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工作规定.docx
《肇庆市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工作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肇庆市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工作规定.docx(3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肇庆市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区域评估工作规定为落实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关于印发肇庆市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规定。一、适用范围和评估内容本工作规定适用于本市各类开发区、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基地、新区和其他有条件区域(以下统称特定区域)进行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以下简称“地灾区域评估”)o地质灾害易发区以我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易发区为准。例外清单中的项目须依法依规单独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例外清单项目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操作规程的函(粤自然资函2019)2284号)执行。二、地灾区域评估
2、组织和工作目标特定区域的管理机构负责本地灾区域评估工作的具体实施,尚未成立管理机构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承担区域评估的负责单位。特定区域管理机构可以自行或者通过政府采购服务等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区域评估工作。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区域地灾评估工作的统筹协调推进,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区域地灾评估工作的监督指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制定本辖区区域地灾评估推进工作方案或计划(包括实施主体、评估范围、时间安排、资金来源和推进措施等),并于2023年8月30日前,报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三、地灾区域评估程序和步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程序分为编制评估工作大纲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肇庆市 工程 建设项目 地质灾害 危险性 区域 评估 工作 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