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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公司内部核算控制制度等制度为了促进公司内部核算控制工作,加强内部会计监督,根据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的内部核算控制是指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规范会计核算行为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第二条各单位应结合内部核算控制制度规定,建立适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内部核算控制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第三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核算控制规定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负责。笫二章内部核算控制的目标和原则第四条内部核算制度的基本目标一、规范单位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二、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
2、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三、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四、确保实现目标利润的最大化。第五条内部核算控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内部核算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二、内部核算控制应当约束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核算控制的权利。三、内部核算控制应当涵盖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并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四、内部核算控制应当保证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机构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
3、、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五、内部核算控制应当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第三章内部核算控制的内容第六条内部核算控制的内容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实物资金、工程项目、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成本费用、价格等经济业务的会计控制。第七条单位应当对货币资金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应当分离,相关机构和人员应当相互制约,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第八条单位应当建立实物资产管理的岗位责任制度,对实物资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盘点、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防止各种实物资产被盗、毁损和流失。第九条建立规范的工程项目决策程序,明确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职责
4、权限,建立工程项目投资决策的责任制度,加强工程项目的预算、招投标、质量管理等环节的控制,防范决策失误及工程发包、承包、施工、验收等过程的舞弊行为。第十条供应部门合理设置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机构和岗位,建立和完善采购与付款的会计控制程序,加强请购、审批、合同订立、采购、验收、付款等环节的会计控制,堵塞采购环节的漏洞,减少采购风险。第十一条单位应当在制定劳务定价等原则、收款方式等销售政策时,充分发挥会计及法律部门和人员的作用,加强合同订立、商品发出和账款回收的会计控制,避免或减少坏账损失。第十二条单位应当建立成本费用控制系统,做好成本费用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制定成本费用计划,分解成本费用指标,控制成本
5、费用差异,考核成本费用指标的完成情况,落实奖罚措施,降低成本费用,提高经济效益。第十三条单位应当加强对担保业务的会计控制,严格控制担保行为,建立担保决策程序和责任制度,明确担保原则、担保标准和条件、担保责任等相关内容,加强对担保合同订立的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被担保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防范潜在风险,避免或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第四章内部核算控制的方法第十四条内部会计控制的方法主要包括: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授权批准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计划控制、财产保全控制、风险控制、内部报告控制、电子信息技术控制等。第十五条不相容职务(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务保管、稽核检查等)相互分离控制,要求单位按照不
6、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会计及相关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第十六条授权批准控制要求单位明确规定,涉及内部单位之间及相关工作的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内容,单位内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第十七条会计系统控制要求依据会计法等法律规范,明确会计凭证、会计帐薄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实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第十八条计划控制要求加强计划编制、执行、分析、考核等环节的管理,明确计划项目,建立计划标准,规范计划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及时分析和控制计划差异,采取改进措施,确保计划的
7、执行。计划内费用实行责任人限额审批,超过的实行集体审批,严格控制无计划的费用支出。第十九条财产保全控制要求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帐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确保各种财产的安全完整。第二十条风险控制要求单位树立风险意识,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通过风险预警、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分析、风险报告等措施,对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进行全面防范和控制。第二十一条内部报告控制要求单位建立和完善内部报告制度,全面反映经济活动情况,及时提供业务活动中的重要信息,加强内部管理的时效性和针对性。第二十二条电子信息技术控制要求运用电子信息技术手段建立会计控制系统
