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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某妇幼保健院章程序言医院基本情况:某某某妇幼保健院成立于某某某年,是集妇幼保健、医疗、生殖健康、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二级乙等妇幼保健院”。医院原址位于某某某路某某号。医院占地面积某某某平方米,建筑面积某某某平方米,现有职工某某某人,设有某某某科、某某某、某某某科、某某某科、某某某科、某某某科等二十余个业务科室及相关职能科室。医院始终坚持“儿童优先、母亲安全”的原则,围绕妇女儿童健康需求,不断创新服务理念,拓展妇幼保健及临床特色业务,全方位、多层次竭诚为广大妇女、儿童服务。为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根据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医疗机构管
2、理条例和关于开展制定医院章程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举办主体:某某某卫生健康局。第二条医院名称:某某某妇幼保健院。第三条医院地址:某某某路某某某号。第四条医院性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第五条领导体制:实行支部委员会领导下的执行院长负责制,法定代表人统一由某某某总医院院长担任。第六条功能定位:负责为妇女儿童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和为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提供培训与技术指导等公共卫生服务,以及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等工作;负责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负责为县域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
3、务,包括运用适宜医疗技术和药物,开展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病人救治,重大疑难疾病接治转诊;负责相关医学科研与教学工作;承办举办单位交办的其它事项。第七条医院宗旨: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为妇女儿童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第八条医院精神: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第九条发展目标: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第二章医院外部治理体系第一节举办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第十条举办主体代表党和政府履行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维护医院的公益性。第十一条举办主体行使医院的举办权、发展权、重大事项决策权、资产收益权等。第十二条举办主体
4、审定医院章程、发展规划、重大项目、收支预算等。第十三条举办主体以公益性和运行绩效为核心对医院实施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举办主体对医院的投入等挂钩。第十四条举办主体任免(聘任)医院党政领导人员,开展年度考核和任期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与举办主体任免(聘任)的党政领导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第十五条举办主体对医院财务收支和国有资产运营情况进行监管,并监督医院实现公益性目标。第十六条举办主体为医院建立科学补偿机制提供条件,理顺医疗服务价格,落实政府投入,保障医院可持续发展。第二节医院的权利与义务第十七条医院在举办主体的指导下,履行相关职责,承担相关义务:(一)贯彻落实新时期我国卫生
5、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公益性,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推动医院各方面事业健康发展。(二)为人民群众提供医疗保健、疾病预防、健康教育等医疗和一定的公共卫生服务。(S)承担学校教育、继续医学教育等毕业后教育,促进医学人才能力和水平的提升。(四)根据规划和需求,可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或在人才、管理、服务、技术、品牌等方面建立协议合作关系。(五)与相关医疗机构组成医联体或医共体,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六)开展援疆援藏、对口帮扶、送医下乡等健康扶贫工作。(七)承担上级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第十八条医院的业务范围以某某某某某某某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
6、的业务范围和某某某卫生健康局核发的执业许可证登记内容为准。医院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一切活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不受任何机关、团体、个人侵犯或非法干涉。第十九条医院依法依规行使内部人事管理、机构设置、资源配置、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和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年度预算执行等经营管理自主权。第二十条医院接受上级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接受审计、财政、价格、医保等政府部门及举办主体的监督,保证医院日常执业行为及财务收支状况的健康运行。第二十一条医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建立健全监督评价体系,依法实行院务公开,真实、完整、及时地公布服务信息,主动接受
7、社会评价和监督。第三章医院内部治理体系第一节支部委员会第二十二条医院设立某某某某某某某妇幼保健院院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医院支委会)。医院支委会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落实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确保医院改革发展正确方向。(二)依照有关规定讨论和决定医院改革发展、财务预决算、“三重一大”、内部组织机构设置,以及涉及医务人员权益保障等的重大问题。(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领导医院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四)坚持
8、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医院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创新用人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五)做好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和宣传工作,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弘扬崇高精神,加强医德医风、精神文明和医院文化建设。(六)完善医院党组织设置和工作机制,提升组织力,增强政治功能,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抓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制度。(七)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A)全面落实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做好统战工作。(九)领导和支持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第二十三条医
