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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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本市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的分配与使用,提高引导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深圳市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2023年1月29日深圳市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市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的分配与使用,提高引导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市引导资金的申请、立项、验收、资金监管及绩效评价等工作。第三条市科技创新
2、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是引导资金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如下:(一)根据中央下达的引导资金预算规模,结合本市科技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编制引导资金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会同市财政主管部门报财政部、科技部备案,并抄送财政部深圳监管局;(二)负责引导资金项目全周期管理,包括项目储备、项目指南发布和审查、项目审核、项目监管、项目验收、项目监督检查等;(三)负责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包括资金审核拨付、资金结转、资金统筹调整、资金监督检查、资金同收等,并对违规使用资金的项目单位依法予以处理;(四)负责根据职责分工开展引导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包括审核绩效目标、发布绩效目标、实施绩效目标监控、开展绩效评价
3、,重点评价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情况、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以及资金使用绩效情况等。强化绩效结果运用,做好绩效信息公开,提高引导资金使用效益;(五)负责按照规定开展引导资金信息公开工作;(六)加强对专业机构、中介组织以及专家的管理,确保项目评审规范、资金安全;(七)职能范围内的其他工作事项。实施方案应当包括当年引导资金总体目标和思路、重点任务、资金安排计划、区域绩效目标等,重点任务及资金安排计划等要加强与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任务相结合。实施方案备案后不得随意调整,如需调整,应当将调整情况及原因报科技部、财政部备案,同时抄送财政部深圳监管局。第四条市财政主管部门是引导资金的共同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一)配合
4、市主管部门制定引导资金管理细则;(二)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对上级引导资金支出绩效实施财政评价;(三)职能范围内的其他工作事项。第五条项目单位是引导资金的使用单位和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如下:(一)按照本细则规定和指南申报项目,编制项目预算,并确保项目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二)按照规定要求、合同书(任务书)约定实施项目;(三)按照要求对引导资金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履行引导资金使用相关职责;(四)接受市主管部门、市财政主管部门等部门及其依法授权、委托机构的监督检查,按照要求提供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有关报表、科技报告等相关材料;(五)落实市主管部门、市财政主管部门等部
5、门按本细则规定作出的相关工作要求;(六)严格执行国家会计法律、法规制度,依法依规管理使用资金,开展全过程绩效管理,并自觉接受监督及绩效评价。第二章使用重点、支持方向和方式第六条引导资金应当用于以下重点工作:(-)落实国家科技部部署的重要工作和重点任务;(二)结合本市可持续发展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需求,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工作。第七条引导资金应当按照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用于支持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等方向。科技创新基地指的是依
6、托大学、科研院所、企业、转制科研机构设立的科技创新基地(含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创新中心以及新型研发机构等。第八条引导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偿还债务等支出;不得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以及国家规定禁止列支的其他支出。第九条引导资金采用事前直接补助或者事后补贴等方式予以支持。采用事前直接补助方式的项目,市主管部门与项目单位签订合同书(任务书),项目单位应当根据项目合同和绩效要求,开展项目研究。在签订合同书(任务书)前,项目单位应当提交项目申请书,并列明绩效指标,作为项目
7、合同书(任务书)签订、项目验收的依据。采用事后补贴方式的项目,市主管部门对项目单位已投入资金进行审计,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财政资金补助。第三章项目申报及立项第十条申请引导资金的项目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市合法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具备科研职责任务的事业单位,经市政府批准,境内市外具备法人资格的有关机构可作为项目单位;(二)诚信守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三)项目单位及单位主要负责人近5年内没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作为刑事案件嫌疑人接受调查;近3年内没有因违反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财政资金管理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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