8、,减少和消除人为操纵因素,确保内部会计控制的有效实施;同时要求加强对财务会计电子信息系统维护、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第五章内部核算控制的检查第二十三条单位应当重视内部核算控制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定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内部核算控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内部核算控制的贯彻实施。内部核算控制检查的主要职责是对内部会计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写出检查报告,对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在内部控制上存在的缺陷提出改进建议。对执行内部核算控制成效显著的内部机构和人员提出表彰建议,对违反内部核算控制的内部机构和人员提出处理意见。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解释权属财务部。第二十
9、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2内部银行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强化公司经营承包管理,发挥内部银行在企业中的职能作用,控制好承包费用,提高公司整体经济效益,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内部银行是办理公司、二级单位及机关部室内部往来业务的专门机构。第二条内部银行的任务和宗旨是:在公司内部引入银行机制,实行内部控制;以下达计划指标的形式控制公司所属二级单位及机关各部室计划费用的使用,挖掘内部资金使用的潜力;从多渠道、多方面增加收入,压缩费用支出,为公司发展,提高经济效益服务。第三条内部银行以经营承包计划控制收支。第四条内部银行设在财务部。笫二章业务范围第五条内部银行的业务范围是
10、:一、公司、二级单位、机关部室之间及内外收支的结算;二、核算二级单位、机关部室内部经营费用(出经营考核表);三、落实经营承包计划、核算盈亏;四、按计划控制各单位费用;五、与财务核算有关的事项。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内部银行实行公司财务部领导下的行长负责制,设行长一人,业务主管一人,办事员一人。行长负责内部银行的全面工作,业务主管、办事员协助行长工作。第七条职责一、行长的职责(一)根据公司有关方针、政策、法律制定内部银行的经营方针、目标和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后贯彻执行。(二)制定内部银行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三)协助领导检查、监督承包单位业务工作执行情况。(四)定期向领导汇报工作。(五)授予的
11、其他职权。二、业务主管的职责(一)执行内部银行各项规章制度。(二)审核凭证、报表。(三)协助领导检查、监督承包单位业务工作执行情况。(四)执行行长交办的其他事项。三、业务员的职责(一)执行内部银行各项规章制度。(二)填制凭证、报表。(三)协助领导检查、监督承包单位业务工作执行情况。(四)执行行长、主管交办的其他事项。第四章经营管理第八条内部银行制定独立的内部银行核算办法。第九条内部银行与财务核算双轨制,分别核算各自的业务。第十条内部银行执行企业管理部对二级单位及机关部室年度承包计划和经公司批准的追加计划。第十一条非生产单位及机关部室,按年初承包计划执行,当月所需办理业务,必须首先通过内部银行,
12、然后再转给各单位。第五章奖罚制度第十二条支票必须按内部银行的要求使用,否则退回或不予办理;过期的支票,必须到原单位更换。第十三条二级核算单位上报的经营考核表与内部银行的经营考核表项目数字不相符的,内部银行按其差额扣罚该单位5%的费用,并令其冲回此笔业务,保证内部银行与二级单位业务内容一致。第十四条二级核算单位不按期上报经营考核表或不及时到内部银行办理转账业务的,当月扣罚该单位500-5000元,并在财务内部通报;连续三次以上,取消其参与财务部评选的一切资格。第十五条内部支票必须按内部银行核算方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有违规者,取消经办人当月业绩工资。第十六条其他与内部银行不相符的,协商后按内部银
13、行要求办理,否则处罚当事单位500-5000元。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解释权属财务部。第十八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附件3内部银行核算办法随着企业规模的发展壮大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为规范内部核算机制,充分发挥内部银行的作用和完善内部银行的职能,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内部银行核算内容第一条结算范围公司所属二级单位和机关部室必须在内部银行开设账户,经济活动都必须通过内部银行进行结算。第二条结算内容一、货款回收。凡经公司转账的收入,必须通过内部银行办理收款通知单转入各单位账户,各二级单位收到收款通知后可作为内部收入入账。二、下达计划指标。每月根据企业管理部核定的费用计划,内部银行核算费用。三、维
14、简费、安全费支出。根据有关部门审定的工程价款结算单填写转账通知单,通过内部银行转账。四、有关生产需要款项。内部银行根据各单位月度财务收支计划,办理相关业务。五、各二级单位、机关部室到物资供应公司领取材料时,需持经内部银行签章后的内部支票办理结算。六、各二级单位应上交公司的利润、专用基金、税金等款项,应于每月底填写转账通知单送公司内部银行办理结算,未办理结算的由内部银行代扣。七、办公用品、微机耗材、结转水电费、支付台班、劳务费、修理费,每月由有关部门按实际领用,定期通过内部银行向各单位办理内部结算。第二章内部银行管理与控制第三条内部银行的管理必须与承包指标和经济责任制相结合,把各项承包指标分解、
15、承包到二级单位和机关部室;同时根据承包收支计划,运用结算、控制、监督等职能手段,对公司的资金运动进行事前、事中监督管理,促进各项承包指标的完成。第四条严格遵守内部银行的结算和承包计划纪律。无论基层各单位之间的相互结算,还是公司和基层单位之间的资金上交、下拨结算,都必须严格执行先计划后支出的原则,凡计划不足的不得超支。内部银行要协助基层各单位及时清理相互拖欠的款项,对长期拖欠的单位要处以罚款。第五条内部银行结账日期。为了加强内部核算及模拟市场竞争机制的运行,防止内部支票的使用混乱。内部银行结账日期与财务核算相一致,结账日期为每月250,年终为12月31日。严禁压月或扣压内部支票,对于超过结转日期的内部支票,视为作废处理,内部银行不予结转。第六条内部支票的管理一、内部支票由内部银行统一管理,各单位应在内部银行领取由内部银行统一编号的内部支票,如签发无内部银行统一编号的内部支票,视为无效,内部银行将不予结转。二、在领取材料、办公用品、微机耗材、结转水电费、支付台班、劳务费、修理费、报销费用等业务时,必须使用内部支票。内部支票只允许各二级承包单位及机关部室签发,其他单位无权签发内部支票。内部支票签发时必须由各单位主管领导和单位主管会计(机关部室或无会计单位由单位领导一人签发)签章,并加盖单位或机关部室公章,缺少其一,