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部门工作目标、科级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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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度部门工作目标、科级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通知各处室:2021年即将结束,为全面掌握各部门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客观评价各部门一年的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考核部门所在科级干部。经研究,拟定于2022年1月中上旬组成联合考核组,开展2021年部门工作目标、科级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有关安排如下:一、部门工作目标考核有关安排1 .考核内容。各部门2021年度目标任务落实及完成情况。2.考核方法。被考核部门针对年初签订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开展自查,填写自查表于2022年1月9日下午17:00前将本部门自查表分口报至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考核工作小组根据部门自查赋分表,实地核查佐证材料,并在
2、其自查赋分表的基础上进行核分。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对部门考核情况进行汇总梳理并上报单位党委。二、科级干部考核有关安排1 .考核对象。全体在市委组织部备案的正、副科级干部。2 .考核内容。对干部本年度政治表现、理论学习、工作作风、工作态度、组织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全面考核。3 .考核方法步臊自查自评。干部对照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进行全面自查,书写述职述学述廉报告,一式二份交考核组,由考核组审阅后,转组宣部存档。民主测评。单位组织召开干部会议,向参会人员发放科级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对全体正、副科级干部进行集中民主评议。走访座谈:对群众反映意见较集中和民主测评中有不合格反映的考核对象,单位考核组分部门对其所在部门的负责领导和干部、群众代表进行座谈,全面了解干部群众对被考核对象的评价意见,写出综合考核意见,向单位党委汇报。党委根据以上测评考核结果,研究确定干部考核等次,并向部门进行反馈。三、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有关安排1 .考核内容。年初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 .考核方法。各部门认真自查,写出自查报告,并准备相关资料。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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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度 部门 工作 目标 干部 党风廉政建设 考核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