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docx
《学院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院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docx(5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学院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凡我校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以下简称工程竣工验收),均应遵守本管理办法。第三条*学院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的基本程序:(-)组织工程预验收,同时组织专项工程验收;(二)组织正式竣工验收;(三)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第二章预验收的组织第四条预验收是建设项目正式验收前的一个重要步骤。通过预验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按要求
2、整改,确保正式验收一次性通过。第五条监理单位收到施工单位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后,确定预验收时间和有关事宜,通知校园建设与管理处、学校使用部门、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参加预验收。第六条预验收的内容:(-)检查建设项目是否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检查建设项目实体工程质量;(三)检查建设项目建设参与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四)对建设项目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试验;(五)对预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并形成书面意见。第七条预验收整改及复检:校园建设与管理处、学校使用部门、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在监理单位的主持下,参照正式竣工验收要求,按预验收内容,经讨论后提出整改意见。整改工作由项目监理单位监督。整改
3、结束后,监理组织相关单位有关人员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由监理单位形成预验收报告,并报送校建管处。第三章专项验收的组织第八条规划、消防、人防、电梯、环境保护、卫生防疫等专项验收,按照行业有关规范和规定进行专项验收。第九条校园建设与管理处组织相关单位配合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专项验收。第四章正式竣工验收的组织第十条建设项目正式竣工验收应该在预验收合格和专项验收合格以后进行。第十一条校园建设与管理处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同时接受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竣工验收的监督。第十二条涉及的竣工验收资料需要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都必须通过校园建设与管理处向外申报。第十三条校园建设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学院 工程 建设项目 竣工 验收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