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培训课件登记表.docx
《澄江培训课件登记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澄江培训课件登记表.docx(12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澄江县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为切实解决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非学历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法维护学生权益,坚决治理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的行为,确保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构建教育发展良好环境。根据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教基厅20183号),的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通过开展排查摸底、全面整改、督促检查,依法维护学生权益,坚决治理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的行为,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问题,确保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全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指导校外培训机构依法办学、诚信办学、规范管理,强化教育质量和安全稳定意识,维护举办者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按照“标本兼治、内外联动、堵疏结合、积极稳妥”的原则,有效解决我市校外培训机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我县教育培训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平稳发展。三、治理对象此次专项治理范围是全县所有民办教育培训机构,重点是面
3、向中小学生开展文化学科培训的机构:1 .无证无照(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且未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法开展教育培训的机构;2 .无证有照(取得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未取得办学许可证)非法开展教育培训的机构;3 .依法取得办学许可证、登记证的教育培训机构。四、治理任务和整改要求1 .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2 .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
4、。3 .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要指导其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4 .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5 .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5、6 .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7 .严肃查处培训机构偏离正确办学方向,进行提分、升学等学科培训效果的夸大宣传、虚假宣传,培训机构招生简章、招生广告未按要求进行备案,向社会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内容与备案不一致,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8 .培训机构超业务范围开展培训,擅自变更办学地点,不按规定收费退费,违规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授课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按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有关规定
6、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9 .坚决查处利用宗教场所举办的任何形式的培训班或培训机构。四、组织领导及部门工作职责建立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市级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部署推进、指导督查全县专项治理工作。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和县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县委宣传部、县政府法制办、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文广体局、卫计局、发改局、住建局、消防大队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成员单位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全县专项治理行动的组织协调,牵头制定相关政策文件、工作
7、方案,向社会公布专项治理行动举报电话和信箱,会同有关部门对专项治理行动进行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经验总结,对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查。县委宣传部负责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政策舆论宣传、发动和集中整治的宣传报道工作。县政府法制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为专项治理行动提供法律支持;加强调研,配合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共同研制加强培训机构监管的长效机制。县教育局负责做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的日常工作;负责社会培训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机构设置标准的拟定;负责整治工作的信息汇总,为合格校外培训机构颁发办学许可证。负责文化教育类社会培训机构的准入许可和年检工作;负责
8、治理与中小学校和教师有关的增加学生课外负担的不良行为并做好在职教师队伍管理工作:(1)严禁中小学校与社会培训机构各种形式的联合办学行为。(2严禁在编在职教师主办或参与举办社会培训机构。(3)严禁在编在职教师在社会培训机构有偿兼职行为(包含有偿家教卜(4)严禁学校和教师协助社会培训机构进行校内招生宣传或诱导生源行为。(5)全面排查社会培训机构文化类培训情况并进行备案登记。负责做好在校学生和家长的宣传引导工作;负责对全县未经批准擅自举办社会培训机构的,协助或联合相关部门,按民办教育促进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实施相应行政处罚;负责牵头建立白名单,公布无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建立黑名单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澄江 培训 课件 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