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量化评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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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量化评分办法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涉及到每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关系到学校的进步和发展。为客观、公正、科学地做好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依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事厅关于印发XX省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教人(20XX)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评分办法。本办法按分值计算,总分I1O分,由学历、入围年限、任职、教师获奖、辅导学生获奖、考试成绩、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附加分等九部分组成,具体量化评分如下:一、学历(10分)指通过全日制学习、自学考试或函授学习取得国家承认的
2、学历。硕士及以上学历得10分,本科或双大专学历得9分,大专学历得8分,本项得分不超过10分。二、入围年限(16分):指入围后每一年得1分,本项得分不超过16分。说明:入围后如有不满工作量情况,满一年则当年不计入入围年限,一学期则减半,依次累加计算。三、任职(8分)1 .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每年得1分,任职不满一年不得分。参评当年任职者另加1分;2 .担任中层(中心小学办公室成员、完小校长、教学点负责人、中心小学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及以上行政职务的每年得1分。任职不满一年不得分;3 .担任县级兼职教研员和片级教研组大组长的每年得1分,校级教研组长每年得0.5分,总分不超过5分。任职不满一年不得分。说
3、明:以上三项可累加计分,总分不超过8分。四、教师获奖(30分)教师在各级各类比赛中(含优课,县级优课算县三等奖。),获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得3、2、1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得5、4、3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得8、7、6分;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得10、9、8分;省市级交流论文分别得3、2分。说明:1获优秀奖的,如果奖项设有三等奖,则优秀奖不计分,如果不设等次的,按三等奖计算。2.同一次比赛获奖按最高奖项计分,优质课、整合课按次数计分。总分不超过30分。五、辅导学生获奖(10分)教师在辅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比赛中,获奖计分如下:(一)学生竞赛获县级一、二、三等奖每人次为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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