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回收利用收集.docx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收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生活垃圾回收利用收集.docx(2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生活垃圾回收利用收集1基本要求1.1 构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体系的地区,收集设施规模应满足服务范围内可回收物、家庭厨余垃圾、大件垃圾和家庭装修垃圾收集的需求。收集设施规模应根据服务区域人口规模、各类垃圾清运量、收集频次等综合确定。1.2 可回收物、家庭厨余垃圾收集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a)收集设施应与运输车辆的装载方式相匹配;b)收集设施应设置在住宅区居民集中活动场所或出入通道旁,收集设施位置应相对固定;C)收集设施数量、容量、间距应根据服务范围内垃圾产生量、暂存需求及收运频率等综合确定;d)收集设施应采用阻燃、耐酸碱腐蚀、具有一定韧性、承载力及耐温性材料制造;e)收集设施应及时维护或更新,设施外
2、观应整洁、标志规范、密闭性好。1.3 收集设施、收集点、收集房(间)位置应便于收运车辆安全作业,不得占用、阻塞消防通道和盲道。1.4 城市高层写字楼,商贸综合体、新建住宅小区应设置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收集点。1.5 收集点类型与布局、收集设施和收集房(间)以及收集站的建设与运行应符合GB55013的规定。2 .可回收物收集2.1 1可回收物宜按废纸类、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制品、废旧纺织品等类别收集,分类投放至相应标志的分类收集容器,也可联系回收利用人员上门收集。2.2 收集设施可回收物标志应符合GB/T19095的规定,标志内容应包括可回收物类别、可回收物标志、箱体编号、回收企业及联系方式、监
3、督部门及投诉电话等内容;2.3 可回收物宜采用“互联网+回收”模式设置可回收物网络回收平台。2.4 可回收物回收率可按附录A.1计算,可回收物有效回收率可按附录A.2计算。3 .家庭厨余垃圾收集3.1 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区域,产生者应将厨余垃圾投放至相应标志收集设施。3.2 家庭厨余垃圾收集量的确定应根据服务范围内垃圾产生量、分类收集普及率以及家庭厨余垃圾分出率确定。3.3 家庭厨余垃圾应满足“日产日清”要求,收集设施应清洗、消毒。3.4 家庭厨余垃圾投放时,应将食品包装、一次性餐具等杂物分离。3.5 家庭厨余垃圾分出率可按附录B.1计算。4 .大件垃圾和家庭装修垃圾收集4.1 收集点应根据大件垃圾和家庭装修垃圾产生量、暂存周期、收集频率、后端设施要求等因素合理确定。城市新建居住小区应设置固定收集点。4.2 大件垃圾和家庭装修垃圾收集点应设置标志标牌、地面应硬化处理,四周应有遮挡设施。4.3 大件垃圾和家庭装修垃圾可由回收企业上门回收,宜运用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移动互联网媒介实现网上预约、上门回收。4.4 大件垃圾和家庭装修垃圾中可单独分开的废塑料、废金属、废玻璃制品、废旧纺织品等物品,应分类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设施。不得将大件垃圾和家庭装修垃圾随意丢弃在路边及其他隐蔽位置。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生活 垃圾 回收 利用 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