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将特殊教育的发
15、展提升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有关部门年度任务,本着特教特办、重点扶持的原则,统筹安排资金,合理配置资源,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二)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多部门协同联动的特殊教育推进机制。教育体育部门要统筹制定特殊教育发展政策,加强日常管理和指导,组织实施好教育教学;发展改革部门要将特殊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民政部门要做好家庭困难残疾学生的救助,配合做好儿童福利机构内残疾儿童教育有关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强特殊教育经费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完善和落实特殊教育教师职称评聘、工资待遇等政策;卫生健康部门要做好残疾儿童青少年的评估鉴定、医疗与康复服务;各级残联要进一步完善残疾儿童青少年有关信息,配合做好招生入学、送教上门等工作。(三)强化督导评估。将特殊教育改革发展情况作为市、县(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和责任督学要将特殊教育纳入督导范围,开展办学质量评价。特殊教育发展提升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建立激励与问责机制,确保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