9、院支委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设专职支部书记1名,主持医院支委会全面工作,医院党政领导班子其他党员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医院支委会委员数量、支委副书记职数以上级党委批复为准。支委会书记、副书记、支委委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基层党组织选举有关规定产生。任期按党内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四条医院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保障组织机构、活动场所和活动经费,党建工作经费列入医院年度经费预算。第二节医院领导班子第二十五条医院设执行院长1名。执行院长是医院运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医院支委会及上级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副院长职数按相关规定配置。副院长负责协助执行
10、院长分管相关工作。行政领导人员每个任期一般为三至五年。第二十六条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由上级党委和政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依照相关程序选拔任用。执行院长和分管医疗、科研、教学等相关业务的副院长,一般应当从医疗卫生领域选拔。院领导班子成员定期述职,接受举办主体的考核和医院职工的评议。第二十七条执行院长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医院的日常运行管理,组织开展医疗、教学和科研等业务工作,落实政府办医目标,不断提高医院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水平。(二)在医院支委会和上级党委领导下,参与制定并负责组织实施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促进医院科学发展。(三)按照相
11、关程序建立健全医院内部管理制度,促使医院高效运营;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医院资产,维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四)根据医院支委会和上级党委的意见,任免内设行政机构、业务部门和专业委员会负责人。(五)每年向医院支委会、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有关行政工作提案;尊重和维护专业委员会、群团组织的合法权益,支持其履行职权。(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第二十八条医院领导班子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任期目标按照上级对公立医院改革发展的要求,依照相关规定和医院实际确定。第二十九条医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考核评价以任期目标为依据,以日常管理为基础,以公益性为导向,注重工作实绩和社会效益;
12、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考核。因年龄、健康等原因,或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第三十条医院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完善院领导班子的监督约束机制,构建严密有效的监督体系,发挥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等作用,督促领导班子认真履职尽责,依法依规办事,保持清正廉洁。第三节医院内部机构第三十一条医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结合医院宗旨、发展目标、业务范围和实际需要,本着精简、高效、统一的原则,设立职能部门和临床医技科室。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执行医院管理决定;执行、细化医院在医疗、教学、科研、护理、行政、后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为医院业务发展及
13、学科建设提供决策依据与管理支持。临床医技科室主要职责:依法组织开展学科范围内的相关医疗执业活动,为患者提供诊疗、护理、康复和健康咨询等服务;负责提高本科室质量管理和患者服务水平;开展学科建设、医学教育、人才培养和科研工作;承担医院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三十二条医院依法设置工会、妇联等群众组织。各群众组织在支委会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工会依法组织员工参与医院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民主党派基层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活动。第三十三条医院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医院职代会)是医院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医院职代会每年举行12次。第三十四条医院职代会行使下列职
14、权:(一)听取并审议医院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二)听取并审议执行院长工作报告、总体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财务工作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三)审议并监督落实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福利待遇、薪酬分配、聘任考核等有关的重大事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四)审议上一届(次)医院职代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检查监督职代会决议、代表提案的落实,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五)按照有关规定对医院领导班子进行民主监督和评议。(六)讨论其他需要经医院职代会审议、通过或决定的事项。(七)医院职代会闭会期间,遇重大事项需要征求职代会代表意见时,可临
15、时召集职代会代表对所议事项征求意见并进行符合职代会规定的有效表决。第四章医院员工第三十五条医院员工系指医院依法聘用的全体工作人员。第三十六条医院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制度,推行岗位管理制度,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第三十七条医院员工在享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权利的同时,还享有下列权利:(一)按工作职责和有关规定申请及合理使用公共资源。(二)在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S)公平获得职业发展所需要的机会和条件。(四)公平获得各种奖励和荣誉称号。(五)知悉医院改革、建设和发展及关涉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对医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六)就职务晋升、岗位聘任、福利待遇、评奖评优、纪律处分等事项表达异议和提出申诉。(七)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医院规定和合同约定,获得薪酬及其他福利待遇。(A)法律、法规、规章与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第三十八条医院员工除应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义务外,还应履行下列义务:(一)以人为本,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二)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和医院各项制度规定。(三)尊重患者,优质服务,保护患者的生命健康权、人格权、知情权、隐私权以及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四)爱岗敬业、精益求精,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五)廉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