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懒政怠政为官不为行为问责办法.docx
《2021年懒政怠政为官不为行为问责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1年懒政怠政为官不为行为问责办法.docx(9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2021年懒政怠政为官不为行为问责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单位作风建设,从严整治懒政怠政、为官不为行为,增强干部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服务意识,形成务实高效、奋发有为、开拓进取的良好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懒政怠政、为官不为”行为,主要是指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不负责任,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应当履职而不履职、不及时履职、履职不到位等贻误工作的行为。第四条问责坚持党委领导、分级负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纪在法前、抓早抓小,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严格要求、
2、失责必究的原则。第五条 对问责事项,由单位党委委托单位纪委进行调查核实,纪委向党委提出问责处理建议,党委作出问责决定。第二章问责情形第六条 应当履职而不履职,经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问责:(1 )对单位党委、行政决策部署的事项以各种理由不落实的;(2)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力,对本部门员工在论坛和公众媒体平台等发表或传播不当言论,参与非组织活动,参加非法宗教组织等没有及时制止和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3)未按要求传达上级和会议精神或对上级和布置的工作敷衍塞责,造成不良后果的;(4)在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协调办理的工作中相互推诿扯皮,主办者不主动牵头协调,协办者不积极配合,致使工作延误的;
3、(5)对需要论证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没有进行论证,或者论证存在严重错漏和瑕疵,造成不良后果的;(6)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专项检查和督查反馈的本部门(单位)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整改的;或者对违纪违规违法问题隐瞒不报、阻挠调查、包庇迁就的;(7 )在履行职责中,懈怠懒散、推诿扯皮、态度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或不按规定及承诺时限完成工作任务,效率低下,群众满意率低,集中投诉反映的;(8 )对本部门工作不规范、制度不健全、程序不严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不管不问的;或未遵照规章制度、规定程序开展工作,导致出现严重问题的;(9)未按职责要求对所负责的人和事进行管理和监督,造成重
4、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或对职责范围内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不力,导致事态恶化、造成恶劣影响的;(10 )对应当报告的事项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贻误工作的或造成后果的;(11 )有其他不履职情形的。第七条 虽履职但履职不到位,经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问责:(1 )对党政确定的重大决策、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和重要工作推进不力,没有按照时限要求完成任务的;或受到上级或单位党委、行政批评,或被媒体曝光批评的;(2)年度目标任务、公开承诺的事项、与上级签订的工作目标责任书等,无正当理由,未能保质保量如期完成的;或者由于客观原因未按规定时限完成工作任务,但未及时报相关领导同意的;(3)工作因循守旧,缺乏
5、进取精神和创新意识,经多次督导督办,仍不能完成任务,造成部门(单位)工作滞后的;(4)监管不严、查纠不力,导致部门(单位)工作人员纪律松弛,缺岗现象严重;组织观念差,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作风疲沓,难以适应岗位要求的;(5)对涉及群众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合理诉求,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导致集体上访、重复上访或者进一步激化矛盾的;(6)上级项目政策资金分配、使用不力,导致资金使用不及时、项目不落地,政策资金被收回,影响单位发展的;(7 )专项经费管理不善、使用不当、把关不严,出现严重问题的;(8)工作中未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或者限期整改不到位,导致严重后果的;或者对发生的涉及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21 年懒政怠政 为官 行为 问责 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